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航(600115):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一二三航空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吸收合并下属全资子公司一二三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二三航”)。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作为吸收合并方将承继一二三航的全部资产、业务、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并存续经营;一二三航作为被吸收合并方将被依法注销登记。 ?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2024年第 4次例会审议通过,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吸收合并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一二三航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 2024年 8月 30日召开董事会 2024年第 4次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吸收合并方式对一二三航空有限公司实施清算注销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吸收合并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缩短管理链条,提升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将 ARJ21机队纳入公司大机队统一运行,统筹生产组织,公司决定吸收合并一二三航。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一)吸收合并的方式:公司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整体合并一二三航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相关权利与义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公司名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称、注册资本等保持不变;一二三航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二)合并范围:吸收合并完成后,一二三航的所有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相关权利与义务由公司依法承继。 (三)其他相关安排:合并双方将签署相关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共同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权属变更、税务清算、工商注销登记等手续,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四)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2024年第 4次例会审议通过,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吸收合并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优化公司管理架构,缩短管理链条,提升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同时本次吸收合并体现出公司对国产民机运营的重视,将 ARJ21机队纳入公司大机队统一运行,统筹生产组织,有利于 ARJ21机队的长远发展,实现“飞出安全、飞出志气、飞出品牌、飞出效益”的目标。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二三航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8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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