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601088):中国神华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 2024-036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4年 8月 15日以电子邮件或无纸化办公系统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送了会议通知,于 8月 20日发送了议程、议案等会议材料,并于 2024年 8月30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神华大厦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亲自出席董事 6人,委托出席董事 2人。贾晋中、袁国强、陈汉文 3名董事以视频接入方式参会。执行董事许明军、独立非执行董事白重恩因公请假,分别委托董事长吕志韧、独立非执行董事陈汉文代为出席会议并投票。 董事长吕志韧召集并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宋静刚参加会议,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地上市规则和《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8票,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二)《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8票,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三)《关于 2024年上半年〈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 1.2024年上半年《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集团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结论客观、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集团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管控流程等均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未发现其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或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关联(关连)董事贾晋中、杨荣明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报告,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6票,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四)《关于签订经理层成员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8票,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通过。 (五)《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任期经营业绩指标 2021-2023年度完成情况及 2024-2026年度建议值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8票,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通过。 (六)《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同意吕志韧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康凤伟、李新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之日终止。 2.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8票,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通过。 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七)《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同意袁国强、陈汉文、王虹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连续任期不超过法定期限),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之日终止。 2.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提名委员会确认:(1)本次确定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次确定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3)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8票,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通过。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八)《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8票,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通过。 (九)《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专题会议事规则(试行)〉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8票,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通过。 (十)《关于召开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8票,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通过。 本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将择日另行披露。 于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议案一、二、三、八,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议案四、五,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议案六、七,独立董事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议案三,均全票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宋静刚 2024年 8月 31日 附件 吕志韧简历 吕志韧,男,1964年 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吕先生拥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他于 1987年毕业于北京联合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民经济管理专业,2005年取得上海财经大学 EMBA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吕先生自 2022年 6月起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2024年 5月起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自 2021年 12月至 2024年 5月任本公司总经理,自2021年 11月至 2024年 5月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自 2018年 9月至 2021年 11月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自 2018年 9月至 2021年 12月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 2020年 2月至 2021年 12月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 2019年 2月至 2021年 12月任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自 2017年 3月至 2018年 9月任本公司副总裁。 自 2009年 11月至 2017年 3月任原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战略规划部总经理。自 2004年 11月至 2009年 11月任本公司战略规划部总经理。 此前,吕先生曾任原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部综合处副处长,计划部年度计划处副处长、处长,计划部副经理等职务。 康凤伟简历 康凤伟,男,1968年 7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康先生长期从事铁路运输生产管理工作,他于 1991年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系铁道车辆专业,2004年取得西南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车辆工程专业硕士学位,2023年取得北京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 康先生自 2023年 5月任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首席工程师。自 2022年 11月至 2023年 5月任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自 2021年 3月至 2023年 4月任国能铁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9年 11月至 2021年 3月任神华铁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5年 3月至 2019年 11月任本公司铁路货车运输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此前,康先生曾任西安铁路局西安客车车辆段党委副书记、段长,西安铁路局陕西国铁投资发展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西安铁路局辅业中心主任、多种经营管理处处长,西安铁路局车辆处处长、国家铁路局西安监管局副局长等职务。 李新华简历 李新华,男,1972年 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李先生长期从事煤炭企业管理工作,他于 1994年毕业于阜新矿业学院矿山建设系矿井建设专业,2017年取得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岩土工程专业博士学位。 李先生自 2023年 3月起任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煤炭与运输产业管理部主任。 自 2021年 3月至 2023年 3月任国能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自 2020年 12月至 2021年 3月任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自 2019年 11月至 2020年 12月任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3年 5月至 2019年 11月任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此前,李先生曾任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麦垛山煤矿筹建处处长,白芨沟煤矿党委副书记、矿长,金能煤业分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等职务。 袁国强简历 袁国强,男,1964年 6月出生,中国国籍,资深大律师,香港大紫荆勋贤、太平绅士。袁博士于 1997年获香港城市大学法学硕士学位,于 2018年和 2021年分别获香港树仁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荣誉法学博士学位。袁博士具有丰富的法律经验。 袁博士自 2020年 5月起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袁博士现为 Temple Chambers大律师事务所资深大律师,还兼任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联席主席、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有限公司理事会主席。 袁博士曾担任香港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2023)、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2012-2018)、高等法院特委法官(2006-2012)、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委员(2009-2018)、大律师工会主席(2007-2009)、廉政公署贪污问题咨询委员会非官方委员(2009-2012),强积金管理局非执行董事(2010-2012),以及香港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委员(2018-2024)等职务。 陈汉文简历 陈汉文,男,1968年 1月出生,中国国籍。陈博士于 1997年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会计系毕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陈博士在会计、审计理论与实务,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陈博士自 2020年 5月起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博士是南京审计大学内部审计学院名誉院长、教授,兼任中国审计学会常务理事等职务。 陈博士是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此前,陈博士曾任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惠园特聘教授、国际商学院一级教授、国际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二级教授,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管理学院副院长及会计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虹简历 王虹,男,1959年 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博士生导师,研究员。 王先生拥有丰富的央企战略规划、投资管理、科技创新等方面的企业管理经验。 他分别于 1982年获中国矿业大学机械设计专业学士,2009年获美国莱特州立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2014年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完成上市公司董事履职培训。 王先生是我国煤矿掘进领域著名专家,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3项,省部级科技特、一等奖 10余项,获孙越崎能源大奖、全国杰出工程师奖等。 王先生目前担任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一级首席科学家,中国煤炭学会党委副书记、常务理事。 此前,王先生曾任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副院长、院长,煤矿采掘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等职务。 于本公告日,除以上披露内容外,以上人员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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