[中报]爱旭股份(600732):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8月31日 00:48:07 中财网
原标题:爱旭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32 公司简称:爱旭股份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上半年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爱旭股份60073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斌范守猛
电话0579-859125090579-85912509
办公地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好派路699 号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好派路699 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总资产36,780,948,458.3533,996,181,879.638.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233,588,322.668,679,931,962.14-16.66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收入5,161,909,428.8416,248,802,104.67-68.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4,716,680.431,308,824,014.92-233.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482,309,215.341,267,003,943.68-295.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93,354,505.812,659,560,533.22-223.8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3713.50减少35.87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51.00-195.2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950.99-195.56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94,058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陈刚境内自然 人17.94327,979,8790质押163,240,000
珠海横琴舜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境内非国 有法人12.43227,138,642227,138,642质押143,510,000
和谐天明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 司-义乌奇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境内非国 有法人9.22168,549,6170未知0
上海新达浦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境内非国 有法人4.1475,721,2700未知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3.1757,993,7830未知0
徐新喜境内自然 人0.9617,622,8720未知0
义乌市衡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境内非国 有法人0.9016,392,446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泰柏瑞沪深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 有法人0.7113,021,5710未知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 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 有法人0.6211,362,3160未知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 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 有法人0.5510,090,9600未知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陈刚、珠海横琴舜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和义乌市衡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 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也未知其它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2020年修正)》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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