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巨一科技(688162):巨一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8月31日 02:19:14 中财网
原标题:巨一科技:巨一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162 公司简称:巨一科技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中详细阐述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巨一科技688162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 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淑旺沈红叶
电话0551-622490070551-62249007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7,185,328,343.467,161,170,561.750.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2,360,602,543.052,326,058,360.581.49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1,506,969,745.491,481,319,374.481.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23,478,922.3020,499,497.7514.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4,626,502.318,526,330.44-45.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118,340,159.72-559,069,656.33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00.80增加0.20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70.151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7.348.87减少1.53个百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6,63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包含转融通借 出股份的限售 股份数量质押、标 记或冻结 的股份数

       
刘蕾境内自然人43.7260,030,00060,030,00060,030,0000
合肥工业大学 资产经营有限 公司国有法人5.517,560,000000
林巨广境内自然人4.596,300,0006,300,0006,300,0000
合肥道同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其他4.376,000,0006,000,0006,000,0000
广东美的智能 科技产业投资 基金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其他2.583,540,000000
杨连华境内自然人1.972,700,0002,700,0002,700,0000
马振飞境内自然人1.972,700,0002,700,0002,700,0000
王淑旺境内自然人1.642,250,0002,250,0002,250,0000
王健强境内自然人1.381,890,0001,890,0001,890,0000
任永强境内自然人1.181,620,0001,620,0001,62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林巨广、刘蕾夫妇。林巨广先 生、刘蕾女士分别持有公司4.59%、43.72%的股份。刘蕾女士系 合肥道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 有道同投资56.00%出资份额,通过道同投资间接控制公司4.37% 的股份。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 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 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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