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汽车(600686):金龙汽车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时间:2024年08月31日 00:48:13 中财网
原标题:金龙汽车:金龙汽车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2024-06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金龙汽车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 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本公 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金龙汽车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
  联交易》及本公司章程等,制定本 制度。
2第二十一条 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 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在独立董事 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后,提交董事 会审议。第二十一条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 应予披露的关联交易的,应当经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 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 议。
3第三十二条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应 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下列文 件: (一)公告文稿; (二)与交易有关的协议或者意向 书;董事会决议、决议公告文稿; 交易涉 及的有权机关的批文(如 适用);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 报告(如适用);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 书面文件;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五)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如适 用);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 文件。第三十二条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应 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下列文 件: (一)公告文稿; (二)与交易有关的协议或者意向 书;董事会决议、决议公告文稿; 交易涉及的有权机关的批文(如适 用);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报 告(如适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如适 用);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 文件。
4第三十三条 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告应当包括: (一)关联交易概述; (二)关联人介绍;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第三十三条 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告应当包括: (一)关联交易概述; (二)关联人介绍;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 政策;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 司的影响;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 发表的独立意见;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如适 用); (八)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如适 用); (九)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十)控股股东承诺(如有)。(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 政策;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 司的影响;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 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如适 用); (八)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如适 用); (九)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十)控股股东承诺(如有)。
上述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次修订全文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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