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兴全有机增长 (340008): 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中期报告
原标题:兴全有机增长 : 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中期报告 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2024年中期报告 2024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年8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年 08月 3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4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5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6 3.3 其他指标 ................................................................... 8 §4 管理人报告 ..................................................................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9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9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3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3 §5 托管人报告 ................................................................. 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4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4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4 6.1 资产负债表 ................................................................ 14 6.2 利润表 .................................................................... 15 6.3 净资产变动表 .............................................................. 17 6.4 报表附注 .................................................................. 19 §7 投资组合报告 ............................................................... 41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1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1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2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3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6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7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7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7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47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7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7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8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8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8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48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9 §10 重大事件揭示 .............................................................. 49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9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9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9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49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9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9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0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52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2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52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2 §12 备查文件目录 .............................................................. 52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52 12.2 存放地点 ................................................................. 53 12.3 查阅方式 ................................................................. 53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指数按照构建公式每交易日进行计算,按下列公式计算: Return t =50%×(沪深300指数 t / 沪深300指数 t-1 -1)+45%×(中证国债指数 t / 中证国债指数 t-1 -1) +5%×(同业存款利率t / 360) Benchmark t =(1+Return t)×(1+Benchmark t-1)-1 其中,t=1,2,3,…T,T表示时间截至日。 2、自2015年9月21日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中信标普300指数×50%+中信标普国债指数×45%+同业存款利率×5%“变更为“沪深300指数×50%+中证国债指数×45%+同业存款利率×5%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净值表现所取数据截至到2024年06月30日。 2、按照《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2009年03月25日起共计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限制及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 3.3 其他指标 注: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时名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证监基字[2003]100号文批准于2003年9月30日成立。2008年1月,中国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08]6号),同意全球人寿保险国际公司(AEGON International B.V)受让公司股权并成为公司股东。2008年4月9日,公司完成股权转让、变更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后,公司注册资本由98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2亿元,其中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1%,全球人寿保险国际公司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49%。2008年7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许可[2008]888号),公司于2008年8月25日完成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后,公司名称变更为“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1.5亿元人民币,其中两股东出资比例不变。2016年12月28日,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名称变更为“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3月18日,公司名称变更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旗下已管理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共68只基金,包括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货币型、指数型、FOF等类型。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2、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基金成立时即担任基金经理)或公司作出聘任决定之日(基金成立后担任基金经理);离任日期指公司作出解聘决定之日。 3、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的相关规定,包括资管相关行业从业经历。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经理不存在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从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各投资组合之间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进行统计,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差异的来源、考察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基金严格遵守公司的公平交易制度,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本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未发现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国内经济保持平稳运行。从增长角度看,5%的GDP目标顺利达成,虽然消费和投资的表现相对疲弱,但出口依旧保持了较强的韧性,其中机电设备和汽车等高附加值产品占比持续提升,彰显了中国制造真实的竞争能力。在防风险方面,地方通过因城施策缓解了保交楼的压力,部分地区断供势头得到有效遏制;“5.17楼市新政”在全国范围内明确降低了新增购房的各项成本,同时通过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进一步缓解了市场的库存压力。一系列政策组合拳有利于帮助地产企业恢复造血能力,依靠市场自身的循环来重构资产负债表的平衡,进而守住金融风险防范的底线。 近忧虽解,但远虑尚存。国内价格水平始终在低位徘徊,静态看有利于提升居民的实际购买力,但考虑到企业盈利下降后就业势必面临压力,居民消费意愿的改善难言乐观,动态来看并不利于总需求的扩张。金融市场承担了为实体经济造血的功能,以M1和M2为表征的货币供给和以社融为表征的货币需求同时放缓,尽管不能排除受到空转资金减少的影响,但并不改变经济活力趋于减弱的整体判断。相信下半年国家在扩大内需方面会出台更多强有力的政策,叠加地产交易恢复对整个产业链条的需求带动,国内库存周期有望在触底之后开启一轮新的反弹。政策目标对于经济托而不举的定位日渐清晰,但市场似乎仍旧没有放弃对于货币政策强刺激的期待。 作为流动性的分配者,大水漫灌符合金融行业的特殊利益,但金融服务实体是不能忘却的初心。 在新的历史阶段,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重质不重量,如何通过结构性引导实现流动性的精准滴灌是摆在全体金融从业者面前的新课题。实证视角下,我们看到全社会资产和负债两端的利差空间在不断缩窄。金融机构为了维持现有规模不断加大自身的风险暴露来对抗这种压力,合成谬误下反而加速了当前利差收窄的趋势。降低资金空转表面看是外部政策的要求,但究其根本约束而言还是要打破市场自身的囚徒困境。 报告期内A股市场的表现差强人意,指数虽然稳定,但结构分化的特征进一步明确。年初微盘股的下跌和近期低价转债的调整打破了投资者基于历史经验形成的无风险共识,失去流动性保护后的抄底策略亏损概率大幅提升。未来高收益资产可能会形成一个专门的资产类别,参与者需要对信用风险拥有足够的识别和定价能力,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在制度的保护下寻求无风险套利。 上学时代的终结,价值投资遭遇到的困境只是表象,背后更深层的原因是我们的理性在面对日益复杂的外部世界时不堪重负。任何经验都依赖特定历史阶段的客观条件,只有跳出对经验的简单遵循,思辨地去考察其何以可能,才能够帮助我们突破当前的困境,重新构建起一套对于价值衡量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框架。在此之前,市场恐怕无法改变快速轮动叠加大幅波动的熵增状态,零和博弈下的结构性对立会继续成为市场的主要特征。 组合在年初的配置结构以高股息的央国企和铜油金等上游资源为主,一度取得了比较良好的收益。之后由于对市场向成长方向的切换跟随不够及时,导致净值在二季度出现了一定幅度的回撤。报告期内,组合还参与了地产复苏、低空经济等主题概念的轮动,也对净值造成了一定的拖累。债券部份的亏损主要来自于低价转债的套利交易,由于及时进行了止损,最终将损失控制在了较小的范围之内。 截止到报告期末,基金股票资产的配置大致可分为四个部分:电力设备、高股息、上游资源、以及科技。无论是国内还是欧美发达国家,都对电网投资的预算做了大幅的增加,背后既有算力增长驱动的扩容需求,也有为适应新型能源结构而进行升级改造的必要。包括高功率变压器在内的部分设备扩产周期较长,行业垄断竞争的格局有望继续维持,避免企业陷入被动的价格竞争。 高股息作为一种久期策略,选股的核心标准是分红的可持续性,所以该部分仓位以央国企为主——管理层主观上对股东回报的重视、叠加客观上更强的抗周期波动能力,保障了其实施长期稳定分红的可靠性。相比之下,资源股面临的客观环境要更为复杂:衰退和降息对于产品价格的影响相互矛盾,在预期不明朗的阶段可能会导致股价出现大幅的波动,如果按确定性排序,则油好于黄金好于铜。科技分为三条主线:AI、半导体、以及消费电子。英伟达产业链上,光模块和PCB的估值定价隐含了相对充分的预期,需要紧密跟踪需求侧景气度的边际变化;半导体作为新质生产力的核心组成部分,行业未来的投入力度毋庸置疑,分类来看上游设备确定性受益,但设计和制造环节由于会受终端需求的扰动而相对更难把握;苹果正式升级AI操作系统有望刺激新一轮智能手机的换机,可以沿着两个方向寻找受益的标的:单价价值量的绝对大小,或者新增需求对收入贡献的弹性。 整体而言,上半年基金组合的业绩表现虽然有所改善但仍旧不甚理想,要想实现净值在年内转正还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经过过去三年多在投资方法和框架上的不断更迭和完善,相信现在能够更好地应对眼前更为复杂的市场环境。成长的代价是昂贵的,我们所能做的也只有将其转化为更稳健和出色的管理能力,以期在未来的岁月中用加倍的努力来挽回业已造成的损失。时间和耐心是所有持有人给与我们最大的褒奖,希望最终能够不负所托,与您实现共赢。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兴全有机增长混合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6457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0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5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风险和机遇并存,对投资而言挑战主要来自三个方面。 首先是宏观层面上资产和负债之间利差收窄。通过过去两年预期和现实的相互纠正,市场对于经济内生增速下台阶的事实已经达成了共识,但投资者在实际决策过程中对于预期收益率的修正仍旧落后于无风险利率的下降。行业间风险属性的不同决定了对于金融支持要求的不同,随着经济动能由地产向科技和先进制造切换,直接融资会逐渐取代间接融资,进而带来高息资产供给的稀缺。投资者如果想要弥补回报率的缺口,就只能加大自身风险敞口的暴露,比如在股票市场追逐确定性更低的高增长资产。如果风险偏好相对偏低,那么在缺乏高息替代品的约束之下,理性的选择就是将资产变现后用于债务偿还。但是居民部门去杠杆对银行而言意味着被动缩表,于是长久期国债作为房贷资产的“平替”受到了机构资金的追捧,收益率的过度下行一度引发了央行的风险警示和入场干预,往后看存在矫正回升的风险。 第二个挑战来自对于出口企业的定价。18年贸易摩擦加剧之后,中国制造开启了加速全球化的进程:以电子、汽车、家电、机械设备为代表,龙头企业在包括东南亚、中欧、以及北美在内的多个地区建立了本土的组装乃至零部件生产基地,部分企业还在目的市场收购了当地品牌作为运营主体,这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我们的出口份额为何在后疫情时代全球供应链恢复的背景下不降反升。从辩证法的视角出发,出口链条超预期的韧性可能会导致两方面的风险。其一,木秀于林势必招致更多的针对。贸易保护已成为各国政党在争夺选票时的核心议题,以欧洲的电动车反补贴调查为代表,未来国内更多的优势产业可能会面临贸易条件的边际恶化。由于出口是上半年宏观三驾马车中唯一的亮点,资金在追逐龙头企业的过程中不仅抬高了股价,也抬高了投资者对于盈利增速的预期。尽管在研究层面我们一直关注外需放缓的风险,但在实际交易中强现实仍旧是投资决策所依赖的基本假设。以目前的估值水平而言,如果美国的高比例关税在大选结束后如期落地,那么市场还是需要通过一定的调整来吸收这一不利因素对基本面造成的冲击。 最后一个挑战来自外部,即美联储降息的不确定性,包括降息落地的时间和具体降息的路径。综合海外主流机构的研究观点,软着陆背景下的预防性降息仍是当前市场的一致预期。尽管美联储关于风险的表述已经从单一通胀关切转向通胀和经济的平衡,但降息的实际落地仍需要相关指标的进一步回落作为数据支持。此外,考虑到扩张性财政政策对于需求的刺激以及潜在的关税壁垒对于成本的推动,美国国内存在二次通胀的可能,市场预期的连续降息可能因此受到阻断。历史上强美元周期都会削弱全球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市场对于周期逆转的殷切期待和提前交易蕴含了较大的尾部风险,需要保持持续的跟踪和关注。 阳光总在风雨之后,关注风险是为了更好地把握机会,秉持现实主义的态度能够帮助我们在下一轮周期开启时处于一个相对优势的起跑位置。就下半年而言,我们依旧看好电力设备和科技行业的成长性机会,上游资源的参与时机需要耐心等待美联储降息的不确定性落地。在变局信号出现之前,央企红利仍将是凝聚市场最大共识的板块。 福祸相倚,否极泰来。在等待机会的过程中,信心和耐心缺一不可。 感谢大家一路以来的信任和陪伴,希望我们能够一起继续保持定力,不在经历过崎岖和坎坷之后无功而返。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最新的估值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具体估值流程为:1、估值委员会制定旗下基金的估值政策和流程,选取适当的估值方法、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采用的基金估值方法、政策和程序应经估值委员会审议,并报管理层批准后方可实施。2、估值方法确立后,由IT人员或IT人员协助估值系统开发商及时对系统中的参数或模型作相应的调整或对系统进行升级,以适应新的估值方法的需要。3、基金会计具体负责执行估值委员会确定的估值策略,并通过与托管行核对等方法确保估值准确无误;4、投资人员(包括基金经理)积极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及证券发行机构有关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等可能对给估值造成影响的因素,并就可能带来的影响提出建议和意见;5、合规管理人员参与估值方案的制定,确保估值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负责基金估值业务的定期和临时信息披露。6、审计部对估值流程、估值结果等进行检查,确保估值委员会决议的有效执行。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备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法》、《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需披露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满两百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中期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主体: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兴业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兴业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395号文)的核准,由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规和《兴业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 2009年 3月 25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980,254,871.3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于2011年1月1日起更名为“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兴业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兴业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回购、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在正常市场情况下,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30%-80%;债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6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突出有机增长特征的股票合计投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 80%。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50%+中证国债指数×45%+同业存款利率×5%。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附注6.4.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4] 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 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 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知》、财税 [2008] 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 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6] 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 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7] 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 39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收入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同业存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以及一般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b)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c)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股票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挂牌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