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辽港股份(601880):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时间:2024年08月31日 03:02:58 中财网
原标题:辽港股份: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3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2010年4月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或“辽港股份”)与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石油”)、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沥青”)以及北方石油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石油”)签订了《合资经营合同》,共同出资设立了大连北方油品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储运公司”),现公司计划按照20%的出资比例为大连储运公司向振华石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以满足大连储运公司原油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延续手续办理需要。

? 根据辽港股份持股大连储运公司20%计算,应承担1.65亿元人民币赔偿责任;截至目前,公司累计为大连储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亿元。

? 振华石油非本公司关联方。

? 本次担保交易无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0年4月,辽港股份、振华石油、北方沥青以及北方石油共同签订了《合资经营合同》,共同出资设立了大连储运公司。因大连储运公司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INE”)签订的交割仓库协议书将于2024年9月30日到期。根据INE对申请设立或延续原油期货交割仓库企业的统一要求,需大连储运公司股东方向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证明文件后,方可批准大连储运公司延续原油期货交割仓库申请。为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原油期货交割库延续工作,大连储运公司拟采取以振华石油(大连储运公司控股股东)对该担保事项承担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要担保事项为:开展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形式完成此担保事项,即单独以振华石油名义向INE出具担保证明文件。但振华石油控股股东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下属子公司)于2022年12月印发的《担保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对子企业超股权比例提供担保的,应由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条款,使得振华石油无法进行超额担保。因此,辽港股份需按照出资比例(20%)向振华石油提供反担保。该担保事项实质为对大连储运公司申请延续原油交割库资质的担保。

上述反担保的担保期限:交割仓库协议书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结束共计四年,以及合同结束之后的追溯期三年,共计七年;担保金额:以最大风险100万桶交割库原油全部湮灭为上限,按照原油价格824元/桶计算,货值约8.24亿元人民币,根据辽港股份持股20%计算,应承担1.65亿元人民币反担保赔偿责任。

同期,北方沥青和北方石油也就上述事项按照各自对大连储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振华石油提供了反担保,担保额分别为2.14亿元、2.06亿元。

(二)公司就本次反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财务管理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30日,《关于公司为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财务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8次临时会议对《关于公司为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和本次交易进程全权处理本次交易后续相关事项。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30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3次临时会议对《关于公司为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监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 方持 股比 例被担保 方最近 一期资 产负债 率截至目前 担保余额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担保额度 占上市公 司最近一 期净资产 比例担保预 计有效 期是否 关联 担保是否 有反 担保
辽宁港口 股份有限 公司振华石油 控股有限 公司/57.60%01.65亿元0.42%7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541514977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号 4层 409A
法定代表人王粤涛
注册资本7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3-08-29
经营范围石油产业的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 出口;销售燃料油;天然气供应;销售危险化学品(以危 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准)。(市场主体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中国万宝工程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项目2023年度/2023年 12月 31 日(经审计数)2024年 1-6月/2024年 6月 30日(未经审计数)
资产总额465.65亿元464.43亿元
负债总额276.44亿元267.51亿元
所有者权益189.21亿元196.92亿元
项目2023年度/2023年 12月 31 日(经审计数)2024年 1-6月/2024年 6月 30日(未经审计数)
营业收入1800.59亿元854.22亿元
营业利润35.34亿元19.19亿元
净利润12.51亿元8.03亿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反担保的担保期限:交割仓库协议书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结束共计四年,以及合同结束之后的追溯期三年,共计七年。

担保金额:以最大风险100万桶交割库原油全部湮灭为上限,按照原油价格824元/桶计算(期货市场近四年最高价。数据来源:新浪网)货值约8.24亿元人民币,根据辽港股份持股20%计算,应承担1.65亿元人民币赔偿责任。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大连储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其开展的原油期货交割库业务增加了上市公司相关货种的运量,提升了上市公司相应的收益及行业内竞争力,提高了本公司在期货交易市场的知名度;同时,开展原油期货交割库业务还增强了公司与各股东方在相关领域的业务协作,实现了上下游联动,最大程度发挥了期货交割效益,夯实了长期互利共赢的合作基础。鉴于以上,公司为振华石油提供反担保是必要且合理的。

五、董事会意见
2024年 8月 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4年度第 8次临时会议对《关于公司为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董事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大连储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其开展的原油期货交割库业务增加了上市公司的收益,本次公司计划按照 20%的出资比例为大连储运公司向振华石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以满足大连储运公司原油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延续手续办理需要,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和本次交易进程全权处理本次交易后续相关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合计公司之前担保余额及本次担保事项协议签订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0378亿元;;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396.0亿元的 0.51%,占总资产 563.5亿元的 0.36%。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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