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汽车(600686):金龙汽车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 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 2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24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位。经全体 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由赵蓓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开发新能源 汽车零部件生产研发基地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是公司基于市场发展前景结合公司发展 规划做出的决策,符合整体行业环境变化趋势及公司未来发展的 需要。此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资产评估结果已向福建省人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本项目遵循了公平公正的 原则,以市场定价为结算依据,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济利益产生不利影 响。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 形成依赖。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设立合资公司 开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研发基地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 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有 助于公司更好地管控关联交易。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修订<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叶盛基、赵蓓、张盛利 2024年8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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