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海目星(688559):海目星: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8月31日 02:52:23 中财网
原标题:海目星:海目星: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559 公司简称:海目星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海目星688559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罗筱溪孙晓东
电话0755-233254700755-23325470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 盛五路科姆龙科技园B栋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 区观盛五路科姆龙科技园B栋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10,956,628,286.4010,884,656,995.200.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2,490,795,968.652,345,035,767.336.22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2,394,792,191.732,146,309,798.9011.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52,132,606.14184,774,909.07-17.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127,953,659.26153,442,126.61-16.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689,632,103.90-504,051,172.04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6.288.61减少2.33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760.92-17.39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750.90-16.67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10.5311.35减少0.82个百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4,89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 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 限售条 件的股包含转融 通借出股 份的限售质押、标记或冻 结的股份数量

    份数量股份数量  
南京盛世海康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其他19.1739,095,550000
盐城海合恒辉一号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其他7.0114,291,250000
盐城海合恒辉二号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其他6.0012,234,000000
詹珊玉境内自然 人1.713,480,552000
赵盛宇境内自然 人1.242,520,450000
聂水斌境内自然 人1.202,442,482000
蔡丹娜境内自然 人1.142,325,166000
深圳市慧悦成长投资 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其他0.961,952,750000
陈真壁境内自然 人0.801,638,00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司其他0.791,619,675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盛宇先生持有南京盛世海康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26%股权,持有盐城海合恒辉一号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2.35%股权,持有盐城海合 恒辉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0.00%股权,上述 三个股东为同一控制关系;聂水斌持有南京盛世海康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74%股权。除上述关联关系外, 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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