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轮电梯(603321):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6:50:40 中财网
原标题:梅轮电梯: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4-053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交易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子公司广西梅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厂房目前正处于筹建阶段,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拟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事先审核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如下:我们认真查阅和审议了公司提供的所有议案资料,基于独立判断,认为本次新增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新增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和实际业务需要所发生,充分考虑了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本次新增关联交易有利于发挥公司业务和服务优势,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状况有着积极促进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不涉及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 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 金额占同类业 务比例 (%)本年年初至 披露日与关 联人累计已 发生的交易 金额上年实 际发生 金额占同类 业务比 例(%)本次预计金 额与上年实 际发生金额 差异较大的 原因
其他广西南宁鑫 梅轮商业管 理有限公司35 000 
 小计35 000 
合计35 000  
注 1:“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西南宁鑫梅轮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南宁鑫梅轮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7MA7B0TRB0D
成立时间2021-09-10
注册地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东路34号
注册资本(万元)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钱锦
股权结构钱锦持股比例95%; 钱利清持股比例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企业管理; 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销售代理; 家政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日用电器修理(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本公司董事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执行,并根据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9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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