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信息(000555):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原标题:神州信息: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东方社区深湾二路 82号 神州数码国际创新中心东塔)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二零二四年八月 发行人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 3、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构对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构的批准或注册。
4、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本次发行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6、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还需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7、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有关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参见“第四节 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股利分配情况”,并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8、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9、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情况参见本预案“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之“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有关事项”。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0、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注意投资风险。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2 释 义............................................................................................................................ 7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1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1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11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14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14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17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17 七、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17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 17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19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9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9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36 四、可行性分析结论.......................................................................................... 37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38 一、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收入结构的变动情况.................................................................................. 38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的变动情况.......... 39 三、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40 五、上市公司负债结构合理,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40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40 第四节 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股利分配情况 ......................................................... 43 一、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43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46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47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 52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52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有关事项.......................................................... 52 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1、国家政策支持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构建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当前,数字化发展步伐持续加快,全球金融机构纷纷按下数字化转型的加速键。我国高度重视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国务院及主管部门发布了多项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加快数字化转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稳妥发展金融科技,加快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2022年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提出新时期金融科技发展指导意见,明确金融数字化转型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保障。2022年,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提出到 2025年,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概念,并上升为国家战略。2023年 10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等五篇大文章,在数字经济的大背景下,传统金融转向数字金融势在必行。 持续出台的产业支持政策为行业构建了良好的发展环境,金融行业数字化服务需求不断提升。 2、银行业 IT投资持续增长,金融科技行业前景广阔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背景下,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推动了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金融数字化成为推动银行转型升级的“新引擎”。金融数字化是金融机构深度参与数字中国建设,积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推动数实融合,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举措。中国银行业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中国银行业 IT解决方案市场规模保持增长态势。赛迪顾问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银行业 IT解决方案市场规模为 604.71亿元,同比增长10.8%,预计到 2028年,中国银行业 IT解决方案市场规模将达到 927.75亿元,2024到 2028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8.67%。 中国银行业 IT解决方案市场投入的持续增长将催生更多的数字化投资需求,金融科技行业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3、神州信息在金融科技行业持续探索,深度服务金融客户 神州信息作为国内金融科技行业的领先企业,致力于打造全面且有竞争力的解决方案产品,以全栈金融数字化能力深度服务客户。在推动银行架构演进发展方面,公司以技术中台、数据中台以及金融超脑为支柱,围绕“场景建设”、“旅程服务”、“能力输出”、“资源积累”、“组织管理”五个层次,为客户的业务发展提供清晰的数字化支撑能力,支撑银行的数字金融可持续发展。在建设、数据服务、渠道营销、电子银行、信贷管理、风险管理”等领域提供全方位的数字化服务。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背景下,公司持续推动新兴技术与金融业务深度结合及新技术应用的探索及研究,将多个平台汇聚、融合、提升,形成统一系统及平台,发挥其综合价值,更好服务金融行业客户。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1、把握技术发展趋势,巩固公司行业领先地位 当前应用系统由集中式发展到分布式直至云原生,数据应用由数据库发展到数据仓库直至大数据,AI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技术新概念提出并逐步落地,以上为金融行业发展带来更多可能,但上述物理离散、异构、交叉的新技术、新工具、新平台同样增加了金融机构数字化技术运用的复杂度和 IT成本,降低了数字化的效能和用户体验。如何将上述新技术、新工具、新平台有机结合为一体,对金融行业的数字化转型落地至关重要。 当前公司产品覆盖面较全,但产品之间技术及功能有交叉,并未形成统一整体,联合合作机制难以充分建立。本次募投项目“乾坤”企业级数智底座项目将在公司现有技术基础上,进行统一规划及设计,通过多平台融合、多技术栈融合、多工具融合,基于数云融合技术理念,采用云原生、分布式架构、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将前沿技术、先进工具与公司技术平台、核心产品进行有机组合并建立统一的系统结构,落实数云融合的理念,形成完整数字化转型体系及有竞争力的整体解决方案。项目完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数字化转型技术优势,巩固公司领先地位,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2、推进金融科技“出海”战略,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 作为中国唯一成功加入国际化银行架构组织——BIAN(The Banking Industry Architecture Network)的科技公司,公司积极推动银行架构和服务功能的转型,研发出了“新一代云原生金融核心系统”,同时围绕核心银行产品打造了数字渠道、数字支付等应用系统,形成了海外数字金融一体化解决方案。近三年一期,公司积极提升海外业务能力,不断寻求全球合作机会。截至 2023年底,公司的银行核心业务系统已经成功落地 20余家海外客户,成功参与了新加坡、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哈萨克斯坦、柬埔寨等多个“一带一路”地区国家银行的核心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帮助当地银行为数百万个人客户和数十万企业客户提供便捷、可靠的数字化金融服务。 本次募投项目之一“OneBox海外银行整体业务系统项目”系针对海外银行所需解决方案进行研发。项目完成后,将公司现有技术进一步转化为海外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服务实力,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科技型企业。 3、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及盈利能力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7,328.29万元用于补充公司业务发展过程中所需要的流动资金,本次融资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提升抗风险能力,更好地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相关募投项目投入运营后,公司的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提升,从而带动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持续增长,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具体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公司将在竞价结束后予以披露。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取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因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九)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十)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最终本次发行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本次发行的 A股股票而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相关公告中予以披露。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神码软件直接持有公司 39.92%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神州控股为神码软件的间接控股股东,鉴于神州控股的第一大股东为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神州控股少于 30%股权,神州控股股权结构分散。据此,神州控股任何股东均不能实际控制神州控股(即其无控股股东),因此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本次发行后,神码软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有所下降,但预计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 (一)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2024年 3月 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年 4月 23日,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 根据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年 8月 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1、本次发行竞价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 2、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3、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审批风险。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募投项目中,OneBox海外银行整体业务系统项目及“乾坤”企业级数智底座项目均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神州数码融信软件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募集资金将以借款方式投入。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OneBox海外银行整体业务系统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建设内容 大型海外银行对数字化转型具有长期的需求,较为关注数字金融业务的整体解决方案规划能力、业务与技术结合能力、企业级实施工艺、先进技术应用能力、数字化创新实践能力。海外中小银行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的银行,未来十年会进入到围绕着银行核心系统进行整体升级的阶段。公司积极提升海外业务能力,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技术基础和客户积累。 本项目将在公司国内解决方案及交付经验基础上,结合海外银行功能需求及海外金融科技产品特点,集成核心系统、总账系统、柜面系统、电子渠道等应用系统,关键业务系统实现多语言配置能力,实现对例如 Swift等国际标准的对接能力,开发海外银行所需的国际结算、监管合规等特色系统,形成适用于海外银行的 OneBox海外银行整体业务系统。该业务系统在业务场景上可实现端到端的全流程业务操作,支持业务系统多语言配置,助力客户项目短周期实施及业务快速上线。本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技术实力,增加公司效益来源,增强全球竞争力。 本次募投项目拟打造的 OneBox海外银行整体业务系统具备以下特点: ①在业务场景上实现端到端的全流程业务操作。 ②业务操作相关系统实现至少中文和英文的两种语言界面和输出信息,关键业务系统实现多语言配置能力。 ③实现对例如 Swift等国际标准的对接能力。 ④提供客户短周期实施、快速上线开门营业的能力。 (2)产品关键能力 OneBox海外银行整体业务系统将具备以下关键能力,以应对海外银行的业务要求:
(1)开发适配海外客户的整体解决方案,培育国际竞争优势 公司服务于以银行为主的金融行业客户,凭借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和产品,以全栈金融数字化能力深度服务客户。公司在分布式架构平台建设、核心系统建设、渠道管理建设、开放银行建设和数据、业务、支付等中台化建设方面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相关产品连续多年在 IDC、赛迪研究院等专业第三方市场统计中排名第一。本项目将在公司“九天揽月云原生金融 PaaS平台”及“fPaaS全渠道技术开发平台”等产品开发的基础上,通过应用市场开源技术及自研技术,开发支持数十个应用场景的打通并实现端到端的全流程业务处理、支持柜台及手机等多渠道协同、支持英文等多语言配置功能的标准版本产品,提供单元化架构能力,扩展容器化部署优势,满足海外客户规范化、共性的数字化迭代升级需求,提高部署及交付效率。 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将现有技术进一步转化为海外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服务能力,有利于将公司打造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科技型企业。 (2)扩展海外市场份额,打造新的业务增长点 海外新兴市场具有庞大的用户基数和较低的金融服务渗透率,为金融科技企业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以东南亚市场为例,贝恩、谷歌和淡马锡联合发布的《东南亚数字金融服务报告》显示,东南亚是世界上互联网经济最大和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但该地区约 75%的消费者目前处于银行服务不足(underbanked)或没有任何银行服务(unbanked)的状态,金融科技企业可以为上述潜在的消费者群体提供便利,有效延伸当地银行服务触角,增强当地银行服务渗透率。中国金融科技企业看中海外发展机遇,纷纷布局海外市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金融科技发展与研究专委会联合毕马威中国撰写的《2023中国金融科技企业首席洞察报告》显示,在受访企业中 52%的企业已经或计划“走出去”,较 2022年提高9%,预期金融科技企业在海外的竞争将更加激烈。 在全球化背景和技术优势下,公司将自身积累的数字化转型落地经验用于海外市场扩展,与外资银行建立业务合作,并以此为抓手,逐步拓展海外市场,已签约并实施了多个海外银行数字化项目。公司海外市场开拓仍处于早期,随着公司海外战略布局加速落地及海外客户增加,公司需要持续加大开发投入力度,开发及改造符合国际标准的海外版本产品,以应对海外市场竞争。 本项目成功实施后,将完善海外解决方案,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有利于公司争夺庞大海外客户群体,进一步拓展海外业务增量,获得长期盈利机会。 (3)激发内部创新动力,推动技术研发迭代升级 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技术的自主研发,同时将市场反馈的整合分析传递到研发端,持续迭代公司技术,形成了公司重要的竞争力。公司进入海外市场,持续接触多样的海外金融科技场景和市场环境,可以反哺公司技术,提升公司技术丰富程度。在产品技术架构方面,公司需要不断优化技术架构来适应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应用场景及用户需求,促进了公司产品技术架构重塑;在技术标准方面,公司实施过程需要遵循技术标准和规范,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技术合规性,同时推动了公司技术标准国际化。 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激发公司内部的创新动力,推动技术研发不断迭代升级,保持公司技术创新竞争优势。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海内外政策支持数字经济发展、推动建设数字社会 我国出台了各种政策,坚持积极对外开放,为金融科技企业出海提供了坚实后盾。2021年,商务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数字经济对外投资合作工作指引》,推动数字经济对外投资合作,积极融入数字经济全球产业链、加快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等。 2021年发布的《东盟数字总体规划 2025》指引东盟 2021年至 2025年的数字合作,将东盟建设成一个由安全和变革性的数字服务、技术和生态系统所驱动的领先数字社区和经济体。国家鼓励我国金融科技企业“走出去”,加快东盟各国数字社会建设步伐。中东地区对金融科技高度重视,如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通过颁布全球首部《数字资产法》和引入新的《证券法》,为金融科技企业的创新和拓展提供了明确的法律地位和操作规范,以及与国际接轨、富有竞争力的监管环境。此外,政府还通过举办大型金融科技活动,如迪拜金融科技峰会,提升阿联酋金融科技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将在人才、合作、链接、基础设施、政府支持、法律与监管六个维度为金融科技提供全方位支持,致力成为全球独一无二的金融科技发展中心。随着政策支持持续加码和公司业务持续深入海外,海外业务有望成为公司业务的一个增长点。 (2)目标市场具有良好数字基础设施,金融科技需求快速释放 本项目的主要目标客户为大型海外银行以及以东南亚和中东为代表的新兴国家和地区的中小银行及数字银行。数字基础设施是金融科技发展的重要支撑,当前东南亚及中东地区的通信基础设施比较发达,移动互联网普及率较高,东南亚及中东地区的金融基础设施也在逐步提升,多个国家正在加速推进数字化金融服务。 东南亚地区及中东地区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较大增速较快,据金融科技公司UnaFinancial发布的数据预测,到 2027年东南亚的数字经济将占其国内生产总值(GDP)的近 56%。瑞银集团发布的报告预测,中东地区数字经济规模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将从 2022年的 4.1%上升到 2030年的 13.4%,是未来几年全球数字经济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 随着东南亚及中东地区数字经济的迅速发展,消费者和企业对创新金融科技解决方案的需求也日益增长。这种需求持续推动金融科技技术创新。当前金融科技已成为东南亚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持续使用数字服务已成为东南亚人的一种生活方式,也不断推动东南亚成为移动支付、数字银行、数字信贷、数字保险等金融科技领域的创新热点。以人工智能、云计算为代表的新技术基础设施在东盟仍处于早期发展阶段,相关技术同发达国家领先水平仍有较大差距,为相关领域的投资合作创造了空间。中东地区政府积极支持金融科技的发展,并投入大量资金用于金融科技创新,在电子支付、区块链技术和智能合约方面,中东地区已经取得了重要的突破和进展,金融科技市场规模正呈现出迅猛增长的态势。 目标市场产业数字化及数字化转型具有较大的市场发掘空间,为项目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空间。 (3)公司建立了海外基地,产品已成功落地多家客户 公司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寻求全球合作机会,将国内技术团队、案例经验的优势带向全球,公司已经成立了广州海外基地,整合了专业的海外产品研发、业务拓展和服务交付团队。 公司积极提升海外业务能力,不断寻求全球合作机会,2023年中标汇丰银行(中国)核心项目群,与汇丰集团总部建立全天候合作伙伴关系,依托公司先进金融应用系统替换原有的集中式核心系统,助力汇丰集团数字化转型。中标Singapore Gulf Bank、Goldman MFB等海外银行的核心项目,持续输出数字金融能力,推动区域国家金融科技创新发展。截至 2023年底,公司的银行核心业务系统已经成功落地 20余家海外客户,成功参与了新加坡、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哈萨克斯坦、柬埔寨等多个“一带一路”地区国家银行的核心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帮助当地银行为数百万个人客户和数十万企业客户提供便捷、可靠的数字化金融服务,公司实施的海外项目可以为未来业务扩展提供案例支持。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研发体系建设和核心技术积累,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建立了完整的研发交付体系,并持续增加投入,2023年公司研发投入总计 7.29亿元,同比增长 15.43%,研发投入水平在业内持续领先。公司在推动自主研发基础上,坚持产学研结合,增强发展动力。基于自身在金融数字化领域的深厚积累,公司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金融学会金融科技专业委员会、北京金融科技产业联盟等多个金融科技领域社会团体担任重要职位,积极参与中国金融科技产业发展研究、技术攻关等相关工作。公司持续与国家级金融智库“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展开深入合作,与清华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国内顶尖高校建立合作,并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共同成立“数字智能决策联合实验室”,在金融数字化领域形成广泛的产学研合作生态。(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