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普股份(605255):天普股份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4年09月02日 21:05:53 中财网
原标题:天普股份:天普股份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00,737,2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75.132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尤建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吴萍燕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00,714,40099.977320,0000.01982,8000.0029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00,713,60099.976520,8000.02062,8000.0029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3.01选举尤建义 为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 董事100,561,81399.8258
3.02选举沈伟益 为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 董事100,568,71199.8327
3.03选举陈丹萍 为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 董事100,563,51499.8275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4.01选举蒋巍为 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100,561,81199.8258
4.02选举陈琪为 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100,568,10999.8321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5.01选举倪珊为 第三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100,563,51199.8275
5.02选举杨娅男 为第三届监 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100,566,41399.8304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1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4,714, 40099.51 8720,0000.42212,8000.0592
2关于修订部分 公司治理制度 的议案4,713, 60099.50 1820,8000.43902,8000.0592
3.01选举尤建义为 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4,561, 81396.29 76    
3.02选举沈伟益为 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4,568, 71196.44 32    
3.03选举陈丹萍为 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4,563, 51496.33 35    
4.01选举蒋巍为第 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4,561, 81196.29 76    
4.02选举陈琪为第 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4,568, 10996.43 05    
5.01选举倪珊为第 三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4,563, 51196.3 335    
5.02选举杨娅男为 第三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4,566, 41396.39 47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3/4/5,是累计投票议案,所有议案都已审议通过。

2、 议案 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柯琤、范洪嘉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