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港股通50 (513550): 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31日 09:36:28 中财网

原标题:港股通50 : 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中期报告



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4年中期报告

2024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年8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08 月 30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4 管理人报告 ...................................................................7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7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1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1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2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2 §5 托管人报告 .................................................................. 12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2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2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2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2 6.1 资产负债表 ................................................................. 12 6.2 利润表 ..................................................................... 14 6.3 净资产变动表 ............................................................... 15 6.4 报表附注 ................................................................... 17 §7 投资组合报告 ................................................................ 39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39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9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0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1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3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3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3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3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43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3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3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4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4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44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5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45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6 §10 重大事件揭示 ............................................................... 46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6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6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6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46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6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6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47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48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49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49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0 §12 备查文件目录 ............................................................... 50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50 12.2 存放地点 .................................................................. 50 12.3 查阅方式 .................................................................. 50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港股通50
场内简称港股通50(扩位证券简称:港股通50ETF
基金主代码51355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12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 额3,360,992,000.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 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1年1月13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2%以内,年化跟踪误差 控制在2%以内。
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 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 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当标的指数进行定期调整、指数样本空 间或者编制规则变更时,本基金将根据标的指数的编制规则及调 整公告,及时进行投资组合的优化调整,尽量降低跟踪误差,力 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2%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2% 以内。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港股通50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中的指数型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的被动式 投资策略,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 的风险收益特征:一方面,相对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 币市场基金而言,其风险和收益较高;另一方面,相对于采用抽 样复制的指数型基金而言,其风险和收益特征将更能与标的指数 保持基本一致。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需承担与境内 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还需承担汇 率风险以及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 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姓名刘万方张姗
露负责 人联系电话021-38601777400-61-9555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400-61-95555 
传真021-386017990755-83195201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 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层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 行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 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层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 行大厦 
邮政编码200135518040 
法定代表人贾波缪建民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 /www.huatai-pb.com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 楼17层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 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275,284,192.04
本期利润127,364,067.4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289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4.0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6.44%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4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1,103,464,311.98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328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583,608,711.7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7687
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4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23.13%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0.84%1.02%-1.32%1.05%0.48%-0.03%
过去三个月9.25%1.33%8.18%1.35%1.07%-0.02%
过去六个月6.44%1.37%5.03%1.38%1.41%-0.01%
过去一年-4.31%1.34%-6.68%1.35%2.37%-0.01%
过去三年-24.97%1.51%-29.40%1.52%4.43%-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 起至今-23.13%1.47%-25.56%1.49%2.43%-0.02%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图示日期为2020年12月30日至2024年6月30日。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4年11月18日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目前的股东构成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柏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AIGGIC)和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和2%。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旗下管理156只基金,其中包括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型基金、QDII 基金、基金中基金等。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李茜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0年 12月30 日-9年曾任职于上海市虹口区金融服务局。2015 年3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指数投资部助理研究员、研究员。 2019年11月至2022年12月任上证中小 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 柏瑞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 11 月起任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12月起 任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21 年 1 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 沪港深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2月至2024 年 5 月任华泰柏瑞中证智能汽车主题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 中证动漫游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3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1000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华泰柏瑞中证 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9 月起任华泰 柏瑞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年11月起任华泰柏瑞上证红利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2 年 1 月起任华泰柏瑞中 证沪港深云计算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 年 4 月 起任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 基金经理。2022年12月起任华泰柏瑞中
     证香港 300 金融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基金经理。2023 年 5 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中央企业红利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23 年 6 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港 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3 年 9 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沪港深云 计算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23 年 12 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中央企业红利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 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24 年 3 月起任华 泰柏瑞中证 A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4 年 4 月起任 华泰柏瑞中证 A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何琦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0年 12月30 日-15年上海交通大学经济学学士。曾任汇丰银行 证券服务部证券结算师,2008年11月加 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交易 部高级交易员,海外投资部基金经理助 理。2017 年 7 月起任华泰柏瑞新经济沪 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9 年 8 月起任华泰柏瑞亚洲 领导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20年12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港股 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1 年 1 月起任华泰柏瑞中 证沪港深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5 月起任 华泰柏瑞港股通时代机遇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和华泰柏瑞南方东英恒生科技指 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QDII)的基金经理。2021 年 9 月起任 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 经理。2022 年 1 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港 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22 年 4 月起任华泰柏 瑞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基金经理。 2022年12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香港 300 金融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QDII)的基金经理。
柳叶本基金的2024年4-6年英国萨塞克斯大学公司和财务风险管理
基金经理 助理月22日  专业硕士。2018年12月加入华泰柏瑞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指数投资部基金经 理助理。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指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不存在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忠实履行基金管理职责,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通过科学完善的制度及流程,从事前、事中和事后等环节严格控制不同基金之间可能的利益输送。

首先投资部和研究部通过规范的决策流程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其次交易部对投资指令的合规性、有效性及合理性进行独立审核,在交易过程中启用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确保公平交易的实施。同时,风险管理部对报告期内的交易进行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3次,都为指数投资组合因跟踪指数需要而发生的反向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4年上半年市场以结构性机会为主,其中银行、煤炭、公用事业、家用电器的表现相对较好,涨跌幅分别为17.02%、11.96%、11.76%和8.48%。整体来看,沪深300中证500中证1000价值指数和沪深300成长指数的涨跌幅分别为12.54%和-7.00%,中证500价值相对中证500成长获得了超额收益。

同比港股市场,恒生综合行业-能源业、恒生综合行业-原材料业、恒生港股通中国内地银行、恒生综合行业指数-电讯业的表现相对较好,涨跌幅分别为43.29%、28.80%、21.25%和18.08%。

恒生指数、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和恒生综合指数在上半年的涨跌幅分别为3.94%、9.77%和3.39%。

经过长达一年的持续回调后,港股上半年迎来了一波显著反弹,市场热情显著升温。回顾今年以来的行情,无论是A股市场还是全球资产都表现出资产间或行业板块间轮动速度较快,抢跑现象尤为明显。比如比特币、黄金、日本市场再到四月底以来的港股市场。短期受到海外流动性的影响,港股低估值的优势,吸引海外资金从日本、印度等市场流入,寻找性价比更高的资产。

其次,国内外经济预期差逐渐收敛,外资逐渐开始看好中国资产。政策层面,积极的政策陆续出台,比如517房地产“组合拳”、超长期国债的发行等,市场情绪显著提振。

我们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跟踪偏离最小化的投资策略进行被动投资。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日均绝对跟踪偏离度为0.027%,期间日跟踪误差为0.051%,较好地实现了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7687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44%,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0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后市,随着风险溢价的逐步修复和无风险利率的约束,短期内市场或将维持震荡上行。

中期看,随着部分经济体开启降息周期,叠加美联储降息预期临近,港股市场有望受益于全球流动性市场的再平衡。

本基金将继续严格遵守跟踪偏离最小化的被动投资策略,从而为基金投资人谋求与标的指数基本一致的投资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基金估值控制流程,定期评估估值技术的合理性,每日将估值结果报托管银行复核后对外披露。参与估值流程的人员包括负责运营的副总经理以及投资研究、风险控制和基金事务部门负责人,基金经理不参与估值流程。参与人员的相关工作经历均在五年以上。参与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已采用的估值技术相关参数或定价服务均来自独立第三方。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当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经汇率调整)达到1%以上,可进行收益分配;在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告期内基金未实施收益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招商银行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我行在履行托管职责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托管义务并安全保管托管资产。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招商银行根据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约定的投资监督条款,对托管产品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并根据监管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招商银行按照托管协议约定的统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产品的全套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和资产估值并与管理人建立对账机制。

本年度中期报告中利润分配情况真实、准确。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年度中期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4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资 产:   
货币资金6.4.7.1107,320,751.9148,952,431.12
结算备付金 2,174,642.27188,987.70
存出保证金 41,585.532,547.92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2,542,093,251.744,294,758,088.37
其中:股票投资 2,542,093,251.744,294,758,088.37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债权投资6.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6.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4.7.7--
应收清算款 -470,637.90
应收股利 10,086,850.99325,248.00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875,409.12-
资产总计 2,661,792,491.564,344,697,941.01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4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3,882,488.15-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109,483.361,792,322.51
应付托管费 221,896.67358,464.5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972,969,911.612,402,937.46
负债合计 78,183,779.794,553,724.47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103,360,992,000.006,009,992,000.00
其他综合收益6.4.7.11--
未分配利润6.4.7.12-777,383,288.23-1,669,847,783.46
净资产合计 2,583,608,711.774,340,144,216.54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661,792,491.564,344,697,941.01
注: 报告截止日2024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7687元,基金份额总额3,360,992,000.00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 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 年6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137,679,712.2213,441,565.22
1.利息收入 274,433.20528,721.5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3274,433.20528,721.59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 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242,409,042.24-43,099,187.5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4-291,084,539.35-75,894,729.61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5--
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收益6.4.7.16--
贵金属投资收 益6.4.7.17--
衍生工具收益6.4.7.18--
股利收益6.4.7.1948,675,497.1132,795,542.06
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 认产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 列)6.4.7.20402,648,259.4854,735,065.51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6.4.7.21-22,833,938.221,276,965.67
减:二、营业总支出 10,315,644.788,682,233.80
1.管理人报酬6.4.10.2.17,916,154.236,624,426.47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 酬 --
2.托管费6.4.10.2.21,583,230.831,324,885.35
3.销售服务费6.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 资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6.4.7.22--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6.4.7.23816,259.72732,921.98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以“-”号填列) 127,364,067.444,759,331.42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127,364,067.444,759,331.42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27,364,067.444,759,331.42
6.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6,009,992,000. 00-- 1,669,847,783. 464,340,144,216.5 4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6,009,992,000. 00-- 1,669,847,783. 464,340,144,216.5 4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892,464,495.23-
号填列)2,649,000,000. 00  1,756,535,504.7 7
(一)、综合收益 总额--127,364,067.44127,364,067.44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2,649,000,000. 00-765,100,427.79- 1,883,899,572.2 1
其中:1.基金申 购款376,000,000.00-- 106,667,234.26269,332,765.74
2.基金赎 回款- 3,025,000,000. 00-871,767,662.05- 2,153,232,337.9 5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3,360,992,000. 00-- 777,383,288.232,583,608,711.7 7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3,212,992,000. 00-- 636,897,982.762,576,094,017.2 4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3,212,992,000. 00-- 636,897,982.762,576,094,017.2 4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2,156,000,000. 00-- 419,446,160.991,736,553,839.0 1
(一)、综合收益 总额--4,759,331.424,759,331.42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2,156,000,000. 00-- 424,205,492.411,731,794,507.5 9
其中:1.基金申 购款3,539,000,000. 00-- 689,394,652.372,849,605,347.6 3
2.基金赎 回款- 1,383,000,000. 00-265,189,159.96- 1,117,810,840.0 4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5,368,992,000. 00-- 1,056,344,143. 754,312,647,856.2 5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638,992,000.00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113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0年12月3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638,992,000.00份基金份额,无认购资金利息折合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管理决定书[2021]2 号核准,本基金638,992,000.00份基金份额于2021年1月13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以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发行的股票、其他港股通标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参与融资业务时,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融资买入股票与其他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2%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2%以内。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港股通50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本基金为目标 ETF,募集成立了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50ETF联接基金”)。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50ETF联接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投资目标与本基金类似,将绝大多数基金资产投资于本基金。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4年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27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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