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北信平安 (001154): 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中期报告
原标题:北信平安 : 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中期报告 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2024年中期报告 2024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年8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4年8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4 管理人报告 .............................................................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9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5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5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6 §5 托管人报告 .............................................................16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6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16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6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16 6.1 资产负债表 ......................................................... 16 6.2 利润表 ............................................................. 17 6.3 净资产变动表 ....................................................... 19 6.4 报表附注 ........................................................... 20 §7 投资组合报告 ...........................................................38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38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8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39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0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5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5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5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6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6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46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6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6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47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7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7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47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47 §10 重大事件揭示 ..........................................................48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8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8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8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48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8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8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49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50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51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51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1 §12 备查文件目录 ..........................................................51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51 12.2 存放地点 .......................................................... 51 12.3 查阅方式 .......................................................... 51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2.5 其他相关资料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计算方法: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报告期内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17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莱州瑞海投资有限公司两家股东共同发起设立。北信瑞丰基金着力打造具有高水准的投研团队,公司高管和主要投资管理人员的金融相关从业年限均在10年以上,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证券投资实战经验。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不存在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情形。基金的投资范围、 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规定,严格执行《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管理办法》等公平交易制度要求,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研究、投资授权与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司要求投资人员应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原则上应该做到“同时同价”,合理控制其所管理不同组合对同一证券的同向交易价差。在投资决策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究支持。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综合平衡、比例实施、保证各基金间的利益公平”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满足公平交易执行条件的同向指令,系统将自动启用公平交易功能,合理分配投资指令。公司通过系统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以及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价差和反向交易价差进行检查和分析,对发现的异常问题进行提示,并要求投资组合经理解释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4年上半年,市场呈现“阶段、轮动、分化、缩量”的特点,至半年末,沪深300涨0.89%,创业板指跌10.99%,中证全指跌8.64%,不同口径的股基指数、偏股混基指数大多也收跌;此行情下,合理的投资策略之一可能是低波动策略。 报告期内,本基金采用低波动策略进行投资运作,波动是投资收益落袋为安的最大敌人,因此本基金首要的操作目标是将波动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低波动策略有三个步骤,第一步是采用改进的DCF估值法选出低波股票池,第二步是采用边际资金策略模型决定仓位和配置方向,第三步是求出上述两步的交集,得到具体持仓。 业。 根据交通运输部统计数据,2024年前5个月,交运行业呈现了一定的分化,其中民航、客运、出口海运表现较好,公路货运的增长符合预期,铁路货运则出现了负增长。 民航、客运、港口货运表现较好。民航业上半年的表现较为强势,其中国际航线的恢复还要更好一些。前5月国内航线客流2.68亿人次(含港澳台),国际客流2432万人次,同比分别增长19.9%和316%;国内民航客流人次已经超过了2019年的水平,国际客流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80.5%。铁路客运、公路客运表现也不错,其中公路客运48.37亿人次,同比增长12.4%;铁路客运旅客发送量、旅客周转量分别达到13.74亿人、5235亿人公里,同比增长22.9%、18.8%。2024年前5月,国内港口累计货物吞吐量70.75亿吨(其中外贸22.24亿吨),集装箱吞吐量1.33亿TEU,同比分别增长4.9%(其中外贸增长8.9%)和8.8%;分省看,广东、广西等省份增长幅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公路货运表现符合预期。前5个月总货运量162.23亿吨,同比增长4.4%,其中内蒙、浙江同比增长超过10%,湖北、贵州、海南、辽宁同比增长超过7%。 铁路货运表现相对一般,铁路货运总发送量、货运总周转量分别为16.48亿吨、1.15万亿吨公里,同比降低1.4%、5.2%。 此外,受地缘政治影响,集运指数大幅上涨,上期所公布的欧线集运指数在2024年4月开始快速上涨,截止2024年6月末,欧线集运指数为4379.5点,同比增长超过93%。 在各交运子行业中,根据低波策略的选股原则,认为机场、港口和中小型高速有更合理的投资机会。如前所述,虽然民航国际客流还未超过2019年同期的水平,且高价值的商客、中美航线的恢复力度还要更差一些,但总体看民航业的恢复速度是超预期的,高价值客流高频数据也在逐月改善,可能会在下半年产生预期差。高速行业中的客运同比增长较好,货运虽然同比增长不足5%,但也存在结构性亮点,有6个省份高速货运同比增速超过7%。港口货运整体表现超过预期,其中,前5个月江苏海运、广州外运、两广集运、湖北内河等指标的同比增长都在11%以上。铁路、高速客运今年上半年表现也比较好,累计有超过20%的增速。 受限于国内地产持续低迷以及消费转入线上,近几年商超百货、商业租赁类企业股价表现不佳。但此类部分上市公司的自有物业是成本法计价,其账面价值远低于市场价值;且经过多年经营,这些公司的财务状态有了较大好转,不仅清偿了自身债务,而且把自身由重资产房地产公司变成了低负债、甚至无负债的投资型公司。6月末以来的流动性冲击给中小市值股票带来了较大的跌幅,核心城市百货公司也有了较大回调,综合各方面看,这些公司已经具有“烟蒂股”的投资价 报告期内,本基金持仓的平均市值相较基金重仓股指数要小一些,因此在6月受到了一定的流动性冲击,有了一些跌幅,但考经过反复的研究,相信在未来有可能出现价值回归的走势。 本基金运作的首要目标是把波动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由于2024年上半年权益市场的高速轮动,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换手率被动提高;如果未来市场趋于平稳,换手率也会随之降低。 交运行业属于重大基础设施,是理所当然的国家安全主题,商超百货作为国家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的组成部分,也属于国家安全的范畴,因此,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方向是符合“国家安全”题中之义的。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58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9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截止2024年6月末,本基金的观点如下: 第一,对A股市场而言,我认为市场持仓结构对大盘的影响比估值更加重要,是更显著的止跌或止涨指标。本轮调整前,估值风险的释放已经较为充分了,显著高估值的板块已经很少了;本轮调整后,从我的经验模型看,可能会较大程度的释放市场持仓结构的风险,即潜在的卖盘可能会减少,潜在的买盘增加但可能会静待入场时机;处于下行期的抱团资产基本瓦解,卖优质资产补仓赛道资产的情况可能不再大面积发生;估值因子取代赛道因子或市值因子再度出现超额,部分合理估值的资产启动了“悄悄上涨”的走势。从经验看,持仓结构的风险出清是比估值触底更显著的止跌因子。 第二,市场处于底部与明天就上涨并不等同,但现阶段权益市场的值博率较高。只要投资中选择价值股,不追逐“财务瑕疵股、概念股、伪成长股、伪市值管理股”,大概率不会继续亏钱,最差情况下也是浮亏可控的。比较差的情况是,市场没有重大利好,即使是这种悲观的情况出现,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价值回归“赚慢钱”;好的情况是,市场出现重大利好,市场反转,这种情况下投资者有可能收获价值回归和市场β的两重收益,收益有可能是可观的。 第三,投资的前提是风险控制,虽然市场处于低位,值博率也足够,但投资者也必选要做好风险控制,合理配置资产。 以上观点,具体的汇报如下。 自2021年核心资产开始调整起至2024年6月,东财偏股混(809002.EI)的半年线已是六连跌;5月下旬以来,市场又开始走弱,但我认为本轮调整与之前的市场调整在机理上有较大的区 别,或许可以更乐观一些。 2017年开始,北上资金开始加速进入A股市场,净流入资金由2016年的600亿左右,增长至2017年的2000亿左右。事后看,本轮北上资金大多是国外长线配置盘,配置资金淡化选股,而是选择最可以代表中国的标的,也就是核心资产。北上资金对核心资产的单边买入,迅速改变了市场的走势,引发了其他资金的接力买入,由此开启了核心资产的投资时代。2020年至2022年一季度末,权益类公募基金获得了超过2万亿的净增量,由此不仅大大加速了核心资产的上涨速度和幅度,更在2021年春节前后核心资产估值达到了历史高位后,引发了市场风格“茅指数”向“宁指数”的转变。至2022年下半年以半导体、新能源、电动车为代表的高成长资产盈利增速不足以支撑其市值时,“宁指数”开始反转,公募基金的持续赎回和外资的单边减仓加速和加剧了这一过程。此外,2019年开启的牛市也快速壮大了私募的规模,中基协数据表明私募证券基金从2019年初的2.1万亿,增长到2024年5月的5.2万亿,其规模已经成长为可以影响市场走势重要力量,超过5万亿私募资产中的量化私募的投资策略显著区别于公募和北上资金,基于统计学原理的量化资金可能是2022年至2023年末微盘行情的主导力量。 我认为,相比2022年至2024年初“基本面+资金面”的共振式调整,2024年6月的调整在机理上可能所有不同,其下跌的幅度和时间有很大可能是可控的,即使在较差的假设下,价值股下跌的幅度也大概率是可以接受的。 第一,6月的调整是主动刺破泡沫后的调整,持续的时间可能不会太长。2024年春节后,新一届监管部门以“长牙带刺”的监管态度,主动揭露少数上市公司的“真面目、伪业绩”,其目的是开创证券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新局面,历史问题如果得以解决,市场人心思涨,那么短期影响理论上不会持续太久。 第二,根据我的市场监测模型,市场的持仓风险大为释放。本轮调整前,市场的估值水平,尤其是蓝筹价值股的估值水平已经进入买入区间,相当一部分蓝筹股估值已经罕见的低于美股同业;而本轮调整后,整个市场持仓结构的风险大为释放,24年春节前,仍有大量资金聚集在部分业绩不能兑现的“伪成长股”、“伪科技股”以及明显高估的小盘股,3月的反弹中资金又聚集到了一些无业绩高估值的概念股,这些股票的上涨一般不仅不能给大多数的投资者带来收益,反而会加剧市场的波动。我观察到,本轮调整后这些板块的持仓风险已经大为释放了。中国市场普通投资者较多,因此在我看来,整个市场持仓结构的风险比估值风险更加重要,是比估值更重要的止跌止涨指标,一旦持仓结构风险化解、持仓结构出清,真正的价值股距离止跌也就不远了。 第三,相比其他市场,A股市场的流动性折价短期可控。6月市场的日均成交额降低到7200亿 中小市值组合发生了流动性折价。但考虑到2020年前国内小市值企业的上市标准是非常严格的,因此与其他市场的中小市值组相比,国内可能存在更多“小而美”的中小市值企业。结论是A股市场的流动折价短期可控,中期内可能都不至于过于担忧,而优质中小企业甚至可能在较短时间内就走出流动性折价区间,完成价值回归过程。截止2024年6月末,小于100亿市值的上市公司中,资产负债率小于20%的超过900家,有息负债率低于10%的超过1100家,这些企业中市净率低于1.5,而且还能相对稳定盈利的企业也超过300家,对应大约2万亿市值。按我的可变现PB估值法,粗估这些公司保守计算的重置价值也超过总市值的130%,该指标仅次于2024年2月,处于历史最高位之一。因此,市场中“具有扎实资产且还能相对稳健盈利”的小市值上市公司不在少数。 当然,市场处于“底部”与市场“明天就反转”并不直接等同。市场处于底部,代表着投资者如果坚持价值投资,不去追逐“财务瑕疵股、概念股、伪成长股、伪市值管理股”,大概率不会继续亏钱,较差的情况也是浮亏在大部分投资者可接受的范围内;但并不意味着市场获得了显著的赚钱效应,要获得“赚钱效应”,也就是从“底部”到“反转”,可能有两种途径。 一是,市场自发进行价值重估,寻找价值洼地,聚集赚钱效应,也就是赚价值回归的钱。 二是,通过宏观政策利好甚至一些意外事件,直接改变市场状态,加速价值回归,也就是赚牛市的钱。 市场自发进行价值重估,需要时间和信心。目前A股市场调整的时间足够长,幅度足够大,凸显的投资价值也足够高;但是市场的信心也足够缺乏,信心的恢复需要一些时间。目前宏观环境下,居民的储蓄意愿强烈,消费意愿相对不足,高风险投资的意愿理论上不会高于消费意愿。但可喜的是,我观察到6月的最后几个交易日以及7月的前几个交易日,市场上“具有最坚实价值”的小市值股票开始批量上涨,有可能说明市场信心的恢复正在加速,部分投资者开始着手赚价值回归的钱。当然,从历史看,信心的恢复一般是一波三折的,投资者可能还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但无论如何,少亏钱的趋势一旦形成,投资者离场的意愿就会显著降低。 相比市场信心的自发恢复,监管部门对市场呵护的意愿更加强烈和迫切。如果下半年出台力度更大的信心恢复政策,大概率人为引发市场由熊转牛的走势变化。由于市场已经处于磨底状态很长一段时间了,一旦政策出台,市场的反应有可能是超过预期的;例如,6月初证券行业一些尚未落实的消息就马上引起头部券商股的大幅上涨,说明现在市场思涨的情绪已经非常浓厚了,只是欠缺触发事件,大量的资金处于观望状态而已。 综上所述,目前市场的值博率较高,甚至可能处于历史高位。只要投资者不贸然追逐“财务瑕疵股、概念股、伪成长股、伪市值管理股”,较差的情况下浮亏也可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未 股赚取价值回归的钱,获得一个“慢收益”的过程;较好的情景是,如果有重大政策或利好的发生,那么市场观望资金有可能迅速回归,投资者大概率会获得一个不错的回报。 综上各种情景,建议投资者不要轻易离场,虽然未来一些时间内,可能仍没有显著的赚钱效应,但市场止跌是有极大可能的。 此外,必须指出的是,虽然现阶段权益市场是值得投资的,但是投资者仍然要控制风险,投资的目的是赚钱,赚钱的前提是风险控制。 这里给投资者几个控制风险的建议,仅供投资者参考。 第一,合理控制风险资产的仓位,根据自身情况调整权益固收类资产的比例,权益资产不宜过高。 第二,权益资产要做组合配置,善于定投或逆向投资,除低波资产外,其他资产都建议做止盈止损。 第三,我淳朴的希望投资者不要人为制造新的风险。新一届监管的态度已经非常明确了,那就是鼓励价值投资,请广大投资者不要再参与“概念、烂、差”股票的博弈,只有市场形成价值投资信仰后,中国市场的长牛才会开启,赚钱效应才会持久且有效。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基金业协会提供的相关估值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日常估值由本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托管人一同完成,本基金管理人完成账务处理、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基金托管人进行账务核对,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本基金管理人已制定基金估值和份额净值计价的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基金估值的程序和技术,建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估值小组。估值小组成员由具备丰富的证券研究、合规风控、估值经验的公司相关领导、基金经理、研究人员、交易人员、监察稽核人员及基金运营人员组成。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工作小组的成员之一,在基金估值定价过程中,充分表达对相关问题及定价方案的意见或建议,参与估值方案提议的制定,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具备最终表决权。 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中关于收益分配条款的规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在2022年11月9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已经连续六十个工作日以上。本基金管理人已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进行了报告并提交了解决方案。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托管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以及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基金托管人复核了本中期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复核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刘晓玲 李惠军 姜晴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第343号《关于准予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368,252,274.33元,业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喜验字(2015)第016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5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68,382,707.92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30,433.5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80%以上的非现金基金资产投资于平安中国主题的上市公司证券;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40%。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998]55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国发[1985]19号发布和国务院令[2011]第588号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5]第448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对基金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5、基金卖出股票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予缴纳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7、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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