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泉华(00288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之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8:45:31 中财网
原标题:京泉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之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之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泉华”或“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89,87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3.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35,499,974.9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4,926,836.49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20,573,138.4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9日到达公司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12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和实施主体的议案》,并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和实施主体,将原计划“河源新能源磁集成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出资公司与广东锐金电气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广东京泉华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泉华能源公司”),并将京泉华能源公司作为新增实施主体实施新项目“大容量变压器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和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金额变更后募集资 金投资金额累计投入金 额募集资金使用进 度
河源新能源磁集成器件 智能制造项目30,550.0024,397.0110,980.8245.01%
大容量变压器智能化产 线建设项目0.006,152.99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13,000.0011,507.3111,562.24100.48%【注】
合计43,550.0042,057.3122,543.0653.60%
注:补充流动资金超过100%的部分为募集资金于专户停留时所实现的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后海支行39100180808682260-128,177,346.95活期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南山支行73060122000368617420,573,138.4154,553.08活期
中国银河证券深圳福华 一路证券营业部332799059988-1,961.70活期
中信证券深圳滨海大道 证券营业部30900002291-50,001,009.41活期
国泰君安证券深圳龙华 壹成中心营业部44200000288888-25,006,759.67活期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860111100005780730.000.00 
合计420,573,138.41203,241,630.81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实施主体不变的情况下,对以下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调整前项目达到预计 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项目达到预 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1河源新能源磁集成器件智能制造项目2024年8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因受宏观经济波动及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公司在实施过程中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控制了投资节奏,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因而本项目整体实施进度有所延迟,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基于谨慎原则,经审慎研究,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拟将募投项目“河源新能源磁集成器件智能制造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4年8月31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调整是为了充分保障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募投项目建设目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关注市场环境变化,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将募投项目“河源新能源磁集成器件智能制造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8月31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议案内容和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8月31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秘 秦亚中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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