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中证A50 (563350): 华泰柏瑞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31日 09:36:30 中财网

原标题:中证A50 : 华泰柏瑞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中期报告



华泰柏瑞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2024年中期报告

2024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年8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08 月 30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4年3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4 管理人报告 ...................................................................7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7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9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9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0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1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1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1 §5 托管人报告 .................................................................. 11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1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1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1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2 6.1 资产负债表 ................................................................. 12 6.2 利润表 ..................................................................... 13 6.3 净资产变动表 ............................................................... 14 6.4 报表附注 ................................................................... 16 §7 投资组合报告 ................................................................ 41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1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2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3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5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7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7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7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7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47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7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7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8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8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49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9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0 §10 重大事件揭示 ............................................................... 50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0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0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0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0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1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1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1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52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4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54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4 §12 备查文件目录 ............................................................... 54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54 12.2 存放地点 .................................................................. 54 12.3 查阅方式 .................................................................. 55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华泰柏瑞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证A50
场内简称中证A50(扩位证券简称:中证A50ETF)
基金主代码56335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4年3月6日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 额2,019,997,649.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 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4年3月18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1、股票(含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预期收 益、风险、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审慎原则合理参与存托 凭证的投资,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 差的最小化。 2、债券投资策略;3、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策略; 4、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5、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A50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中的指数型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的被动式 投资策略,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 的风险收益特征:一方面,相对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 币市场基金而言,其风险和收益较高;另一方面,相对于采用抽 样复制的指数型基金而言,其风险和收益特征将更能与标的指数 保持基本一致。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刘万方许俊
 联系电话021-38601777010-6659668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95566 
传真021-38601799010-66594942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 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层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层
邮政编码200135100818
法定代表人贾波葛海蛟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社有限公司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 /www.huatai-pb.com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 楼17层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 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4年3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24年6月30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42,691,931.74
本期利润-44,555,962.0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283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2.7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0.94%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4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19,065,457.11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09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000,932,191.8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9906
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4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0.94%
注:1、本基金成立于2024年3月6日。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2.79%0.47%-3.55%0.49%0.76%-0.02%
过去三个月-1.20%0.77%-2.50%0.78%1.30%-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 起至今-0.94%0.74%-3.06%0.77%2.12%-0.03%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图示日期为2024年3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6月30日。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投资范围中规定的比例。
3、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4年11月18日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目前的股东构成限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和2%。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旗下管理156只基金,其中包括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型基金、QDII 基金、基金中基金等。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李茜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4年3 月6日-9年曾任职于上海市虹口区金融服务局。2015 年3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指数投资部助理研究员、研究员。 2019年11月至2022年12月任上证中小 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 柏瑞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 11 月起任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12月起 任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21 年 1 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 沪港深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2月至2024 年 5 月任华泰柏瑞中证智能汽车主题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 中证动漫游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3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1000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华泰柏瑞中证 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9 月起任华泰 柏瑞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年11月起任华泰柏瑞上证红利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2 年 1 月起任华泰柏瑞中 证沪港深云计算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 年 4 月 起任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 基金经理。2022年12月起任华泰柏瑞中 证香港 300 金融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基金经理。2023 年 5 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中央企业红利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23 年 6 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港 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3 年 9 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沪港深云 计算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23 年 12 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中央企业红利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 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24 年 3 月起任华 泰柏瑞中证 A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4 年 4 月起任 华泰柏瑞中证 A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柳叶 青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助理2024年4 月22日-6年英国萨塞克斯大学公司和财务风险管理 专业硕士。2018年12月加入华泰柏瑞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指数投资部基金经 理助理。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指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不存在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忠实履行基金管理职责,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通过科学完善的制度及流程,从事前、事中和事后等环节严格控制不同基金之间可能的利益输送。

首先投资部和研究部通过规范的决策流程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其次交易部对投资指令的合规性、有效性及合理性进行独立审核,在交易过程中启用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确保公平交易的实施。同时,风险管理部对报告期内的交易进行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3次,都为指数投资组合因跟踪指数需要而发生的反向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4年上半年市场以结构性机会为主,其中银行、煤炭、公用事业、家用电器的表现相对较好,涨跌幅分别为17.02%、11.96%、11.76%和8.48%。整体来看,沪深300中证500中证1000和创业板指的涨跌幅分别为0.89%、-8.96%、-16.84%和-10.99%。从市场风格来看,期间沪深300价值指数和沪深300成长指数的涨跌幅分别为12.54%和-7.00%,中证500价值相对中证500成长获得了超额收益。

2024年一季度指数先抑后扬,二季度区间振荡,上半年总体来看大盘蓝筹相关指数普遍实现了正收益。随着积极政策的陆续出台,比如517房地产“组合拳”、超长期国债的发行等,投资者情绪有望逐步修复。5月下旬开始,A 股有所调整但调整节奏相较年初明显放缓,市场已逐渐从过度悲观的预期中走出。基本面方面,4-5月的经济增长数据显示修复过程仍面临诸多挑战,包括有效需求不足、企业经营压力较大等,但外需和设备更新等对经济数据有所支撑,工业生产稳定增长,制造业增速维持韧性。

我们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跟踪偏离最小化的投资策略进行被动投资。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日均绝对跟踪偏离度为0.024%,期间日跟踪误差为0.048%,较好地实现了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906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94%,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0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宏观范式转变下中外金融周期分化,结合积极的稳增长政策及中长期改革,经济动能有望继续温和改善,大盘风格或将持续具有相对收益,建议寻找结构性机会。中期来看,随着中国经济迎来新一轮盈利周期、中美经济周期错位进入下半场等利好因素下,A 股市场的估值比较具吸引力,性价比突出,配置机会大于风险。
本基金将继续严格遵守跟踪偏离最小化的被动投资策略,从而为基金投资人谋求与标的指数基本一致的投资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基金估值控制流程,定期评估估值技术的合理性,每日将估值结果报托管银行复核后对外披露。参与估值流程的人员包括负责运营的副总经理以及投资研究、风险控制和基金事务部门负责人,基金经理不参与估值流程。参与人员的相关工作经历均在五年以上。参与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已采用的估值技术相关参数或定价服务均来自独立第三方。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华泰柏瑞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关联方承销证券”、“关联方证券出借”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泰柏瑞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4年6月30日
资 产:  
货币资金6.4.7.19,977,688.08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1,992,661,997.05
其中:股票投资 1,992,661,997.05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债权投资6.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6.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4.7.7-
应收清算款 45,345.48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876,412.24
资产总计 2,002,761,442.85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4年6月30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42,502.44
应付托管费 80,834.1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91,505,914.38
负债合计 1,829,250.96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102,019,997,649.00
其他综合收益6.4.7.11-
未分配利润6.4.7.12-19,065,457.11
净资产合计 2,000,932,191.89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002,761,442.85
注:1、报告截止日2024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9906元,基金份额总额2,019,997,649.00份。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4年03月06日,无上年度末数据。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泰柏瑞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3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4年3月6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2024年6月30 日
一、营业总收入 -43,421,366.35
1.利息收入 575,221.4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3575,221.47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1,728,468.4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419,420,018.81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6.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7-
衍生工具收益6.4.7.18-
股利收益6.4.7.1922,308,449.68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6.4.7.20-87,247,893.74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6.4.7.211,522,837.43
减:二、营业总支出 1,134,595.65
1.管理人报酬6.4.10.2.1750,327.34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2.托管费6.4.10.2.2250,109.08
3.销售服务费6.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6.4.7.22-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6.4.7.23134,159.2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44,555,962.00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44,555,962.0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44,555,962.00
注:本基金成立于2024年03月06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泰柏瑞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3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4年3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1,999,997,649. 00--1,999,997,649.0 0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20,000,000.00--19,065,457.11934,542.89
(一)、综合收益 总额---44,555,962.00-44,555,962.00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20,000,000.00-25,490,504.8945,490,504.89
其中:1.基金申 购款1,938,000,000. 00-48,288,553.291,986,288,553.2 9
2.基金赎 回款- 1,918,000,000. 00--22,798,048.40- 1,940,798,048.4 0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2,019,997,649. 00--19,065,457.112,000,932,191.8 9
注:本基金成立于2024年03月06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泰柏瑞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243 号《关于准予华泰柏瑞中证 A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泰柏瑞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1,999,997,649.00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4)第008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泰柏瑞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4 年 3 月 6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999,997,649.00份基金份额,无认购资金利息折合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24 号核准,本基金1,999,997,649.00份基金份额于2024年3月18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泰柏瑞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以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为主要投资对象。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括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发行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2%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2%以内。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A50指数收益率。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本基金为目标ETF,于2024年4月23日募集成立了华泰柏瑞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华泰柏瑞中证A50ETF发起式联接基金”)。华泰柏瑞中证A50ETF发起式联接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投资目标与本基金类似,将绝大多数基金资产投资于本基金。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华泰柏瑞中证 A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4年03月0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06月30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4年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03月0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0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24年03月0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06月30日。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3) 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

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扣除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后的净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及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净资产转出。
6.4.4.12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6.4.4.13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6.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 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基协字[2022]566号《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27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4年6月30日
活期存款9,977,688.08
等于:本金9,977,012.60
加:应计利息675.48
减:坏账准备-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3个月-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合计9,977,688.08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4年6月30日    
 成本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2,079,909,890.79-1,992,661,997.05-87,247,893.74 
贵金属投资-金交 所黄金合约 ----
债券交易所市 场----
 银行间市----
     
 合计----
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 
其他---- 
合计2,079,909,890.79-1,992,661,997.05-87,247,893.74 
6.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