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宏利景气领航两年持有混合 (014023): 宏利景气领航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31日 13:27:13 中财网

原标题:宏利景气领航两年持有混合 : 宏利景气领航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中期报告



宏利景气领航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2024年中期报告

2024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年8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4年8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5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6 §4 管理人报告 ...................................................................7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7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9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9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0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0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0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1 §5 托管人报告 .................................................................. 11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1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1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1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1 6.1 资产负债表 ................................................................. 11 6.2 利润表 ..................................................................... 13 6.3 净资产变动表 ............................................................... 14 6.4 报表附注 ................................................................... 16 §7 投资组合报告 ................................................................ 37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37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7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38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39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2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3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3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3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43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3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3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4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4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4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4 §10 重大事件揭示 ............................................................... 45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5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5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5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45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5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5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45 §11 备查文件目录 ............................................................... 46 11.1 备查文件目录 .............................................................. 46 11.2 存放地点 .................................................................. 46 11.3 查阅方式 .................................................................. 46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宏利景气领航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宏利景气领航两年持有混合
基金主代码01402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11月3日
基金管理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550,427,088.4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实现资产净值的长期稳健增 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将通过中观行业比较,挖掘景气度向上的行业,重点投资景 气向上行业中的优质公司。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指指数收益率×7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 ×1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与债券型基金。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如投资港股通标 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 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徐娇石立平
 联系电话66577766010-6363918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95595 
传真010-66577666010-63639132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 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 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 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 中国光大中心 
邮政编码100026100033 
法定代表人高贵鑫吴利军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https://www.manulifefund.com.cn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 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 元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69,595,234.41
本期利润262,436,523.7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1611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26.1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30.1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4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649,400,048.80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418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092,551,306.5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7047
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4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29.53%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等于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7.93%2.36%-4.05%0.56%11.98%1.80%
过去三个月11.93%2.03%-3.28%0.77%15.21%1.26%
过去六个月30.19%2.49%-4.74%0.99%34.93%1.50%
过去一年-3.83%2.28%-11.43%0.84%7.60%1.44%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29.53%2.32%-20.34%0.88%-9.19%1.44%
至今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指指数收益率*7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20%+恒生指数 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1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宏利投资管理(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51%;宏利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49%。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管理着包括宏利价值优化型系列基金、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货币市场基金、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证券投资基金、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复兴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睿智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京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宏利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宏利交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宏利金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宏利绩优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泽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泰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宏利印度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宏利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消费行业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泰和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宏利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乐盈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高研发创新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波控回报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消费服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新能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悠然养老目标日期2025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宏利新兴景气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景气领航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景气智选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昇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宏利闽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悠享养老目标日期2030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宏利添盈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医药健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宏利睿智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中债-绿色普惠主题金融债券优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六十多只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团队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力求实现基金财产的持续增值。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王鹏权益投资 部 总 经 理;基金 经理2021年 11月3日-12年清华大学工学硕士;2012 年 7 月至 2014 年3月,任职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担任TMT行业研究员;2014年3 月至 2015年6月,任职于上海磐信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担任电子行业研究员;2015年6 月,加入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于
     研究部,先后担任研究员、基金经理等职, 现任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具有 12年证券从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监管及行业协会相关规定。表中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相关公告中披露的日期。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制度的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本基金管理人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机会;严格执行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的隔离;在交易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并确保公平交易可操作、可评估、可稽核、可持续;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设置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交易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机会。风险管理部事后对本报告期的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数量统计、分析。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利益输送、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异常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控,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分析评估,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组合的交易行为分析报告。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异常交易制度的执行和控制工作进行稽核。本报告期内,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不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在本报告期内也未发生因异常交易而受到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我们仍然坚持“投资景气行业龙头,追求戴维斯双击”的方法。选择那些长期空间大、短期业绩好的公司,回避短期主题催化透支明显的公司。这种方法核心是追求业绩超预期带来的估值业绩双升,长期超额收益明显,但在讲逻辑不讲业绩的阶段会相对弱势,但拉长时间我 影响市场的因子太多,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因子主导市场。我们要追求更高的胜率,就需要找出长期最客观的因子来做判断。我们坚持投资符合时代产业趋势的行业,特别是其中业绩增长出色的公司,努力获取超额收益。

本基金作为全市场基金,我们将按照我们投资景气行业龙头的投资方法,灵活选择业绩超预期概率更高的行业,力争把握符合时代发展的产业机会。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7047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30.1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7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判断未来市场的投资机会在于以下几个行业:一、生成式AI行业蓬勃发展带来的算力投资机会仍然会继续,且龙头公司已经进入业绩连续超预期的阶段,投资体验会改善;苹果入局带来端侧加速。二、国内外电网设备需求旺盛,且有望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延续。三、高质量发展阶段国内偏刚需的行业以及中长期产业出海的投资机会。四、利率下行阶段高股息的投资价值可能会延续。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有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主任由主管基金运营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包括但不限于督察长、主管投研的副总经理或投资总监、权益投资部、研究部、策略投资部、固定收益部、合规风控部门、基金运营部的主要负责人;委员会秘书由基金运营部负责人担任。所有人员均具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专业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委员会对相关停牌品种估值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但涉及停牌品种的基金经理不参与最终的投票表决。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进行收益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宏利景气领航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应有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监管机构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在运作中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重要方面由投资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处理。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宏利景气领航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中期报告》进行了复核,认为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宏利景气领航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年6月30日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4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资 产:   
货币资金6.4.7.1170,762.89414,668.45
结算备付金 9,518,866.556,271,342.64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1,088,163,709.05932,948,717.41
其中:股票投资 1,028,599,570.01881,316,040.42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59,564,139.0451,632,676.9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债权投资6.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6.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4.7.7--
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119,023.34-
应收申购款 1,438.422,286.3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8--
资产总计 1,097,973,800.25939,637,014.81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4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3,758,655.77223,996.93
应付管理人报酬 1,332,376.771,226,384.04
应付托管费 222,062.80204,397.3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9109,398.38255,330.00
负债合计 5,422,493.721,910,108.29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101,550,427,088.451,732,373,987.18
其他综合收益6.4.7.11--
未分配利润6.4.7.12-457,875,781.92-794,647,080.66
净资产合计 1,092,551,306.53937,726,906.52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097,973,800.25939,637,014.81
注: 报告截止日2024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7047元,基金份额总额1,550,427,088.45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宏利景气领航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 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 年6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271,269,997.4758,522,137.54
1.利息收入 23,466.4025,176.5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323,466.4025,176.59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78,405,241.69-94,690,372.7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471,824,601.10-98,599,956.23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5627,054.74460,883.6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6.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7--
衍生工具收益6.4.7.18--
股利收益6.4.7.195,953,585.853,448,699.7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6.4.7.20192,841,289.38153,187,333.73
失以“-”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6.4.7.21--
减:二、营业总支出 8,833,473.6811,946,949.32
1.管理人报酬6.4.10.2.17,477,152.9110,146,587.47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2.托管费6.4.10.2.21,246,192.151,691,097.90
3.销售服务费6.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6.4.7.22--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6.4.7.23110,128.62109,263.9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262,436,523.7946,575,188.22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262,436,523.7946,575,188.22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62,436,523.7946,575,188.22
6.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宏利景气领航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1,732,373,987. 18--794,647,080.6 6937,726,906.52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1,732,373,987.--794,647,080.6937,726,906.52
 18 6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181,946,898.7 3-336,771,298.74154,824,400.01
(一)、综合收益 总额--262,436,523.79262,436,523.79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181,946,898.7 3-74,334,774.95-107,612,123.78
其中:1.基金申 购款1,416,449.24--551,943.15864,506.09
2.基金赎 回款-183,363,347.9 7-74,886,718.10-108,476,629.87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1,550,427,088. 45--457,875,781.9 21,092,551,306.5 3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1,893,741,361. 98--552,399,926.2 41,341,341,435.7 4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1,893,741,361. 98--552,399,926.2 41,341,341,435.7 4
三、本期增减变5,308,934.27-45,006,034.6250,314,968.89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总额--46,575,188.2246,575,188.22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5,308,934.27--1,569,153.603,739,780.67
其中:1.基金申 购款5,308,934.27--1,569,153.603,739,780.67
2.基金赎 回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1,899,050,296. 25--507,393,891.6 21,391,656,404.6 3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宏利景气领航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为泰达宏利景气领航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278号《关于准予泰达宏利景气领航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4月20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达宏利景气领航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1,617,803,225.71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105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泰达宏利景气领航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1年11月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617,952,290.37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49,064.6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行”)。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2023年6月17日发布的《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更名事宜的公告》,本基金自2023年6月20日起更名为宏利景气领航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宏利景气领航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比例占股票投资比例的 0-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指指数收益率×7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1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20%。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4年度上半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4年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27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 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基金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4年6月30日
活期存款170,762.89
等于:本金170,685.15
加:应计利息77.74
减:坏账准备-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3个月-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合计170,762.89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4年6月30日    
 成本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813,663,215.85-1,028,599,570.01214,936,354.16 
贵金属投资-金交 所黄金合约 ----
债券交易所市 场58,598,849.06917,889.0459,564,139.0447,400.94
 银行间市 场----
 合计58,598,849.06917,889.0459,564,139.0447,400.94
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 
其他---- 
合计872,262,064.91917,889.041,088,163,709.05214,983,755.10 
6.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7.3.2 期末基金持有的期货合约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期货合约。

6.4.7.3.3 期末基金持有的黄金衍生品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黄金衍生品。

6.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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