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正威新材(002201):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8月31日 03:12:29 中财网
原标题:正威新材: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正威新材 公告编号:2024-58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正威新材股票代码002201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九鼎新材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文银李婵婵 
办公地址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1号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1号 
电话0513-806958090513-87530125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569,222,356.13907,154,162.05907,154,162.05-37.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8,065,764.8716,447,020.4716,447,020.479.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元)15,159,692.4718,417,310.3918,417,310.39-17.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88,055,768.0910,919,782.5310,919,782.53706.3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770.02520.02529.9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770.02520.02529.9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6%1.56%1.56%0.10%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总资产(元)2,534,640,287.022,926,055,270.762,926,055,270.76-13.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090,651,189.641,078,837,001.271,078,837,001.271.10%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明确了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将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
再计入销售费用。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8,631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6.33%106,403,9000冻结106,403,900
     质押59,606,200
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4.85%96,748,8260不适用0
顾清波境内自然人8.04%52,364,3480不适用0
西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6.34%41,320,0000质押41,320,000
     冻结41,320,000
冯伟境内自然人1.16%7,551,0960不适用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81%5,278,6870不适用0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 怡梧桐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72%4,723,5000不适用0
张海军境内自然人0.49%3,206,1350不适用0
舒明晖境内自然人0.40%2,623,8400不适用0
李文利境内自然人0.31%2,036,4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 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之间,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司、西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江苏九 鼎集团有限公司、顾清波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 东情况说明(如有)公司股东冯伟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外,还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 证券账户持有7,551,096股,实际合计持有7,551,096股; 公司股东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梧桐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2,391,900股外,还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331,600股,实 际合计持有4,723,500股; 公司张海军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外,还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 券账户持有3,206,135股,实际合计持有3,206,135股; 公司股东李文利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32,200股外,还通过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904,200股,实际合计持有2,036,4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初普通账户、信用 账户持股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 尚未归还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 户持股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 且尚未归还 
 数量合计占总股本 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 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 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 的比例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通怡梧桐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531,6000.39%1,000,0000.15%4,723,5000.72%740,0000.11%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5%以上股东持股冻结和司法拍卖情况
公司 5%以上股东翼威新材及其一致行动人西安正威的股份已全部冻结(含轮候冻结)或部分质押,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公司5%以上股东翼威新材所持公司20,996,1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2%)于2024年2月5日10时至2024而翼威新材持有的公司20,996,100股股份于2024年3月26日10时至2024年3月27日10时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由九鼎集团以人民币122,425,227竞得,九鼎集团于2024年5月10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此次过户登记完成后,翼威新材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减为147,72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22.67%;九鼎集
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增加为132,576,554股,占公司总股本20.35%。

公司5%以上股东翼威新材所持公司25,210,1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7%)于2024年5月23日10时至2024年5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由深圳银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人民币261,239,567竞得,但公司后续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网络拍卖通知书》[(2023)闽01执恢293号之三],
获悉,此部分股份于2024年8月19日10时至2024年8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由九鼎集团以人民币94,991,657竞得,最终成交以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公司5%以上股东翼威新材所持公司的62,296,425股、5,497,375股股票,分别于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7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拍卖结果均显示 “已流拍”。2024年8月19日公司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鲁02执61号
之七《执行裁定书》、(2024)鲁02执61号之八《执行裁定书》,因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翼威
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正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
确定的义务,裁定翼威新材所持有本公司的62,296,425股、5,497,375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归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所有,现该部分股份已办理完过户登记手续。

2、2024年5月24日,公司收到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401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现处于立案调查期间,公司会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0)。

2024年5月24日,公司收到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王文银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95 号),因正威新材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权
被冻结、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权拟拍卖事项,对公司、王文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
档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
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1)。

3、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 (公告编号:2024-33)。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651,636,24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该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7月
26日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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