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核心优势混合A (011629): 银河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核心优势混合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银河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核心优势混合A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9月3日 送出日期:2024年9月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银河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银河核心优势混合A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定风险 (1)股指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2)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一般都针对特定机构投资人发行,在特定机构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该品种的流动性较差,抵押资产的流动性一般较差,因此,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可能给组合资产净值带来一定的风险。另外,资产支持证券还面临提前偿还和延期支付等风险。 (3)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基金资产可投资于存托凭证,会面临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受境外市场影响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等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2.其他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未知价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定期报告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gf.cn][400-820-0860] 1.《银河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河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银河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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