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能(601615):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81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16号《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3,916,713股,每股发行价格14.02元。截至2020年10月26日,公司实收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80,311.2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106.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77,204.7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39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0年)累计投入445,986.12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 131,218.61万元。 (三)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0年)使用情况如下: 1、截至2024年6月30日,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承诺投资金额61,595.00万元,实际投资总额30,046.95万元,尚未使用31,548.05万元,系因该据支付尚未到期兑付所致。 2、截至2024年6月30日,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明阳智能海上风电产业园工程承诺投资金额149,951.41万元,实际投资总额60,828.94万元,尚未使用89,122.47万元。经公司2024年8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明阳智能海上风电产业园工程截至2024年7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9,111.20万元及该项目利息净额2,943.12万元(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支出,具体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银行余额为准),变更用于投资建设(1)公司全资子公司玉门市明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明阳玉门市新民堡1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和(2)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口察北区蕴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4-07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截至2024年6月30日,北京洁源山东菏泽市单县东沟河一期(50MW)风电项目承诺投资金额7,065.53万元,实际投资总额7,065.53万元。 4、截至2024年6月30日,平乐白蔑风电场工程项目承诺投资金额38,983.98万元,实际投资总额38,983.98万元。 5、截至2024年6月30日,明阳新县七龙山风电项目承诺投资金额32,868.31万元,实际投资总额32,868.31万元。 6、截至2024年6月30日,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承诺投资金额58,330.96万元,实际投资总额56,278.15万元,尚未使用2,052.81万元。该项目2021年已建成转让,节余募集资金2,052.81万元全部用于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剩余未到期的质保金及工程尾款由项目受让方承接。 7、截至2024年6月30日,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原承诺投资金额58,132.07万元,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052.81万元全部用于本项目,转入后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增加至60,184.88万元,实际投资总额60,184.88万元。 8、截至2024年6月30日,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39,704.91万元,实际投资总额2,579.69万元,尚未使用37,125.22万元。经公司2023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及2023年9月2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7,125.22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信阳潢明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潢川100MW风电项目。 9、截至2024年6月30日,信阳潢明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潢川100MW风电项目承诺投资金额37,125.22万元,实际投资总额37,125.22万元。 10、截至2024年6月30日,偿还银行贷款金额130,572.56万元,实际投资总额130,572.56万元,已全部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综上,截至2024年6月30日,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56,534.21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120,670.5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0年)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5887.58万元,理财利息收入829.01万元,已扣除手续费2.04万元。 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上述闲置募集资金123,000.00万元尚未归还至募投资金专用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23年12月14日起12个月,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9)。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1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6月30日,闲置募集资金123,000.00万元尚未归还至募投资金专用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 2。 经公司 2023年 7月 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及 2023年 9月 26日召开的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37,125.22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信阳潢明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潢川 100MW风电项目。 经公司 2024年 8月 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明阳智能海上风电产业园工程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89,111.20万元及该项目利息净额 2,943.12万元(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支出,具体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银行余额为准),变更用民堡 1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和(2)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口察北区蕴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4年 8月 27日召开的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一)对外转让或置换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情况
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明阳新县七龙山风电项目、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北京洁源山东菏泽市单县东沟河一期(50MW)风电项目已于 2021年建成投运。 基于公司推进风电场滚动开发的整体战略,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2021年,公司转让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并对项目做结项处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新县红柳 100MW风电项目;2022年,公司转让明阳新县七龙山风电项目、新县红柳 100MW风电项目,并对项目做结项处理;2023年,公司转让北京洁源山东菏泽市单县东沟河一期(50MW)风电项目,并对项目做结项处理。 对于上述四个项目,公司通过出售项目公司的形式完成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已出售:(1)青铜峡市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的项目公司)100%的股权给湖北御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约定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13,194.00万元,2021年 12月 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已收取股权转让款 12,534.30万元;(2)单县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北京洁源山东菏泽市单县东沟河一期 50MW风电项目的项目公司)100%的股权给电投绿动融和新能源湖北有限公司,合同约定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12,500.00万元,2023年 6月 2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已收取股权转让款 11,875.00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已出售:(1)全资子公司信阳智润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新县七龙山风电项目的项目公司)100%的股权给中电投新农创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约定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13,360.00万元,2022年 9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已收取股权转让款 12,692.00万元;(2)全资子公司信阳红柳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县红柳 100MW风电项目的项目公司)100%的股权给中电投新农创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约定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28,280.00万元,2022年 9月 2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已收取股权转让款 26,866.00万元。 六、其他发行事项 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并于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 2022年7月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2]1427号《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核准,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简称“GDR”)所对应的新增A股基础股票不超过168,302,500股,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公司本次 GDR 发行数量不超过33,660,500份。 首次募集发行的 GDR 数量为31,280,500份,发行价格为每份GDR21.00美元,募集资金为65,689.05万美元;此外,公司行使超额配售权,超额配售了2,380,000份GDR,发行价格为每份 GDR 21.00美元,募集资金为4,998.00万美元,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70,687.05万美元,本次发行的 GDR 代表的基础证券为16,830.25万股A股股票(包括因行使超额配售权而发行的GDR所代表的 A 股股票)。扣除部分承销费后,公司累计到账金额70,087.73万美元。 2022年7月13日首次发行GDR募集资金到账金额65,136.71万美元,2022年7月29日发行超额配售GDR募集资金到账金额4,951.02万美元。 (一)GDR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GDR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美元)如下: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3,261.29万美元,已扣除手续费0.01万美元。 (二)GDR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GDR 所募集资金净额70,087.73万美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8,578.38万美元,累计使用占比69.31%。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21,509.35万美元。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表 1: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附表 2: 2024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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