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600537):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4-045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23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27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36人。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2023年审计上市公司客户675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6.63亿元,其中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晶光电”)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4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无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 2]2024年签署亿晶光电、晶科能源、滨江集团、王力安防 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晶科能源、滨江集团 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晶科能源、滨江集团2021年度审计报告; [注3]2024年签署黄山胶囊、工大高科2023年度审计报告,复核亿晶光电、哈尔斯、咸亨国际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鸿路钢构2022年度审计报告,复核哈尔斯、扬电科技等上市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鸿路钢构、富煌钢构等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核哈尔斯、扬电科技等上市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根据业务的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2023年审计费用总计为125万元,其中,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2023年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2024年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2023年保持一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以2023年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2024年审计费用及办理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等业务资格,其独立性与诚信状况良好。2023年年报审计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能够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时完成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并出具了审计报告。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与审计连续性的需求,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此(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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