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测控(688200):华峰测控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零二四年九月 股东大会须知 为保障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2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参会回执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 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五、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六、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七、公司聘请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14点3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5号楼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其中: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镪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大会主持人孙镪宣布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开始并致辞,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代表股份数情况。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审议议案(请主持人或者由主持人指定人员介绍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五)与会股东对公司上述议案逐项进行审议。 (六)与会股东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七)与会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统计表决票,宣读表决结果。 (九)大会主持人宣读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代表在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盖章。 (十二)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人员规模的增长及对未来长远发展的考虑,为更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提升募投项目产品技术竞争力,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建设要求、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进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8,796.14万元增加募投项目“科研创新项目”的投资金额,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3号”文《关于同意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296,29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7.41元,共募集资金总额1,642,975,260.77元。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公司募集资金金额1,528,613,803.64元,已于2020年2月13日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入公司银行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6,355,220.68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2,258,582.96元,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已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3-00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 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51,225.8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51,225.86万元。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购买房产用于北京研发中心建设的议案》,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北京华峰使用1.5亿元募集资金和1.5亿元超募资金购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创芯中心项目中的第5号楼101、102、103号的房产用于北京研发中心建设,1.5亿超募资金转入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银行账户。截止2024年6月30日,超募资金余额36,225.86万元,银行账户余额为40,004.08万元,差额为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情况 募投项目拟增加投资金额的前后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事项,是公司基于市场变化的客观情况及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根据项目研发进度而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研发项目进度,提升募投项目的整体质量,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公告》。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相关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2,490,155.69元,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因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35,439,42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总数为176,100股后的股本135,263,327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110,565.21元(含税),本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本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7.6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总额,相应调整每股派发金额、转增总股数。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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