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国寿300 (510380): 国寿安保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31日 11:57:37 中财网

原标题:国寿300 : 国寿安保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中期报告



国寿安保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4年中期报告

2024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年8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4年08月3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4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6 3.3 其他指标 ................................................................... 7 §4 管理人报告 .................................................................. 7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7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8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8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9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0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0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0 §5 托管人报告 ................................................................. 10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0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1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1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1 6.1 资产负债表 ................................................................ 11 6.2 利润表 .................................................................... 12 6.3 净资产变动表 .............................................................. 14 6.4 报表附注 .................................................................. 15 §7 投资组合报告 ............................................................... 33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33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4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34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2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3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3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3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3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43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3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4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5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5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45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5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45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6 §10 重大事件揭示 .............................................................. 46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6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6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6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46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6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6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47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48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48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48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49 §12 备查文件目录 .............................................................. 49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49 12.2 存放地点 ................................................................. 49 12.3 查阅方式 ................................................................. 49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国寿安保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寿安保沪深300ETF
场内简称国寿300
基金主代码51038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1月19日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515,802,400.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18年2月7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本基金为完全被动式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成份股在 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来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 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 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 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 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从而使得投 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 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 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 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韩占锋任航
 联系电话010-50850744010-6606006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95599 
传真010-50850776010-68121816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 306号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 

 盈泰商务中心2号楼11层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
邮政编码100033100031
法定代表人于泳谷澍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gsfunds.com.cn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22,580,533.04
本期利润16,039,298.1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116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1.1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74%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4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35,992,504.11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23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479,809,895.8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9763
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4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2.37%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投资人的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2.56%0.48%-3.30%0.48%0.74%0.00%
过去三个月-1.16%0.75%-2.14%0.76%0.98%-0.01%
过去六个月1.74%0.89%0.89%0.90%0.85%-0.01%
过去一年-8.23%0.87%-9.91%0.87%1.68%0.00%
过去三年-29.55%1.04%-33.74%1.05%4.19%-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2.37%1.20%-18.96%1.22%16.59%-0.02%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01月19日,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本基金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图示日期为2018年01月19日至2024年06月30日。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308号文核准,于2013限公司,其持有股份85.03%,National Mutual Funds Management Ltd. (国家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持有股份14.97%。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共管理102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和部分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为3790.84亿元,其中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为3101.27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 (助理基金经理 )期限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李康基金经理2018年1 月19日-15年博士研究生,曾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量化投资研究员、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金融工程研究员。2013年 11月加入国寿 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助 理、基金经理,现任国寿安保沪深300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国寿安保沪深300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国证创业 板中盘精选 88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国寿安保中证沪港深30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国寿安保中证 沪港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和国寿安保稳泽两年持有期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基金份额持有人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行,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

本基金管理人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进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采用了日内、3日内、5日内的时间窗口,假设不同组合间价差为零,进行了T分布检验。经分析,本报告期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间有同向交易价差异常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且不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本基金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紧密追踪标的指数。

本基金跟踪误差主要源自成分股调整、停复牌等因素引起的成份股权重偏离。日常申赎和市场波动等因素,也带来一定的跟踪误差。本基金管理人采用量化分析手段,通过适当的策略尽量克服对跟踪误差不利因素的影响。并且,逐日跟踪实际组合与标的指数表现的偏离,定期分析优化跟踪偏离度管理方案。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763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74%,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8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24年上半年权益市场表现一般,上证指数沪深300指数、中证500指数和创业板指分别下跌0.25%,上涨0.89%,下跌8.96%,下跌10.99%。风格方面大市值明显占优,按申万行业划分来看,银行、煤炭和公共事业等代表的高股息大盘蓝筹上市公司获得青睐,计算机、商贸、社服等表现一般。

展望下半年,中国经济展现了较强的韧性,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结合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来看,扩大内需等政策有望持续发力,带动相关产业链进一步修复。流动性方面利率处于下行通道,北向和保险资金有望带来边际增量。外部因素方面,美对美国经济的衰退预期提升,联储逐步进入降息周期后,有利于汇率压力释放和政策空间打开。整体上看,历史数据显示当前股债收益差处于高性价比区间,A股市场具有中长期配置价值,其中无风险利率下行背景下的红利资产,代表未来产业发展的新质生产力和受益扩大内需政策的行业投资机会相对显著。

本基金将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力争将对标的指数的跟踪误差降低到最小程度。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基金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负责人由主管运营工作的公司领导担任,委员由运营管理部负责人、合规管理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以及各投资部门负责人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采取定期或临时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评估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运营管理部及时提请估值委员会召开会议修订估值方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证其持续适用。相关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可列席会议,向估值委员会提出估值意见或建议,但不参与具体的估值流程。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分别签署服务协议,其中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固定收益品种信用减值数据和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数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在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中期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4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资 产:   
货币资金6.4.7.111,726,532.416,064,152.18
结算备付金 74,820.8671,232.18
存出保证金 124,764.8924,490.16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1,470,125,122.881,302,855,346.71
其中:股票投资 1,470,125,122.881,302,855,346.71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债权投资6.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6.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4.7.7--
应收清算款 -10,891,818.37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8-15,934.54
资产总计 1,482,051,241.041,319,922,974.14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4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1,054,420.1813,935,677.84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597,373.76474,301.17
应付托管费 119,474.7894,860.2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2,058.71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9470,076.43504,722.98
负债合计 2,241,345.1515,011,620.94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101,515,802,400.001,359,802,400.00
其他综合收益6.4.7.11--
未分配利润6.4.7.12-35,992,504.11-54,891,046.80
净资产合计 1,479,809,895.891,304,911,353.20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482,051,241.041,319,922,974.14
注: 报告截止日 2024年 06月 30日,基金份额净值 0.9763元,基金份额总额1,515,802,400.00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4年1月1日至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
  2024年6月30日2023年6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20,356,122.203,693,223.87
1.利息收入 146,847.48206,772.3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326,816.2615,673.54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120,031.22191,098.85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8,223,200.733,148,736.0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4-34,891,451.40-10,435,837.00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5-63,981.4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6.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7--
衍生工具收益6.4.7.18--
股利收益6.4.7.1916,668,250.6713,520,591.59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6.4.7.2038,619,831.21345,699.60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6.4.7.21-187,355.76-7,984.13
减:二、营业总支出 4,316,824.033,707,500.15
1.管理人报酬6.4.10.2.13,335,143.352,853,882.01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2.托管费6.4.10.2.2667,028.69570,776.41
3.销售服务费6.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6.4.7.22--
7.税金及附加 432.12688.19
8.其他费用6.4.7.23314,219.87282,153.5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6,039,298.17-14,276.28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16,039,298.17-14,276.28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6,039,298.17-14,276.28
6.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 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1,359,802,400.00--54,891,046.801,304,911,353.2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1,359,802,400.00--54,891,046.801,304,911,353.20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 少以“-”号填列)156,000,000.00-18,898,542.69174,898,542.69
(一)、综合收益总额--16,039,298.1716,039,298.17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号 填列)156,000,000.00-2,859,244.52158,859,244.52
其中:1.基金申购款315,000,000.00--4,674,108.40310,325,891.60
2.基金赎回款-159,000,000.00-7,533,352.92-151,466,647.08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净资产减 少以“-”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益结 转留存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1,515,802,400.00--35,992,504.111,479,809,895.89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 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1,029,802,400.00-63,586,412.011,093,388,812.0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1,029,802,400.00-63,586,412.011,093,388,812.01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 少以“-”号填列)27,000,000.00-3,788,145.9330,788,145.93
(一)、综合收益总额---14,276.28-14,276.28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号 填列)27,000,000.00-3,802,422.2130,802,422.21
其中:1.基金申购款87,000,000.00-9,336,361.0196,336,361.01
2.基金赎回款-60,000,000.00--5,533,938.80-65,533,938.80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净资产减 少以“-”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益结 转留存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1,056,802,400.00-67,374,557.941,124,176,957.9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寿安保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166号《关于准予国寿安保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寿安保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94,788,000.00元(含募集股票市值),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2018)验字第61090605_A0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94,802,400.0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4,400.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安保”),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19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294,802,400.00份基金份额于2018年2月7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寿安保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衍生工具(权证等)、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建仓完成后,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本基金为目标 ETF,募集成立了国寿安保沪深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联接基金”)。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联接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投资目标与本基金类似,将绝大多数基金资产投资于本基金。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国寿安保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39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4年6月30日
活期存款11,726,532.41
等于:本金11,724,360.81
加:应计利息2,171.60
减:坏账准备-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3个月-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合计11,726,532.41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4年6月30日    
 成本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1,580,309,920.78-1,470,125,122.88-110,184,797.90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黄金合约 ----
债券交易所市场----
 银行间市场----
 合计----
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 
其他---- 
合计1,580,309,920.78-1,470,125,122.88-110,184,797.90 
6.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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