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600185):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的说明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股票价格在重组方案首次披露前的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如下: 公司于 2024年 7月 8日披露了《关于撤回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申请文件并拟对原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重大调整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披露前第 21个交易日(即 2024年 6月 6日)至前 1交易日(即 2024年 7月 5日)的收盘价格及同期大盘及行业指数如下:
据此,剔除大盘因素及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未达到《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规定的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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