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汽车(600686):金龙汽车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8月31日 00:48:11 中财网
原标题:金龙汽车:金龙汽车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
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
2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24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位。经全体
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由赵蓓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开发新能源
汽车零部件生产研发基地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是公司基于市场发展前景结合公司发展
规划做出的决策,符合整体行业环境变化趋势及公司未来发展的
需要。此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资产评估结果已向福建省人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本项目遵循了公平公正的
原则,以市场定价为结算依据,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济利益产生不利影
响。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
形成依赖。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设立合资公司
开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研发基地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
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有
助于公司更好地管控关联交易。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修订<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叶盛基、赵蓓、张盛利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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