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星(60397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

时间:2024年09月03日 17:45:57 中财网
原标题:深圳新星: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4-096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岩代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5,262,2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77%;本次质押后,岩代投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12,99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51.42%,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60%。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5,580,69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4.19%;本次岩代投资股份质押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45,138,795股(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质押32,148,795股),占持股数量比例为59.72%,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39%。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3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岩代投资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 为控 股股 东本次质押 股数(股)是否为 限售股是否补 充质押质押起 始日质押到 期日质权人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深圳 市岩 代投 资有 限公 司3,690,0002024年 9月 2日2024年 10月 31 日海通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14.61%2.16%其他(用于岩代投资 控股公司生产经营, 包括肺癌、肝癌及黑 色素瘤抗肿瘤药物的 研发)
合计-3,690,000-----14.61%2.16%-
备注:上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2024年8月30日公司总股本计算。

2、本次质押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 例本次质押前 累计质押数 量(股)本次质押 后累计质 押数量 (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 股份中 限售股 份数量 (股)已质押 股份中 冻结股 份数量 (股)未质押 股份中 限售股 份数量 (股)未质押 股份中 冻结股 份数量 (股)
陈学敏35,111,77420.53%32,148,79532,148,79591.56%18.80%0000
深圳市岩 代投资有 限公司25,262,28014.77%9,300,00012,990,00051.42%7.60%0000
深圳市辉 科轻金属 研发管理 有限公司15,206,6408.89%000.00%0.00%0000
合计75,580,69444.19%41,448,79545,138,79559.72%26.39%0000
注:上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 2024年 8月 30日公司总股本计算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及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及具体安排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为公司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股份 32,148,795股,可转债期限六年(2020年 8月 13日至 2026年 8月 12日)。因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不存在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

(2)岩代投资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6,375,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 25.2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73%,对应融资余额为 2,5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6,615,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 26.1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87%,对应融资余额为 2,500万元。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岩代投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若质押股份出现平仓风险,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要求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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