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隅集团(601992):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审阅财务报表

时间:2024年08月31日 03:31:41 中财网

原标题:金隅集团: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审阅财务报表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审阅财务报表

2024年6月30日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页 次



审阅报告
1



已审阅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 - 4
合并利润表
5 - 6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7 - 8
合并现金流量表
9 - 10
公司资产负债表
11 - 12
公司利润表
13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4

公司现金流量表
15 - 16

财务报表附注
17 - 174



补充资料


1.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2





审阅报告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152770_A07号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6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自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这些财务报表的编制是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后附的财务报表没有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宇虹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 帅



中国 北京 2024年8月30日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止期间 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4.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重要性标准


单项计提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以上且金额大于4,000万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 单个项目的预算大于1亿元
对单个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集团净资产的5%以上且金额大于30亿元 子公司净资产占集团净资产 5%以上,或子公

重要子公司 司净利润占集团合并净利润的 10%以上
子公司净资产占集团净资产5%以上,或单个子
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占集团净资产的1%以上且金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额大于40亿元

5. 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及原制度资本公积转入的余额,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当且仅当投资方具备下列三要素时,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止期间 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6. 合并财务报表(续)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集团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但对作为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组成部分的外币货币性项目,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时,该累计差额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初始确认时所采用的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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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止期间 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续)

对于境外经营,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加权平均汇率折算(除非汇率波动使得采用该汇率折算不适当,则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的按处置比例计算。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除非汇率波动使得采用该汇率折算不适当,则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0.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者,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规定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并且该合同条款规定,根据通常由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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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0.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续)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集团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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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0. 金融工具(续)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等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根据合同约定收款日计算逾期账龄。除前述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外,本集团单项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


关于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等披露参见附注八、2。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团使用衍生金融工具,例如以商品远期合同,分别对汇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和利率风险进行套期。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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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0. 金融工具(续)

衍生金融工具(续)

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可转换债券

本集团发行可转换债券时依据条款确定其是否同时包含负债和权益成份。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既包含负债也包含权益成份的,在初始确认时将负债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并分别进行处理。在进行分拆时,先确定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并以此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再按照可转换债券整体的发行价格扣除负债成份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交易费用在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负债成份作为负债列示,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直至被撤销、转换或赎回。权益成份作为权益列示,不进行后续计量。发行的可转换债券仅包含负债成份和嵌入衍生工具,即股份转换权具备嵌入衍生工具特征的,则将其从可转换债券整体中分拆,作为衍生金融工具单独处理,按其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发行价格超过初始确认为衍生金融工具的部分被确认为债务工具。交易费用根据初始确认时债务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分配的发行价格为基础按比例分摊。与债务工具有关的交易费用确认为负债,与衍生金融工具有关的交易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1. 存货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周转材料、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合同履约成本。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除开发成本和开发产品以外的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的成本还包括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的因采购符合现金流量套期而形成的利得和损失。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房地产开发成本和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包括土地取得成本、建筑安装工程支出、资本化的利息及其他直接和间接开发费用。开发用土地也列入开发成本核算,开发成本于完工后结转为开发产品。建筑安装工程支出中包含的公共配套设施成本指按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公共配套项目,如道路等所发生的支出,列入开发成本,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核算并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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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存货(续)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归类为流动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列示于存货。


12.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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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2. 长期股权投资(续)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13.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会计政策的选择依据为:
(1)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本集团目前投资性房地产项目主要位于北京、天津、上海、合肥及成都等城市核心区,主要为成熟商业区的商业物业,有较为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可以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具有可操作性;
(2)本集团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本集团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公允价值评估,以其评估金额作为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进行估计时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主要不确定因素主要包括:假设投资性房地产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且将按现有用途继续使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所在地区社会经济环境、税收政策、信贷利率、汇率等未来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无可能对企业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


14.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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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固定资产(续)

除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的之外,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20-40年
3.00-5.00 2.38-4.85
机器设备 12-15年
3.00-5.00 6.33-8.08
运输工具 5-10年
3.00-5.00 9.50-19.40
办公及其他设备 5-6年
3.00-5.00 15.83-19.40

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的,适用不同折旧率。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15.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标准如下:

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


房屋及建筑物 实际开始使用
机器设备 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
运输工具 完成验收
办公及其他设备 完成验收

16. 借款费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当资本支出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
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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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6. 借款费用(续)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7. 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商标权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此类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在每个会计期间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其余无形资产(含使用寿命确定的商标权)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或开采量摊销,其使用寿命如下:


使用寿命 确定依据


土地使用权 20-60年 土地使用权期限


软件使用权 3-10年 注册有效期


采矿权 按开采量摊销 采矿权证允许开采量


商标使用权 10年 直线法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8. 资产减值

对除存货、合同资产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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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8. 资产减值(续)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经营分部。


比较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9.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预计费用,包括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装修费、矿山剥离费和土地租赁费及征地补偿等。长期待摊费用按其为本集团带来的经济利益的期限采用直线法摊销。


20.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短期薪酬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还参加了企业年金,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

本集团运作多项设定受益退休金计划,包括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符合资格的离退休职工提供补充津贴福利。该计划未注入资金,设定受益计划下提供该福利的成本采用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


设定受益退休金计划引起的重新计量,包括精算利得或损失,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利息净额中的金额)和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利息净额中的金额),均在资产负债表中立即确认,并在其发生期间通过其他综合收益计入股东权益,后续期间不转回至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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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0. 职工薪酬(续)

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续)

在下列日期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修改设定受益计划时;本集团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时。


利息净额由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乘以折现率计算而得。本集团在利润表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中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义务的变动: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辞退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21. 预计负债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同时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进行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22. 其他权益工具

本集团发行的永续债没有到期日或到期后本集团有权不限次数展期,对于永续债票面利息,本集团有权递延支付,本集团并无合同义务支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权益工具。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回购或注销时,本集团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23.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销售商品合同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具体承诺视与客户约定不同而存在差异,由于客户能够分别从上述商品或服务中单独受益或与其他易于获得的资源一起使用中受益,且上述商品或服务之间不存在重大整合、重大修改或定制或者高度关联,本集团将其作为可明确区分商品,分别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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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续)

销售商品合同(续)

对于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使用将合同对价的名义金额折现为商品现销价格的折现率,将确定的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金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集团未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本集团通过向客户交付水泥及熟料、混凝土、家具、耐火材料等商品履行履约义务,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货物控制权转移给购买方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销售已完工物业的收入,于物业的所有权风险及回报已转移至买方,即有关物业竣工并且根据现房买卖合同将物业交付买家,且能合理确保收取买卖合约确定的对价时方确认收入。确认收入前已售物业按照预售合同收取的分期和预售款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合同负债。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集团为所销售的商品或所建造的资产提供质量保证,属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集团按照附注三、21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为向客户提供了超过法定质保期限或范围的质量保证,属于对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本集团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对于本集团自第三方取得大宗贸易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本集团考虑了合同的法律形式及相关事实和情况(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的存货风险、是否有权自主决定交易商品的价格等)后认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主导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拥有该商品的控制权,因此是主要责任人,在货物交付给客户完成验收时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


提供服务合同

本集团将因向客户转让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交易价格,并根据合同条款,结合以往的商业惯例予以确定。本集团支付的应付客户对价并非为了从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服务,因此将该应付客户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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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续)

提供服务合同(续)

本集团通过向客户提供固废处理、装饰装修、物业管理、酒店运营服务履行履约义务,由于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建造合同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通常包含建造设计、设备采购、建造安装等多项商品和服务承诺,由于本集团需要将上述商品或服务整合成合同约定的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本集团将其整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集团为所建造的资产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建造的资产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集团按照附注三、21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建造的资产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集团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建造的资产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集团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集团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本集团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本集团将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交易价格,并根据合同条款,结合以往的商业惯例予以确定。本集团部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存在全部完工后按照合同约定计算的方式确定结算数量的安排,形成可变对价。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以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为限计入交易价格,并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重新估计。


本集团通过向客户提供土建安装、维修服务履行履约义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的在建资产,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按照投入法确定建造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4. 合同资产与合同负债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集团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是指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本集团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三、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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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合同资产与合同负债(续)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25.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报在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除非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


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的,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集团对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集团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26.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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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递延所得税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单项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单项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并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该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28. 租赁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作为承租人

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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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租赁(续)

作为承租人(续)

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权资产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因租赁付款额变动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集团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后的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还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或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或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确认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人

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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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租赁(续)

作为出租人(续)

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包括初始直接费用。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售后租回交易

本集团按照附注三、23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按照附注三、10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规定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集团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附注三、10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29. 套期会计

就套期会计方法而言,本集团的套期分类为:

(1) 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除汇率风险外)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
(2) 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此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或一项未确认的确定承诺包含的汇率风险。


在套期关系开始时,本集团对套期关系有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风险管理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该文件载明了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本集团对套期有效性评估方法。套期有效性,是指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程度。此类套期在初始指定日及以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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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套期会计(续)

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
如果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但作为套期策略组成部分的展期或替换不作为已到期或合同终止处理),或因风险管理目标发生变化,导致套期关系不再满足风险管理目标,或者该套期不再满足套期会计方法的其他条件时,本集团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套期关系由于套期比率的原因不再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的,但指定该套期关系的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本集团对套期关系进行再平衡。


满足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按如下方法进行处理:

公允价值套期

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因套期风险敞口形成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的,该确定承诺的公允价值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现金流量套期

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直接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被套期的预期交易随后确认为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或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适用公允价值套期的确定承诺时,则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其余现金流量套期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如预期销售发生时,将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0. 安全生产费

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使用时区分是否形成固定资产分别进行处理: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归集所发生的支出,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固定资产,同时冲减等值专项储备并确认等值累计折旧。


31. 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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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31. 公允价值计量(续)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32. 资产证券化

本集团将部分应收账款证券化,将资产转让给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由该主体向投资者发行优先级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计划在支付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之后,优先用于偿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及预期收益,剩余的专项计划资金作为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归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人。


33.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重大调整。


判断

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经营租赁——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就投资性房地产签订了租赁合同。本集团认为,根据租赁合同的条款,本集团保留了这些房地产所有权上的几乎全部重大风险和报酬,因此作为经营租赁处理。


投资性房地产与存货的划分
本集团建造的物业可能用于出售,也可能用于赚取租金及/或资本增值。本集团在建造物业的初期根据持有目的将物业划分为存货或投资性房地产。在建的过程中,建成后用于出售的物业划分为存货-开发成本,计入流动资产,而建成后用于赚取租金及/或资本增值的物业划分为在建的投资性房地产,计入非流动资产。建成后,用于出售的物业转入存货-开发产品,而用于赚取租金及/或资本增值的物业转入已完工的投资性房地产。


合并范围——本集团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
本集团认为,即使仅拥有不足半数的表决权,本集团也控制了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东装备”)。这是因为本集团是冀东装备最大单一股东,间接拥有30%的表决权股份。冀东装备其他的股份由众多其他股东广泛持有。自收购之日起,未出现其他股东集体行使其表决权或其票数超过本集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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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止期间 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33.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续)

判断(续)

投资性房地产与固定资产的划分
本集团决定所持有的物业是否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并在进行判断的时候建立了相关标准。本集团将持有的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的房地产(包括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因此,本集团会考虑物业产生现金流的方式是否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本集团持有的其他资产。有些物业的一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剩余部分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如果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能够单独出售或者出租,本集团对该部分单独核算。如果不能,则只有在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的部分不重大时,该物业才会被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本集团在决定辅助服务的重大程度是否足以使该物业不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条件时,乃按个别物业基准单独作出判断。


其他权益工具-永续债
如附注五、45所述,本集团截至2024年6月30日其他权益工具中永续债余额为290亿元。根据相关的募集说明书、永续债投资合同等文件,本集团管理层综合考虑该等永续债没有到期日或到期后本集团有权不限次数展期,且有权递延支付永续债票面利息,本集团并无合同义务支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永续债持有者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本集团将其划分为权益工具,且后续宣告的分派将按照对权益所有者的分配来处理。


业务模式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集团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集团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需要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时,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需要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


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重大调整。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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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止期间 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33.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续)

估计的不确定性(续)

商誉减值
本集团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集团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价值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非上市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
本集团采用市场法确定对非上市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这要求本集团确定可比上市公司、选择市场乘数、对流动性折价进行估计等,因此具有不确定性。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土地增值税
本集团须对物业销售增值部分根据税法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的拨备是管理层根据对有关税收法律及法规要求的理解所作出的最佳估计。实际土地增值税负债须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时 由税务机关厘定。本集团尚未与税务机关就若干房地产开发项目确定其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及纳税方案。最终的土增税计算结果可能有别于初始入账的金额,任何差异将会影响实现差异期间的土地增值税支出及相关拨备金额。


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由独立专业评估师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其公允价值进行重估。该等估值以若干假设为基础,受若干不确定因素影响,可能与实际结果有差异。在作出相关估计时,会考虑类似物业目前市场租金的资料和公开市场交易金额,并使用主要以资产负债表日当时市场状况为基准的假设。


在建房地产开发成本的确认及分摊
房地产建造的成本于工程在建期间记为存货,并将于房地产销售收入确认后结转入利润表。在最终结算工程成本和其他有关的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前,该等成本需要本集团管理层按照预算成本和开发进度进行估计。本集团的房地产开发一般分期进行。直接与某一期开发有关之成本记作该期之成本。不同阶段的共同成本按照可出售面积分摊至各个阶段。倘若工程成本的最终结算及相关成本分摊与最初估计不同,则工程成本及其他成本的增减会影响当前及未来年度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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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33.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续)

估计的不确定性(续)

存货跌价准备
本集团的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是指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管理层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计算涉及到对估计售价、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的估计。该等估计的变化将会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和未来变化年度的损益。


设定受益义务的计量
本集团就向若干退休和提前退休职工支付的补充津贴福利确认为一项负债。该等福利支出及负债的金额乃采用独立专业精算师所作的精算估值而厘定。独立专业精算师每年均对本集团退休计划的精算状况进行评估。该等精算估值涉及对折现率、退休褔利通胀比率及其他因素所作出的假设。鉴于其长期性,上述估计具有不确定性。


固定资产的可使用年限和残值
本集团对固定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本集团定期复核相关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残值,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费用数额。资产使用寿命和残值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已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改变而确定。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费用进行调整。


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
对于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租赁,本集团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定增量借款利率时,本集团根据所处经济环境,以可观察的利率作为确定增量借 款利率的参考基础,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标的资产情况、租赁期和租赁负债金额等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对参考利率进行调整以得出适用的增量借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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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1.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抵 13%、9%、6%

扣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5%、3%
2.简易征收销售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7%、5%、1%
3%
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房产税 1.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1.2%
12%
2.房产租金收入

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额 30%-60%的四级超率累进
税率

资源税 1.销售额 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适用税额

环境保护税 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 1.2-14元/污染当量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20%、16.5%、15%
个人所得税 支付给职工的工资薪金等个人所得 适用税率
土地使用税 生产经营所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适用税额

2. 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

a.若干子公司被相关政府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根据财税[2023]12号《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自2022年 1月 1日至2027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 万元但不超过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自2023 年 1月 1 日至2027 年12月 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集团若干子公司本期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对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内蒙古金隅大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免征地方分享部分40%的所得税。


b.根据财税[2011]58号《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2号《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本集团若干位于西部地区符合条件的子公司征得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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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止期间 人民币元


四、 税项(续)

2. 税收优惠(续)

增值税

本集团部分子公司享受如下增值税优惠:

a.根据财税[2021]40号《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的相关政策,金隅集团下属生产水泥的子公司,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42.5及以上等级水泥的原料中添加废渣(不包括石灰石废渣)的比例不低于20%,其他水泥、水泥熟料的原料中添加废渣(不包括石灰石废渣)比例不低于40%的,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政策;本集团下属公司北京金隅砂浆有限公司、天津金隅宝辉砂浆有限公司及唐山盾石干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部分产品可以达到资源综合利用要求,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政策;本集团下属具有污废处置能力的的子公司,进行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及处置劳务业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政策。


b.根据财税[2015]73号《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唐山金隅加气混凝土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符合规定的新型墙体材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c.根据财税[2011]10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唐山市盾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销售的软件产品,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销售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其他税种

a.根据财税[2023]12号《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对本集团下属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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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止期间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2024年6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现金
1,018,050.00 447,812.31
银行存款
13,822,756,188.87 15,605,166,555.47
其他货币资金 480,496,612.30 555,020,665.35
财务公司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准备金额 1,183,523,081.01 1,171,481,701.79
合计 15,487,793,932.18 17,332,116,734.92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125,233,072.48 122,609,680.86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4年6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投资
1,441,511,767.16 535,773,605.33
权益工具投资
18,393,100.00 14,623,400.00

合计 1,459,904,867.16 550,397,005.33

3. 应收票据

2024年6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
55,673,542.91 256,403,385.75
商业承兑汇票
865,804,916.78 383,900,242.57

减: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22,902,159.93 27,123,603.53

合计
898,576,299.76 613,180,024.79

已背书或贴现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票据如下:

2024年6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终止确认 未终止确认 终止确认 未终止确认


银行承兑汇票 - 32,542,413.03 - 72,991,177.23
商业承兑汇票 - 515,369,603.99 - 207,745,893.41
合计 - 547,912,017.02 - 280,737,07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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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止期间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 应收票据(续)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的变动如下:

2024年1-6月 2023年


期/年初余额
27,123,603.53 27,780,744.42
本期/年计提
986,409.75 5,200,998.61
本期/年转回
(4,158,899.52 ) (5,858,139.50 )
本期/年核销
(1,048,953.83 ) -

期/年末余额
22,902,159.93 27,123,603.53

应收票据的转移,参见附注八、5。


4.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2024年6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9,373,448,898.74 6,189,659,061.37
1年至2年
1,994,465,100.65 1,712,414,104.79
2年至3年
868,259,125.44 969,555,899.61
3年至4年
498,922,284.73 483,129,415.95
4年至5年
312,245,780.97 263,346,501.24
5年以上
1,456,328,425.23 1,432,160,614.19

14,503,669,615.76 11,050,265,597.15
减: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907,889,268.07 2,859,818,742.38

合计
11,595,780,347.69 8,190,446,854.77

2024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025,037,391.62 13.96 787,233,458.37 38.88 1,237,803,933.25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 12,478,632,224.14 86.04 2,120,655,809.70 16.99 10,357,976,414.44
合计
14,503,669,615.76 100.00 2,907,889,268.07 20.05 11,595,780,34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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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止期间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 应收账款(续)

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446,636,893.99 13.09 761,717,087.64 52.65 684,919,806.35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 9,603,628,703.16 86.91 2,098,101,654.74 21.85 7,505,527,048.42
合计
11,050,265,597.15 100.00 2,859,818,742.38 25.88 8,190,446,854.77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2024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理由


单位1 部分无法收回
95,793,205.69 20,081,584.22
单位2 全部无法收回
67,170,448.13 67,170,448.13
单位3 62,461,027.70 62,461,027.70 全部无法收回
单位4 全部无法收回
56,559,690.36 56,559,690.36
单位5 全部无法收回
40,165,481.70 40,165,481.70
其他单位 1,702,887,538.04 540,795,226.26 部分无法收回
合计
2,025,037,391.62 787,233,458.37

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理由


单位1 部分无法收回
95,793,205.69 20,081,584.22
单位2 全部无法收回
67,170,448.13 67,170,448.13
单位3 全部无法收回
62,461,027.70 62,461,027.70
单位4 全部无法收回
56,559,690.36 56,559,690.36
单位5 全部无法收回
40,165,481.70 40,165,481.70
其他单位 1,124,487,040.41 515,278,855.53 部分无法收回
合计
1,446,636,893.99 761,717,08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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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 应收账款(续)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计提比例(%)

信用风险组合
12,478,632,224.14 2,120,655,809.70 16.99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变动如下:

2024年1-6月 2023年


期/年初余额
2,859,818,742.38 2,721,890,819.75
本期/年计提 52,241,810.02 173,037,229.09
收购子公司转入
6,948,757.19 41,793,582.13
本期/年转回
(5,461,950.05 ) (13,585,182.75 )
本期/年核销
(492,102.06 ) (37,314,018.38 )
处置子公司转出
(8,974,451.77 ) (26,006,542.10 )
其他转入
3,808,462.36 2,854.64

期/年末余额 2,907,889,268.07 2,859,818,742.38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款项如下:


收回或转回金额 转回原因 收回方式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

例的依据及合理性

单位6 1,340,979.36 收回货款 银行存款 单项计提
其他单位 收回货款 银行存款 单项计提
4,120,970.69

合计
5,461,950.05

本期实际核销金额为 492,102.06元,无重要的核销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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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 应收账款(续)

于2024年6月30日,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金额前五名如下:


应收账款 合同资产 长期应收款 小计 占应收账 应收账款坏账准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 款、长期应 备和合同资产减
收款和合同 值准备期末余额

资产年末余
额合计数的
比例(%)


第一名
469,775,979.33 11,928,593.96 6,582,476.06 488,287,049.35 3.00 68,791,675.53 第二名
328,898,715.88 6,039,082.41 20,220,798.06 355,158,596.35 2.18 69,577,960.56 第三名
299,427,909.36 4,269,102.44 15,753,357.31 319,450,369.11 1.96 27,981,230.90 第四名 194,225,219.99 - - 194,225,219.99 1.19 - 第五名
146,685,346.42 12,252,471.78 19,906,987.05 178,844,805.25 1.10 22,866,249.14
合计
1,439,013,170.98 34,489,250.59 62,463,618.48 1,535,966,040.05 9.43 189,217,116.13
5. 应收款项融资

2024年6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
1,210,870,283.79 763,501,720.37

本集团下属若干子公司视其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背书或贴现,故将该等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于2024年6月30日,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而质押的应收票据为4,000,000.00元;银行承兑票据的贴现质押情况参见附注五、26。


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已背书已贴现且尚未到期的票据如下: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4,048,130,342.55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背书已贴现且尚未到期的票据如下:


年末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2,504,171,864.36

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为结算贸易应付款项而将等额的未到期应收票据背书予供货商或贴现给银行,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该等未到期票据所有权的风险及回报已实质转移,故而完全终止确认该等应收票据及应付供货商款项。本集团对该等完全终止确认的未到期应收票据的继续涉入程度以出票银行无法向票据持有人结算款项为限。本集团继续涉入所承受的可能最大损失为本集团背书予供货商或贴现给银行的未到期应收票据款项,2024年6月30日为4,048,130,342.55元(2023年12月31日:2,504,171,864.36元)。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止期间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的账龄分析如下:

2024年6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1年以内
2,293,081,485.65 93.72 1,927,812,071.27 94.15
1年至2年 89,685,671.15 3.67 78,377,883.05 3.83
2年至3年
32,684,170.01 1.34 12,651,373.85 0.62
3年以上
31,315,271.90 1.28 28,825,885.58 1.41

2,446,766,598.71 100.00 2,047,667,213.75 100.00
减:预付款项坏账准备
28,796,704.27 28,215,086.35

合计
2,417,969,894.44 2,019,452,127.40

于2024年6月30日,无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预付款项(2023年12月31日:无)。


于2024年6月30日,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汇总如下: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

期末余额 数的比例(%)


汇总 749,109,189.00 30.62

于2024年6月30日,预付款项坏账准备如下:

2024年1-6月 2023年


期/年初余额 28,215,086.35 28,202,020.78
本期/年计提 3,128,015.51 5,138,982.94
本期/年转回 (2,720,910.18 ) (1,349,980.19 )
处置子公司转出 - (1,591,024.34 )
其他转入/(转出) 174,512.59 (2,184,912.84 )

期/年末余额 28,796,704.27 28,215,086.35

于资产负债表日,管理层针对大额预付款项采用个别认定法进行坏账准备的认定及计提。


7. 其他应收款

2024年6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应收利息
37,625,840.62 33,602,374.77
应收股利
3,358,000.00 2,760,000.00
其他应收款
7,729,979,478.47 6,095,715,437.32

合计
7,770,963,319.09 6,132,077,812.09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止期间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7. 其他应收款(续)

应收利息

2024年6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项目专项借款
37,625,840.62 33,602,374.77

其他应收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2024年6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5,222,896,749.88 2,415,682,871.70
1年至2年
293,471,681.87 1,518,395,417.40
2年至3年
740,380,024.51 639,424,759.60
3年至4年
507,870,348.99 740,045,882.35
4年至5年
611,395,863.17 481,071,391.42
5年以上
3,457,013,580.62 3,281,198,674.84

10,833,028,249.04 9,075,818,997.31
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3,062,064,929.95 2,943,741,185.22
合计
7,770,963,319.09 6,132,077,812.09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按性质分类如下:

2024年6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应收利息 37,625,840.62 33,602,374.77
应收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借款利息 37,625,840.62 33,602,374.77 应收股利
3,358,000.00 2,760,000.00
其他应收款
10,792,044,408.42 9,039,456,622.54
押金、保证金、备用金
2,500,360,766.81 1,202,785,203.79
单位往来款
2,826,825,242.72 2,884,664,916.72
代垫款项
1,186,292,598.54 1,567,496,241.14
应收投资款
192,850,329.98 299,208,323.12
应收政府补助
25,567,527.59 19,950,478.15
应收联营企业款
680,144,525.51 660,065,397.17
应收合营企业款
200,668,548.28 16,668,192.49
其他往来款
3,179,334,868.99 2,388,617,869.96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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