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畅通讯(300578):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票简称:会畅通讯 股票代码:300578 公告编号:2024-052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股东黄元元女士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公司股东黄元元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即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2月24日)拟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01%。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会畅通讯”)于近日收到股东黄元元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方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相关信息 1、减持人:黄元元 2、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4、减持股份数量: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2,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1%)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时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即 2024年 9月25日至 2024年 12月 24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7、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 8、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个月的锁定期(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减持数量应相应调整。” 2、已豁免的承诺事项 公司于 2023年 7月 2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并经 2023年 8月 7日召开的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豁免如下相关承诺: “在本人或本人弟弟 HUANG YUANGENG于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与 HUANG YUANGENG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与 HUANG YUANGENG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7个月至 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或 HUANG YUANGENG已经承担赔偿责任;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本人不因本人或 HUANG YUANGENG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免除上述履行责任。” 截至目前,除上述已豁免的承诺事项外,股东黄元元女士严格履行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减持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相关规定情形的说明 黄元元女士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于 2023年10月 13日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合计 54,09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27.15%)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江苏新霖飞投资有限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黄元元女士持有公司 7,725,091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3.88%,其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经黄元元女士自查: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其他相关说明 1、黄元元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黄元元女士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黄元元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黄元元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9月 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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