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茂集团(000627):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7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刘益谦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陈大力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二、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大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聘任龙飞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梦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上述人员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并同意提名。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董事会秘书龙飞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李梦莲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的规定。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刘益谦先生简历 刘益谦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11月生,中学学历。曾任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益谦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持有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88.63%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4.56%的股权;截止本公告日,刘益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1750万股;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董事任职资格。 陈大力先生简历 陈大力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 7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湖北中天集团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北京匡时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武汉平华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财务总监。 陈大力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 龙飞先生简历 龙飞,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5月生,本科学历。曾任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职务,于2005年4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龙飞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李梦莲女士简历 李梦莲,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9月生,毕业于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注册会计师专业,专科学历。曾任公司财务部会计,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关系管理专员、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 10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李梦莲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