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目星(688559):海目星: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4-057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 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归属人数:414人(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285人、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130人,其中1人同时参与首次及预留部分) ? 可归属数量:264.26万股(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214.72万股、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49.54万股) ? 可归属的授予价格(调整后):14.26元/股 ? 股票来源: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0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000.00万股的3.50%,其中首次授予585.9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93%,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3.70%,预留114.1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57%,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6.30%。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为每股14.56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4.56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319人,约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总人数为2,353人)的13.56%。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技术人员; (3)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应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系数比例,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和归属系数安排如下表所示: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1年授出,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年度及各考核年度的考核安排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2年授出,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2-2023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5)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A)、合格(B)、不合格(C)三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6月24日,公司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6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杨文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2021年7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032)。 4、202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 部事宜。 5、2021年 7月 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36)。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2年4月13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4.56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52名激励对象授予114.1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2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于2021年7月16日向31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85.90万股限制性股票,2022年4月13日向152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114.10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满足归属条件情况说明 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海目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和《海目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二)监事会意见 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1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可归属限制性股票264.26万股。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1年7月16日 2、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285人 3、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214.72万股 4、可归属的授予价格(调整后):14.26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可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二)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2年4月13日 2、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130人 3、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49.54万股 4、可归属的授予价格(调整后):14.26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可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 264.26万股,总股本将由 24,396.20万股增加至24,660.46万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其归属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其归属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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