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华安沪港深机会 (004263): 华安沪港深机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31日 13:17:36 中财网

原标题:华安沪港深机会 : 华安沪港深机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中期报告



华安沪港深机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2024年中期报告

2024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年8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年 08月 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4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4 管理人报告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9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9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0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1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1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1 §5 托管人报告 .................................................................. 11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1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1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2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2 6.1 资产负债表 ................................................................. 12 6.2 利润表 ..................................................................... 13 6.3 净资产变动表 ............................................................... 14 6.4 报表附注 ................................................................... 17 §7 投资组合报告 ................................................................ 37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37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7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38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39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1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1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1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1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41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1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1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2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2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2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42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3 §10 重大事件揭示 ............................................................... 43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3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3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3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43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3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3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44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48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49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49 §12 备查文件目录 ............................................................... 49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49 12.2 存放地点 .................................................................. 49 12.3 查阅方式 .................................................................. 49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华安沪港深机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安沪港深机会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00426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5月10日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 额317,309,195.6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大类资产的优化 配置和高安全边际的证券优选,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 报和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1、资产配置策略 2、股票投资策略 3、固定收益投资策略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5、权证投资策略 6、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7、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3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30%×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40%× 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 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 险投资品种。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还将面临港股通机 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 的特有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杨牧云郭明
 联系电话021-38969999010-6610579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cn[email protected] 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95588 
传真021-68863414010-66105798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 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 内大街55号 

 环湖西二路888号B 楼2118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 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 号国金中心二期31 - 32层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 内大街55号
邮政编码200120100140
法定代表人朱学华廖林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www.huaan.com.cn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 中心二期31 - 32层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 期31 - 32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206,678,633.38
本期利润-52,716,066.8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 润-0.1520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13.7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0.8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4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231,014,178.88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 润-0.728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345,160,729.0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88
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4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26.36%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0.91%1.24%-1.70%0.37%0.79%0.87%
过去三个月-2.33%1.62%1.48%0.53%-3.81%1.09%
过去六个月-10.89%2.01%1.46%0.64%- 12.35%1.37%
过去一年-24.34%1.77%-4.15%0.62%- 20.19%1.15%
过去三年-58.27%1.82%-19.45%0.73%- 38.82%1.09%
自基金合同生效 起至今26.36%1.63%-2.25%0.71%28.61%0.92%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0号文批准于1998年6月设立,是国内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

目前的股东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香港和上海设有子公司——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旗下共管理华安创新混合、华安MSCI中国A、华安现金富利货币、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华安黄金易 ETF、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混合、华安全球美元收益债券等 263只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规模达到6,651.01亿元人民币。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陆秋 渊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7年6 月30日-16年硕士研究生,16年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2007年 7月应届毕业进入华安基金,历 任全球投资部研究员、投资经理。2017年 6月起,担任华安沪港深机会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9 月至2018年10月,同时担任华安安禧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10月至2021年8月,同时担任华安安 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8年10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核 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年 3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沪港深优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盛骅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8年2 月14日-12年硕士研究生,12年金融、证券行业从业经 验。曾任交通银行香港分行经理、国泰君 安香港研究员、中信建投国际研究员, 2015年 5月加入华安资产管理(香港) 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2018年 1月转入 华安基金,任全球投资部研究员。2018年 2月起担任华安沪港深机会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 10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核心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 3月
     起,同时担任华安沪港深优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 11月至 2024年 7月,同时担任华安优势龙头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年1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将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全部纳入公平交易管理中。控制措施包括:在研究环节,研究员在为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提供研究信息、投资建议过程中,使用晨会发言、邮件发送、登录在研究报告管理系统中等方式来确保各类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获取机会。在投资环节,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的风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同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授权机制,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环节,公司实行强制公平交易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1) 交易所二级市场业务,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控制原则,实现同一时间下达指令的投资组合在交易时机上的公平性。(2) 交易所一级市场业务,投资组合经理按意愿独立进行业务申报,由集中交易部对外进行申报。若该业务以公司名义进行申报与中签,则按实际中签情况以比例分配原则进行分配。(3) 银行间市场业务遵循指令时间优先原则,先到先询价的控制原则。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合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投资品种、进行场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的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风险管理部会同基金投资、交易部门讨论制定了各类投资组合针对股票、债券、回购等投资品种在交易所及银行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控制规则,并在投资系统中进行了设置,实现了完全的系统控制。同时加强了对各类投资组合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与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风险管理部开发了同向交易分析系统,对相关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重点分析。

本报告期内,因组合流动性管理或投资策略调整需要,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次数为0次,未出现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今年上半年,国内宏观情况仍未恢复,消费和地产情况低于预期,而出口情况较好。我们关注房价企稳止跌的时间点,因为我们认为这对消费和地产影响巨大。美国通胀情况有所缓和,但仍处于高位;美国经济的韧劲高于预期,市场对美联储2024年的降息预期进一步减弱,我们认为美联储降息的节点和幅度对全球资产都有很大的影响,一旦美联储降息,对国内的财政货币政策将提供空间,国内的需求可能会企稳。乐观的看,目前国内上市公司的估值,大部分已经下跌到较低水平,一旦需求企稳和基本面见底,将有较大的估值提升空间。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88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8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4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我们认为下半年财政发力会更为积极,专项债会加快落地;货币政策方面也会更加灵活。在新国九条的影响下,资本市场会持续健康稳健发展。我们会保持组合的均衡配置。

除了中长期认为均有较好配置价值的红利、AI、新质生产力等资产外,我们认为,下半年顺周期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负责在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严重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时,评估重大事件对投资品种价值的影响程度、评估对基金估值的影响程度、确定采用的估值方法、确定该证券的公允价值;同时将采用的估值方法以及采用该方法对相关证券的估值与基金的托管银行进行沟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首席投资官、公司分管运营、专户的领导、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负责人、固定收益部负责人、绝对收益投资部负责人、投资研究部负责人、基金组合投资部负责人、基金运营部负责人、产品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全球投资部负责人等人员组成,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不进行收益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持有人数低于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2024年中期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安沪港深机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4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资 产:   
货币资金6.4.7.119,301,588.6230,309,147.62
结算备付金 2,441,353.65295,700.90
存出保证金 38,209.6860,594.71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323,582,395.14443,907,164.41
其中:股票投资 323,582,395.14443,907,164.41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债权投资 --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应收清算款 -852,335.79
应收股利 1,248,494.6339,458.99
应收申购款 27,223.6181,338.8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5--
资产总计 346,639,265.33475,545,741.30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上年度末
  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68.3872.68
应付赎回款 354,996.67486,515.43
应付管理人报酬 353,565.28485,996.36
应付托管费 58,927.5480,999.3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6710,978.38675,865.58
负债合计 1,478,536.251,729,449.41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7317,309,195.65388,139,316.72
其他综合收益 --
未分配利润6.4.7.827,851,533.4385,676,975.17
净资产合计 345,160,729.08473,816,291.89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346,639,265.33475,545,741.30
注: 报告截止日2024年06月 30日,基金份额净值 1.088元,基金份额总额 317,309,195.65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安沪港深机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 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 年6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49,952,097.11-197,196,622.11
1.利息收入 53,760.56108,416.6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953,760.56108,416.68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 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203,999,715.41-50,159,344.4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0-206,828,433.04-55,879,739.81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191.5118,659.07
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收益6.4.7.12--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3--
衍生工具收益6.4.7.14--
股利收益6.4.7.152,828,626.125,701,736.28
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 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 列)6.4.7.16153,962,566.58-147,333,716.48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6.4.7.1731,291.16188,022.15
减:二、营业总支出 2,763,969.697,392,268.67
1.管理人报酬6.4.10.2.12,281,511.086,224,410.43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2.托管费6.4.10.2.2380,251.791,037,401.70
3.销售服务费6.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 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6.4.7.18--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6.4.7.19102,206.82130,456.5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额以“-”号填列) -52,716,066.80-204,588,890.78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52,716,066.80-204,588,890.78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52,716,066.80-204,588,890.78
6.3 净资产变动表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388,139,316.72-85,676,975.17473,816,291.89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388,139,316.72-85,676,975.17473,816,291.89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70,830,121.07--57,825,441.74-128,655,562.81
(一)、综合收益 总额---52,716,066.80-52,716,066.80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70,830,121.07--5,109,374.94-75,939,496.01
其中:1.基金申 购款44,989,690.37-8,745,677.6553,735,368.02
2.基金赎 回款- 115,819,811.44--13,855,052.59-129,674,864.03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317,309,195.65-27,851,533.43345,160,729.08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499,455,448.36-427,610,616.09927,066,064.45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499,455,448.36-427,610,616.09927,066,064.45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53,663,011.35-- 232,365,891.26-286,028,902.61
(一)、综合收益 总额--- 204,588,890.78-204,588,890.78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53,663,011.35--27,777,000.48-81,440,011.83
其中:1.基金申 购款38,857,875.22-27,754,152.2866,612,027.50
2.基金赎 回款-92,520,886.57--55,531,152.76-148,052,039.33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445,792,437.01-195,244,724.83641,037,161.8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安沪港深机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278号《关于准予华安沪港深机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以及机构部函[2017]342号《关于华安沪港深机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7年5月10日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33,063,813.1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3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30%×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4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4年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01月01日起至2024年0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6.4.6.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的规定,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6.4.6.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证券投资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确定。
6.4.6.3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6.4.6.4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6.5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6.6 境外投资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境外投资的税项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4]81号文《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文《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及其他境内外相关税务法规的规定和实务操作执行。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4年6月30日
活期存款19,301,588.62
等于:本金19,299,644.46
加:应计利息1,944.16
减:坏账准备-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3个月-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合计19,301,588.62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4年6月30日    
 成本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507,867,583.76-323,582,395.14- 184,285,188.62 
贵金属投资-金交 所黄金合约 ----
债券交易所市 场----
 银行间市 场----
 合计----
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 
其他---- 
合计507,867,583.76-323,582,395.14- 184,285,188.62 
6.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