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丹股份(300641):正丹股份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 6个月期间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 (2021年 01月 01日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 目录 页次 一、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 1-2 二、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3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4198号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正丹股份”)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 6个月期间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 益明细表”)。 一、管理层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责任 正丹股份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及合理。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获取合理保证。 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正丹股份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正丹股份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 6个月期间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正丹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用,不适用于任 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 6个月期间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 6个月期间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 6个月期间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 6个月期间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 6个月期间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二、 根据定义和原则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说明 公司无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定义和原则,将文件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情况。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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