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杰智能(300486):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8:21:20 中财网

原标题:东杰智能: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责任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东杰智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喻东联系电话:010-63212128
保荐代表人姓名:史骏联系电话:010-63212174
一、保荐工作概述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 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3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均事前或事后审议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均事前或事后审议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均事前或事后审议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4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1、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建设 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审慎研究后,决定在保
 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 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予以延期:“数字化 车间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自 2024年 10月延长至 2025年 5月,“深圳 东杰智能技术研究院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自 2024年 6月延长至 2025年 5 月。 2、2024年上半年,公司业绩出现亏损情况。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1、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 公司募集资金投入进度和募投项目建设情 况,督促发行人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保荐机构向公司了解业务发展情况和业绩 下降原因,了解到公司将持续深耕智能生产 系统、智能物流仓储系统板块,继续开拓新 能源行业和海外客户市场,提高收入水平; 通过提升核心竞争力、精细化管理改善盈利 能力。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
(2)培训日期2024-4-23
(3)培训的主要内容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对上市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创业板最新法规规 定及相关监管案例进行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2024年 3月,公司收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 部下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 业板监管函〔2024〕第 43 号),指出公司在处理“东 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事宜 上存在违规行为。根据深交 所披露,东杰智能在其股票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 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转 股价格 85%的情况下未能 及时进行提示性公告,违反 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保荐机构督促公司董事会 重视此次违规行为,公司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 转股价格,且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的次一交易日起未来 六个月内(即 2024 年 3 月 29 日至 2024 年 9 月 28 日),“东杰转债”如再次 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 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2、保荐机构于 2024年 4月 进行相关内容培训,督导公 司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相关规定。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公司 2024年半年度出现亏 损,主要系市场激烈竞争, 公司主要产品智能生产系 统、智能物流仓储系统毛利 率明显降低,同时为应对市 场竞争、智能生产系统、智 能物流仓储系统等业务板 块,销售费用、财务费用有 所增加。向公司了解业务发展情况和 业绩下降原因,对比同行业 同期业绩水平,了解公司保 持行业竞争力及改善业绩表 现的具体措施,持续跟进公 司经营发展情况,督促公司 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及 规范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 的承诺不适用          
2. 股份锁定期承诺不适用          
3.关于遵守公司章程、维护公 司独立性的承诺不适用          
4.关于社会保险金与住房公积 金缴纳事宜的承诺不适用          
5.股份减持承诺不适用          
6.分红承诺不适用          
7.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以及未 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不适用          
8.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以及未 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不适用          
9.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信息披露事宜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