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火腿(002515):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持续督导工作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7:26:26 中财网
原标题:金字火腿: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持续督导工作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上半年持续督导工作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甬兴证券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金字火腿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晨联系电话:0574-89265162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江宁联系电话:0574-89265162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陈晨、应怀涵、金泽、吴春晓、李宇昊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年 1月 2日-2024年 6月 30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4年 8月 19日-2024年 8月 23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 (1)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的相关规章制度、三会会议资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资 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料及信息披露文件等资料; (2)核查相关承诺说明函; (3)查阅公司股东名册; (4)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 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 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 (1)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2)查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相关资料; (3)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 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 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 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 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 (1)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 (2)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的相关规章制度、三会会议资料及信息披露文件; (3)查阅投资者来访的记录材料,查阅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公司资料。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 (1)取得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 保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公司内部的相关规定; (2)查阅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等相关决策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 (3)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直接或者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1 √注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 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 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 (1)取得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三方监管协议; (2)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抽查募集资金支付凭证及原始文件等材料。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 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 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2 √注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 (1)查阅公司与可比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查阅了相关行业数据,了解公司业绩情况; (2)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 (1)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2)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 (3)查阅公司及股东相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的相关文件、信息披露等资料。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1
不适用主要系本次现场检查对应期间内,发行人不存在需履行审议程序的关联交易。

2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终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 (1)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 (2)查阅并核查公司现金分红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3)查阅公司关于重大合同、大额资金往来相关资料、信息披露文件等资料; (4)查阅行业发展状况等资料,了解行业经营环境变化情况。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 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 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上半年持续督导工作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晨 赵江宁


保荐人公章: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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