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格力地产(600185):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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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8月31日 03:31:3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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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格力地产: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185 公司简称:
格力地产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陈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升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石晶华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外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行业风险、市场风险等,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其他披露事项”中“(一)可能面对的风险”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9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
公司、本公司、格力地产、上市公司 | 指 |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海投公司 | 指 | 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玖思投资 | 指 | 珠海玖思投资有限公司 |
珠海市国资委 | 指 |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免税集团、珠海免税集团 | 指 | 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城建集团 | 指 | 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合联 | 指 | 上海海控合联置业有限公司 |
上海保联 | 指 | 上海海控保联置业有限公司 |
上海太联 | 指 | 上海海控太联置业有限公司 |
重庆两江 | 指 | 重庆两江新区格力地产有限公司 |
三亚合联 | 指 | 三亚合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原重组方案 | 指 | 格力地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免税集团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
调整后重组方案、本次交易、本次重
组、本次置换 | 指 | 公司拟将持有的上海保联 100%股权、上海合
联 100%股权、上海太联 100%股权、三亚合
联 100%股权、重庆两江 100%股权及公司相
关对外债务,与海投公司持有的免税集团
51%股权进行资产置换,资产置换的差额部
分以现金方式补足。 |
科华生物 | 指 |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致同本益 | 指 | 西安致同本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珠海保联 | 指 | 珠海保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半年度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格力地产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GREE REAL ESTATE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GREE REAL ESTATE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陈辉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2103办公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21年9月,公司注册地址由“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
23182(集中办公区)”变更为现注册地址。 |
公司办公地址 | 广东省珠海市石花西路213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9020 |
公司网址 | http://www.greedc.com/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变更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格力地产 | 600185 | *ST海星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893,474,714.98 | 1,855,414,345.85 | 2.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76,911,274.22 | -211,921,146.07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 -754,845,764.45 | -206,784,026.04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6,771,886.29 | 4,241,136,635.63 | -89.47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779,912,716.38 | 5,566,184,918.91 | -14.13 |
总资产 | 24,667,935,182.22 | 26,332,319,980.87 | -6.32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1 | -0.11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1 | -0.11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每股收益(元/股) | -0.40 | -0.11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00 | -3.40 | 减少11.6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58 | -3.32 | 减少11.26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7亿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 5.65亿元,主要原因系房地产市场下行,公司房地产项目结转毛利率下降,以及公司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7,508,853.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
的政府补助除外 | 249,399.6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 | |
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
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
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
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
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
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
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
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
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
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52,914,008.97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
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825,900.8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3,875.3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2.70 | |
合计 | -22,065,509.77 |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房地产业方面,2024年上半年,全国房地产市场整体仍处于深度调整阶段。中指研究院发布报告称,2024年以来,全国新房市场整体延续调整态势,二手房市场在“以价换量”带动下,成交保持一定规模,但房地产整体下行压力仍较大。2024年上半年,TOP100房企销售总额为 20834.7亿元,同比下降 41.6%。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 1-6月,商品房销售面积 47,916万㎡,同比下降 19.00%,其中商品房住宅销售面积 40,114万㎡,同比下降 21.9%。
2024年上半年,房地产政策频繁出台并延续上年的宽松基调。4月 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统筹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5·17房地产“一揽子”新政聚焦稳市场、去库存,6·7国常会再次明确“对于存量房产、土地的消化、盘活等工作既要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又要稳妥把握、扎实推进”。多项政策落地后部分核心城市二手房成交率先好转,但新房市场整体尚未明显改善,政策见效仍需时间。展望下半年,预计在政策托底和高基数效应减弱影响下,全国新房销售同比降幅将逐步收窄,但投资开工表现或延续偏弱走势,市场仍处筑底阶段。
大消费产业方面,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从增加收入、优化供给、减少限制性措施等方面综合施策,激发消费潜能。商务部把 2024年定为“消费促进年”,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地见效,促进消费平稳增长。据国家统计局数据,1-6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23.6万亿元,同比增长 3.7%,其中 6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4.07万亿元,同比增长 2.0%,为经济回升向好提供有力支撑。
2024上半年的消费市场整体是稳定向好的态势,随着政策持续发力显效,消费潜力有望进一步释放。2024 年下半年消费市场具备向好的基础,然而,居民对收入预期偏弱,储蓄意愿强劲,对自身消费增长的预期相对谨慎;同时消费者趋向于更加理性和冷静,重视消费的性价比和实用性。
大健康产业方面,
生物医药产业不仅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是一项治疗、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的社会事业。从中长期看,人口老龄化使行业有了上行走势的中长期趋势;从短期看,近几年居民的健康意识和疾病防控意识均有所提高。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将“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为 2024 年的首要工作任务。
《广东省发展
生物医药与健康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也提出,要打造以广州、深圳市为核心,以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市等为重点的产业创新集聚区。国家层面出台政策鼓励
生物医药行业创新,省委省政府将
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放在重要的战略规划中,为
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提供蓬勃的动能,助力迈向新的高质量发展台阶。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公司经受住了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带来的考验,全力推动重组改革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同时持续推动降本增效和资产盘活、加强内控管理、拓宽融资渠道,防范和化解了公司经营相关的重大风险,为后续企业改革转型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房地产业方面,报告期内,房地产业务仍是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公司秉承“精工质本”建筑精神,坚持精品化设计理念,长期以自主开发销售的模式向市场推出精品住宅项目,在珠海、上海、重庆、三亚等地形成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上半年,公司房地产板块以促回款为目标,通过创新变革营销模式、拓展营销渠道、提升产品质控等措施,借助 AI看房、直播促销等创新手段,多管齐下,全力推进销售去化,其中三亚项目销售去化表现突出。同时,公司切实提升产品“交付力”,通过产品力、服务力、保障力三大内核支撑,为客户和业主创造更加美好的人居生活体验。
大消费产业方面,公司一方面持续做好线下商业地产项目的招商运营或筹开工作,以三亚湾壹号商业项目及格力海岸 S7商业项目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和巩固与现有合作方的良好合作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不断提升各在营商业项目的招商运营状况;另一方面公司持续创新和优化“珠海免税 MALL”线上平台的直播模式和营效策略,积极拥抱数字化变革,并通过“走出直播间”等创新方式推动公司大消费项目与数字电商的融合发展。洪湾渔港公司积极推进“智慧渔港”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智能化手段,对渔港进行全方位、高效的管理和运营,促进渔业经济的持续发展。
大健康产业方面,公司对
科华生物的股权投资是公司发展
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的重要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加强股权管理,依法依规推动公司持有的 5%
科华生物股权转让工作,通过专业团队管理,为
科华生物后续健康、稳定经营奠定治理基础。
(三)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重大资产重组方面,在夯实主业发展基础、持续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的同时,公司践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紧抓重组改革的战略机遇,全力化解各项难点,与免税集团的重大资产重组取得重要进展。2024年 7月,在新“国九条”政策环境下,基于公司逐步退出房地产开发业务实现主业转型的整体战略考量,公司拟对重组方案进行重大调整。
2024年 8月 31日,公司披露调整后的重组预案,公司拟将持有的上海保联 100%股权、上海合联100%股权、上海太联 100%股权、三亚合联 100%股权、重庆两江 100%股权及相关对外债务,与海投公司持有的免税集团 51%股权进行资产置换,资产置换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补足。若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实施完成,公司将转型为以免税业务为主导的大消费产业为主业,整体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将得到改善,现金分红能力明显加强,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知名的品牌影响力
公司经过多年的坚持和努力,获得了来自国内外社会各界的认可,树立了高品质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多次获得中国房地产企业品牌价值等奖项,格力广场项目获“詹天佑”大奖,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工程获
中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鲁班奖”。公司在海岛海港建设、沙滩修复、海域生态保护等多个层面提升城市发展,为珠海居民打造休闲、生态的居住环境。公司积极践行国企社会责任,助推珠海市渔业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以公司旗下洪湾中心渔港为核心的珠海市渔港经济区,入选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试点名单,是今年广东省两个入选的渔港经济区之一。
2、严谨的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以“精工质本”为建设开发理念,以“见细入微,精益求精”的精神贯穿于整个开发流程,从设计、施工到售后服务,形成了一套精细化、标准化、科技化、人本化的管理系统,严格把控产品的每一个环节。公司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并已通过 GB/T19001-2016/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树立优秀的质量标杆样板,对水电预埋、装修装饰、铝合金窗等三十多道主要工序采用“样板引路”,严格遵守程序规范要求。
3、丰富的管理经验
公司在多年的城市开发建设历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房地产开发管理经验。在口岸经济产业、海洋经济产业、现代服务业、大消费产业等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与港澳互通交流与合作、港湾治理、海洋生态保护、物业服务、精品酒店管理、高端旅游服务、电商运营、商业运营等业务领域的宝贵经验。若未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还将引入丰富的免税行业管理经验,为公司大消费产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4、优秀的人才管理和培养体系
公司以优秀的企业文化汇聚了经验丰富、专业素质过硬的核心管理团队。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对当下市场环境中公司发展现状做出科学把控,立足公司新发展阶段,适时调整经营策略,真抓实干推动公司高质量转型发展。公司以“忠诚、创新、有为、廉洁”的用人观,建立了敢于担当、勇于挑战、充满斗志的人才队伍,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公司坚持以新发展理念激发人才活力,奖优罚劣、奖勤罚懒,注重差异,兼顾公平,为企业持续稳健发展提供良好制度保障。
5、前瞻性布局和产业转型升级
公司持续优化战略产业布局,已构建房地产业、大消费产业、
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的战略版图,业务涵盖地产开发、商业运营、跨境电商、文旅消费、民生消费等领域。同时,公司充分挖掘粤港澳大湾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战略发展机遇,积极布局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匹配的项目资源。公司进行重大战略布局调整,拟逐步退出房地产开发业务并实现向以免税为主导的大消费业务转型。若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公司将逐步退出房地产业务,并形成以免税业务为主导的大消费产业发展格局,整体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将得到改善,现金分红能力明显加强,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4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8.93亿元,同比增加 2.0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7亿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 5.65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7亿元。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总资产为 246.6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47.80亿元,剔除合同负债后的资产负债率为 77.31%,比上年末增加 2.58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893,474,714.98 | 1,855,414,345.85 | 2.05 |
营业成本 | 1,710,328,774.42 | 1,314,702,526.84 | 30.09 |
销售费用 | 77,633,116.03 | 69,096,937.81 | 12.35 |
管理费用 | 62,596,070.17 | 79,590,845.65 | -21.35 |
财务费用 | 293,288,422.00 | 232,880,290.74 | 25.94 |
资产减值损失 | 295,571,390.67 | 164,007,300.00 | 80.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6,771,886.29 | 4,241,136,635.63 | -89.4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5,103,509.04 | 227,429,822.52 | 38.5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3,980,723.81 | -3,972,727,955.14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房地产板块结转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房地产板块结转成本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广告及营销推广费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人工与行政费用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利息费用化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回款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持有的科华
生物股份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长期股权投资资产减值准备1.98亿元,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5.55%。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年期末变
动比例
(%)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476,896,347.45 | 5.99 | 1,127,455,306.67 | 4.28 | 30.99 | 主要系收回投资
收到的现金增加
所致 |
应收账款 | 112,116,933.32 | 0.45 | 175,886,295.66 | 0.67 | -36.26 | 主要系应收渔获
销售款减少所致 |
预付款项 | 77,486,031.23 | 0.31 | 11,695,840.75 | 0.04 | 562.51 | 主要系预付渔获
采购款增加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1,081,669,500.00 | 4.38 | 1,779,034,865.77 | 6.76 | -39.20 | 主要系出售部分
科华生物股权及
计提科华生物长
期股权投资减值
准备所致 |
短期借款 | 3,953,728,625.15 | 16.03 | 2,766,938,846.84 | 10.51 | 42.89 | 主要系信用借款
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140,754,641.27 | 0.57 | 0.00 | 0.00 | 100.00 | 主要系商业承兑
汇票增加所致 |
预收款项 | 3,982,428.36 | 0.02 | 41,900.00 | 0.00 | 9,404.60 | 主要系预收租金
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0,056,152.13 | 0.04 | 35,477,419.33 | 0.13 | -71.65 | 主要系支付上年
计提的工资所致 |
应交税费 | 407,736,878.98 | 1.65 | 98,994,795.61 | 0.38 | 311.88 | 主要系应交土地
增值税增加所致 |
长期应付款 | 8,704,741.35 | 0.04 | 36,436,886.33 | 0.14 | -76.11 | 主要系代管工程
款拨付净额减少
所致 |
未分配利润 | 1,322,041,862.36 | 5.36 | 2,098,758,553.45 | 7.97 | -37.01 | 主要系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负所致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主要资产受限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 1,459,437,974.31元,计提减值准备 377,768,474.31元,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1,081,669,500.00 元,具体内容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7、长期股权投资。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 12月 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参股企业上海
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5%股份的议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保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保联”)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参股企业上海
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5%股份,同时,为保障
科华生物治理结构和经营稳定,珠海保联拟将其持有的
科华生物 10.64%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开征集期内,珠海保联收到西安致同本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家意向受让方提交的申请材料,且其已足额缴纳相应的缔约保证金。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年 12 月 15 日、12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 1月 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开征集转让其参股企业上海
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5%股份之确定最终受让方并与其签署交易相关协议的议案》,同意确定西安致同本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本益”)为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最终受让方,同意珠海保联以 20 元/股的转让价格向致同本益转让其持有的
科华生物 25,715,859股股份,同时将其持有的
科华生物 10.64%股份无偿委托给致同本益。同日,珠海保联与致同本益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详见公司于2024年 2月 5日,公司收到致同本益提供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2024年 3月 1日,珠海保联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珠海保联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致同本益的
科华生物 5%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2月 6日、3月 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业务
性质 | 主要
产品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珠海格力房
产有限公司 | 房地产
开发 | 住宅 | 12,688.20 | 100% | 2,622,362.14 | 214,185.98 | -58,996.35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政策风险
房地产行业受宏观经济环境和国家政策调控影响较大,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属国家重点调控对象。国家通过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方式对城镇化、土地、住宅供应结构、信贷、税收等领域进行调控。报告期内,房地产配套政策继续优化落实,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国家和地方政策的变化,积极分析应对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并做好科学研究,促进区域合理布局,紧抓市场机遇,实现公司稳健发展。
2、市场风险
目前,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复杂严峻,房地产行业持续深度调整,房地产行业信心修复仍需时间,受收入预期和消费信心影响,居民消费较为谨慎,呈现出需求不足,公司项目去化承压。
公司将继续秉承专筑之精神、专谨之态度、专业之品质,积极创新产品,提高产品竞争力,借助大湾区、横琴深合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机遇,实现各产业相互联动,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
3、财务风险
房地产开发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项目开发周期长,开发流程涉及诸多重环节与合作单位,建设资金需求量大,公司正处于改革转型时期,任何环节的不利变化,都将可能导致公司项目开发周期延长、成本上升等风险,造成项目预期经营目标难以如期实现。公司一方面将加快项目开发进度,增加销售收入和回款速度;另一方面整合自身
资源优势,优化项目投资结构,加强各项目的资金统筹规划,拓宽融资渠道,确保现金流安全,为公司发展提供助力。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
定网站的查询
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
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 2月 23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 2月 24日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4-011) |
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 4月 2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 4月 3日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
月 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4-030) |
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 | 2024年 4月 23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 4月 24日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4-033)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锁定期于 2024年 3
月 10日届满,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 | 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12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14) |
的剩余 50%,共计 14,83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9%。 | |
公司于 2024年 6月 7日收到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委员会通知: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
有 29,660,800股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 | 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8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7) |
公司分别于 2024年 6月 12日召开第六期员工持股
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2024年 6月 13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同意提
前终止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 | 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14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0)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洪湾渔港公司积极参与由珠海市海洋发展局牵头,联合多家单位共同举办的 2024年“全国放鱼日”增殖放流活动。此次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是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纲要》的重要举措,旨在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实现水生生物资源的良性、高效循环利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自身业务特点,积极落实节能环保措施,开展节能环保工作。报告期内,持续加强节能降碳工作,子公司洪湾中心渔港持续推进水电设备的节能工作,高杆灯和应急灯使用节能灯,安装声感应灯;对公共区域的照明设备使用更新和优化后更节约能源的灯具,采用单灯芯户外灯具代替原来的灯组,节约使用灯芯。使用更节能的设备后每年能节省用电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用更少的设备达到更好的效果,减少能源消耗。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
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
诺
时
间 | 是
否
有
履
行
期
限 | 承诺
期限 | 是
否
及
时
严
格
履
行 | 如未
能及
时履
行应
说明
未完
成履
行的
具体
原因 | 如未
能及
时履
行应
说明
下一
步计
划 |
收购报
告书或
权益变
动报告
书中所
作承诺 | 解决同
业交易 | 海投公司 | 海投公司或海投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
合资经营、或在另一公司或企业拥有控股股份)参与任何与格力地产业务相同或
者类似的主营业务及其他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以避免海投公司或海
投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与格力地产构成同业竞争。 | | 否 | 长期 | 是 | | |
| 解决关
联交易 | 海投公司 | 与格力地产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 | | 否 | 长期 | 是 | | |
| 其他 | 海投公司 | 将继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完善格力地产治理结构,并保证本公司及其关联人
员与格力地产在人员、财务、资产、机构、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 | | 否 | 长期 | 是 | | |
与再融
资相关
的承诺 | 其他 | 海投公司 | 2015年 6月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承诺:若格力地产存在《格力地
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用地和房地产销售之专
项自查报告》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给格力地产和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
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否 | 长期 | 是 | | |
| 其他 | 珠海市国
资委 | 2015年 7月就公司非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承诺:若格力地产存在《格力地产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用地和房地产销售之专项 | | 否 | 长期 | 是 | | |
| | | 自查报告》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给格力地产和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珠海市国资委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督促格力地产控股股东海投公司按照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 | | | |
| 其他 | 格力地产
董事、监
事、高级
管理人员 | 2015年 7月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承诺:如格力地产及下属子公司
因存在自查范围内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给格力地产和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否 | 长期 | 是 | | |
与重大
资产置
换相关
的承诺 | 其他 | 格力地产 | 1、本公司已提供了本次交易事宜在现阶段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的文件、材料或口头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所
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
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
合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2、根据本次交易的
进程,本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
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3、本公司承诺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 | 是 | | 是 | | |
| 其他 | 格力地产 | 1、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
局作出的[2023]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164号《纪律
处分决定书》,本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事项被给予警告并罚款 300万元,并被上
海证券交易所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除上述处罚及纪律处分外,本公司最近
五年内未受到过重大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
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
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 | 是 | | 是 | | |
| 其他 | 格力地产 | 1、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
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2、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
形;3、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
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或者被司 | | 是 | | 是 | | |
| | | 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情形;4、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任何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本次交易的情形;
如果由于上述说明信息存在虚假陈述,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 | | | | |
| 其他 | 格力地产 | 1、本次交易置出资产为本公司所持有的上海海控保联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
上海海控合联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上海海控太联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
三亚合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重庆两江新区格力地产有限公司 100%股
权,以及本公司相关对外债务。2、本公司对置出公司的出资已全部缴足,不存
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者影响置出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3、本次交易涉及的
置出债务均合法、有效,该等置出债务不存在任何争议及纠纷。4、本公司合法
拥有上述置出资产完整的所有权,置出资产不存在权属纠纷。本公司不存在通过
委托、信托或任何其他方式代他人持有置出公司股权的情形,亦不存在任何其他
方代本公司持有置出公司股权的情形。除三亚合联股权质押尚未解除外,置出资
产未设置其他质押、留置等担保权和其他第三方权利或其他限制转让的合同或约
定,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在本次交易完成前,本
公司保证不就该等置出资产设置质押等任何权利限制。5、本公司拟转让的上述
置出资产的权属不存在对本次重组构成实质影响的尚未了结或本公司可预见的诉
讼、仲裁等纠纷,因发生诉讼、仲裁等纠纷而产生的责任由本公司承担。6、本
公司承诺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及时进行置出资产的交割,与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共同妥善处理交易协议签署及履行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履行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和交易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 | 是 | | 是 | | |
| 其他 | 格力地产
董事、监
事、高级
管理人员 | 1、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本人已提供了本次交易事宜在现阶段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
文件、材料或口头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所提
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
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
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2、根据本次交易的进
程,本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
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3、本人承诺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 | 是 | | 是 | | |
| | |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
次交易所披露或者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
前,本人将暂停转让本人在格力地产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
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格力地产董事会,由格力地
产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
交锁定申请的,授权格力地产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
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格力地产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
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
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
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 | | | |
| 其他 | 格力地产
董事、监
事、高级
管理人员 | 1、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
形。2、本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
情形。3、本人最近 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情形。
4、本人不存在任何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本次交易的
情形;如果由于上述说明信息存在虚假陈述,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 是 | | 是 | | |
| 其他 | 格力地产
董事、监
事、高级
管理人员 | 1、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
形。2、本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
情形。3、本人最近 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情形。
4、本人不存在任何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本次交易的
情形;如果由于上述说明信息存在虚假陈述,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 是 | | 是 | | |
| 其他 | 格力地产
董事、监
事、高级
管理人员 |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不存在减持格力地产
股份的计划。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本人违反本承
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格力地产受到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 是 | | 是 | | |
| 其他 | 海投公司 | 1、本公司已提供了本次交易事宜在现阶段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的文件、材料或口头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所 | | 是 | | 是 | | |
| | | 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
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
合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2、根据本次交易的
进程,本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
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3、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本公司在格力地
产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
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格力地产董事会,由格力地产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
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格力地产董事
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
息并申请锁定;格力地产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公司
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
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
者赔偿安排。 | | | | | | |
| 其他 | 海投公司 | 1、本公司拟通过本次交易置入格力地产的标的资产为本公司所持珠海市免税企
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免税集团”)的 51%股权。2、本公司对免税集团的
出资已全部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者影响免税集团合法存续的情
况。3、本公司合法拥有上述标的资产完整的所有权,标的资产不存在权属纠
纷。本公司不存在通过委托、信托或任何其他方式代他人持有免税集团股权的情
形,亦不存在任何其他方代本公司持有免税集团股权的情形。标的资产未设置任
何质押、留置等担保权和其他第三方权利或其他限制转让的合同或约定,亦不存
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在本次交易完成前,本公司保证不
就该等标的资产设置质押等任何权利限制。4、本公司拟转让的上述标的资产的
权属不存在尚未了结或本公司可预见的诉讼、仲裁等纠纷,如因发生诉讼、仲裁
等纠纷而产生的责任由本公司承担。5、本公司承诺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及时进行
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与格力地产共同妥善处理交易协议签署及履行过程中的任
何未尽事宜,履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和交易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 | 是 | | 是 | | |
| 其他 | 海投公司 | 本公司不存在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减持格力地产
股份的计划。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本公司违反 | | 是 | | 是 | | |
| | | 本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格力地产受到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
责任。 | | | | | | |
| 其他 | 海投公司
及其董
事、监事、
高级管理
人员 | 1、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2、除本
公司存在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纪
律处分、陈辉存在被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外,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
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亦
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其他
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其他纪律处分等情况。 | | 是 | | 是 | | |
| 其他 | 海投公司
及其董
事、监事、
高级管理
人员 | 1、本公司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组织性文件
需要终止的情形。2、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因涉
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 36个月
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
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
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 是 | | 是 | | |
| 其他 | 海投公司
及其董
事、监事、
高级管理
人员 | 1、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
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2、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
形。3、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
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或者被司
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情形。4、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任何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本次交易的情形。
如果由于上述说明信息存在虚假陈述,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 是 | | 是 | | |
| 其他 | 免税集团 | 本公司将及时向格力地产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格力
地产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是 | | 是 | | |
| 其他 | 免税集团 | 1、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2、除陈辉存在被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
施外,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其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 | 是 | | 是 | | |
其他承
诺 | 其他 | 海投公司 | 2015年 11月就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出具承诺:如因格力地产及其
控股子公司存在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给格力地产及其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海投公司自愿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否 | 长期 | 是 | | |
| 其他 | 珠海市国
资委 | 2015年 12月就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出具承诺:若格力地产存在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房地产业务开展情况的专项自查报告》中未披露的
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给格力地产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珠海市国资委将依
法行使股东权利,督促格力地产控股股东海投公司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 否 | 长期 | 是 | | |
| 其他 | 格力地产
董事、监
事、高级
管理人员 | 2015年 12月就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出具承诺:如因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存在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及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否 | 长期 | 是 | | |
| 其他 | 海投公司 | 2017年 11月就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出具承
诺:如因格力地产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炒地、捂盘惜售及哄
抬房价违法违规行为,给格力地产及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
的赔偿责任。 | | 否 | 长期 | 是 | | |
| 其他 | 珠海市国
资委 | 2017年 11月就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出具承
诺:若格力地产存在《自查报告》中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炒地、捂盘惜售及哄抬
房价违法违规行为,给格力地产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珠海市国资委将依法行使
股东权利,督促格力地产控股股东海投公司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证
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 否 | 长期 | 是 | | |
| 其他 | 格力地产
董事、监
事、高级
管理人员 | 2017年 11月就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出具承
诺:如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及其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否 | 长期 | 是 | | |
| 其他 | 海投公司 | 2020年 3月就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出具承诺:如因格力地产及其控股
子公司存在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炒地、捂盘惜售及哄抬房价违法违规行为,给格
力地产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否 | 长期 | 是 | | |
| 其他 | 珠海市国
资委 | 2020年 3月就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出具承诺:若格力地产存在《自查
报告》中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给格力地产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珠海市国资委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督促格力地产控股股东海投公司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 否 | 长期 | 是 | | |
| 其他 | 格力地产
董事、监
事、高级
管理人员 | 2020年 3月就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出具承诺:如因公司及下属公司存
在房地产业务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及其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否 | 长期 | 是 | | |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