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源环保(688096):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时间:2024年09月03日 17:46:09 中财网
原标题:京源环保: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源环保”或“公司”)持续督导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京源环保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 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 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 的督导措施等。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工作内容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 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 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 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 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 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 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 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 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
关注社交媒体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和传闻及时 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 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 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 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工作内容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 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 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 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 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 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 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 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 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 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 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 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 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 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 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 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重大问题
2024年半年度,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京源环保存在重大问题。

(二)针对业绩下滑的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公司继续聚焦环保水处理主业,强化市场开拓力度,不断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技术领先地位,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以及品牌影响力。但受终端市场景气度疲软、经济发展放缓等宏观因素的影响,公司生产制造、项目交付进度与收入确认周期都受到影响。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7,074.0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3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5.6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6.64%。主要系:新增公司债券项目厂房转固折旧费用;计提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售后服务,财务费用增加;投资收益同比下降等。

公司未来将紧紧围绕整体发展战略,以技术创新为核心发展动力,以市场为导向,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通过技术突破、人才培养、市场开拓、兼并收购、内控建设等多方面工作,加快战略项目拓展,巩固并提升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扩大公司规模,为客户及股东创造价值。

三、重大风险事项
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2024年上半年,受经济形势、行业景气周期、市场需求不及预期、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下降、利润为负。预计未来公司在技术研发、人员费用方面仍需保持较大的投入。如果发生市场竞争加剧、宏观景气度下行、需求持续低迷、国家产业政策变化、公司不能有效拓展国内外新客户、公司无法继续维系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关系等情形,且公司未能及时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将使公司面临一定的经营压力,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强化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优化产品结构,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不断提升产品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核心竞争风险
1、技术更新不及时的风险
公司所处水处理行业为技术与知识密集型行业。在行业技术持续升级的大背景下,公司若不能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增强技术储备,可能会丧失现有的技术领先优势,从而影响公司的业务拓展、成本管控,进而影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2、技术人员流失及技术泄密风险
水处理行业内对技术人才的竞争日益激烈,公司技术人员存在流失的可能。

公司的技术人员及核心技术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关键资源,如果技术人员大幅流失或核心技术泄密,将会直接影响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及自主创新能力。

(三)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竞争主体数量较多,市场集中度不高,目前处于行业集中的过程中,行业竞争较为激烈,且对品牌、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巩固并扩大竞争优势,不能持续保持较高的研发水平、设计质量,公司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

2、营运资金不足的风险
公司作为工业水处理设备提供商,主营业务主要分别为:设备及系统集成业务(EP)、工程承包业务(EPC)、设计与咨询业务(E)和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业务。报告期内,设备及系统集成业务和工程承包业务合计收入占当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超过95%。两种业务模式都采取按进度分段收款的方式,签订合同预收一部分定金,设备或工程交付客户验收后收取一部分合同款,调试或工程决算验收后收取一部分合同款,剩下的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般在1-2年。公司从项目投标到收回质保金通常需要2-3年。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公司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采购设备需要支付供应商货款。公司的业务性质和结算模式决定了在业务规模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将占用大量营运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若营运资金不足,可能无法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

3、收入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项目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各季度获得的项目数量、规模不同,不同规模和不同类型的项目执行周期也不同,从而使得各季度完成的项目数量、规模不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收入来自于电力行业,电力企业采购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受北方冬季施工、春节假期等影响,很多项目集中在第4季度完成发货或施工,导致公司第4季度收入占比较高。此外,公司上半年受春节假期影响,1、2月完成项目较少,主要集中在3月以后发货或者施工。因此,公司营业收入存在季节性波动。

同时由于公司主要业务模式为设备及系统集成、工程承包,各季度确认收入主要受当期完成的项目数量、规模大小等影响,一般各季度间不会均匀分布。因此,公司相对较少的业务模式也可能会导致公司各季度收入和业绩存在一定波动的风险。

4、公司EP业务若无法通过性能验收需按合同承担相应责任的风险
EP
报告期内,公司电力行业的设备及系统集成业务( )受电厂项目整体建设进度影响,自到货验收至性能验收时间较长且通常在1年以上。

根据EP业务合同或技术协议约定,客户首次性能验收完成后,如所有指标参数均已达到技术约定,公司合同设备通过性能验收;如部分指标参数由于公司原因未达到技术约定,公司应采取措施消除,包括对合同设备中存在问题的部件进行必要的修理、改进或更换,因维修、改进或更换问题部件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同时客户将与公司约定进行第二次性能验收。

客户第二次性能验收完成后,如所有指标参数均已达到技术约定,公司合同设备通过性能验收;如由于公司原因少量指标参数仍达不到技术约定,公司应对存在问题的部件进行维修、改进或更换直到消除问题,因维修、改进或更换问题部件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同时客户视合同约定和性能验收情况向公司收取违约金,例如若某项指标参数未达到技术约定,违约金金额通常为合同金额的0.5%-1%左右,若存在多项指标参数未达到技术约定,累计违约金金额通常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

因此,公司若无法通过性能验收,需按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公司EP项目售后服务期间,若因维修、改进或更换问题部件产生相关费用,于实际发生时冲减已计提的售后服务费;若因性能测试指标参数未达到技术约定,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的违约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报告期内,公司EP项目未发生首次性能验收未通过的情形,不存在违约赔偿的情况。

(四)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的收款风险
公司对下游客户采用按合同分段收款的结算方式,本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49.48% 31.59%
款账面净值占公司流动资产比重 ,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公
司本报告期末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为42.62%,随着公司营业收入规模扩大,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呈变长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主要来自于电力行业与钢铁行业,公司客户多为国有大中型企业,该类客户于结算后履行内部审批程序以及落实资金时间较长,进而导致应收账款实际结算周期长于合同约定。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持续增长,若公司应收账款收款措施不力、下游客户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或个别客户财务状况恶化将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及时收回货款,对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毛利率及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32.2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5.66万元。公司上述财务指标与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技术发展、行业竞争格局、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等外部因素及公司经营策略、技术研发、市场开拓、质量管理、售后服务、内部控制、人力资源管理等内部因素密切相关。如未来出现订单大幅萎缩、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等情况,上述一项或多项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以及公司未预料到的风险或因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可能导致公司营业收入、毛利率等财务指标大幅下滑,从而大幅减少公司盈利;相关不利因素或风险在极端情况下或者多个风险叠加的情况下,有可能导致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3、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风险
2022年10月12日,公司取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3
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年,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23200174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之规定,公司按15%的税率计缴所得税。

如未来国家的所得税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不能保持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公司将无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的所得税率将会上升,从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4、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报告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98%。2022年发行可转债导致公司净资产大幅度的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在短期内难以快速产生效益,公司存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同时,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竣工后未能实现预期收益,公司收入和利润增长不能达到预期目标,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将增加公司折旧费用,对公司投资回报带来压力,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存在因净资产规模增加而相应下降的风险。

5、公司资产被抵押带来的持续经营能力风险
?公司抵押的资产用于银行借款,主要是房产,是公司生产经营必不可少的资产。若公司不能及时、足额偿还相应银行借款,将面临抵押权人依法对资产进行限制或处置的风险,或因偿还上述债务导致的公司流动性不足的风险,上述情况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五)行业风险
1、工业水处理行业竞争激烈,市场占有率低的风险
工业水处理市场参与主体较多,竞争较为激烈。同时工业水处理服务内容较为宽泛,大部分行业内企业由于技术储备或者自身专业定位的限制,均专注于其中某一项或者某几项系统设备,使得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较低。未来,在环保整治力度不断升级、环保投入不断增加的大环境下,具有技术及研发优势、专业化服务优势、品牌优势的优质企业会进一步脱颖而出,大型企业也会有更多的市场机会。若公司不能继续保持在技术及研发等方面的竞争优势,抓住行业发展机遇,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将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
、环保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越来越重视,国家和相关部门出台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火电厂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政策,政府和企业均加大了环保投入,推动环保相关产业的发展。公司主要从事工业水处理的业务,涉及电力、钢铁、化工、市政、金属制品等行业的工业废污水处理和给水处理等,与国家推动环保相关的政策紧密关联。然而国家和相关部门有关本行业的产业政策、相关法律及实施细则在出台时间、实施力度等方面具有不确定性,该种不确定性将可能导致下游市场产生波动性,从而影响公司的快速发展。

(六)宏观环境风险
1、经济周期波动性风险
公司终端用户涉及电力、钢铁冶炼、煤化工、石油化工和市政等行业,而这些行业或企业的经营和效益状况在很大程度上与国民经济运行呈正相关性。终端用户经营状况不佳时,通常会在采购价格和付款周期等方面向上游转嫁部分压力。

因此,公司业务的发展可能受经济周期性波动及其发展速度变化的影响。

2、宏观经济及其他不可抗力风险
若宏观经济下行或出现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将会受到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2024年 1-6月2023年 1-6月
170,740,276.19188,417,895.57
-4,056,584.7611,070,745.26
-7,274,860.864,330,565.52
-7,525,561.33-46,739,948.13
2024年 6月 30日2023年 12月 31日
801,244,607.89810,953,318.90
1,887,805,877.911,897,360,449.57
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2024年 1-6月2023年 1-6月
-0.030.07
-0.030.07
-0.050.03
-0.501.28
-0.900.50
6.136.34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与合理性情况如下: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因新增公司债券项目厂房转固折旧费用;计提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售后服务,财务费用增加,同时,投资收益同比下降等影响。其中,一季度受春节假期影响,营业收入减少,一季度归母净利润为-619.88万元。二季度经营情况好转扭亏为盈,二季度归母净利润214.22万元。

2、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同比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润变动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1、公司拥有自主创新的研发技术优势,核心技术优势明显
公司在传统水处理工艺和技术的基础上,研发出工业废水电子絮凝处理技术、智能超导磁介质混凝沉淀技术、高难废水零排放技术和高难废水电催化氧化技术等核心技术四大主要核心技术。近年来,公司始终重视新产品、新工艺和新领域的研发,并不断投入研发经费。截至目前,公司的工业废水电子絮凝处理技术和高难废水零排放技术相关系统经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鉴定为国际先进水平。公司的“折流式电催化氧化废水处理设备”经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公司“JYLP-30型MVR零排放废水处理装置”被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为2018年度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电子絮凝含煤废水处理设备”获得2020年度南通市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公司研发的“磁混凝污水处理集成设备”于2021年1月被纳入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联合发布的《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0年版),公司研发的“超导磁介质混凝沉淀水处理集成设备”在2021年6月21日被纳入江苏省发布的《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第26批)》。公司研发的“超导磁介质混凝水处理集成设备”被纳入《江苏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第二十九批)》。2023年12月20日,由公司主导研发的“超导磁混凝沉淀水处理成套装备技术”成功通过了新技术鉴定。新技术鉴定会由江苏省工信厅牵头组织,并由中国科学院甘子钊院士、中国工程院郝吉明院士两位资深院士领衔的7位业内高水平专家组成鉴定专家委员会。2023年12月25日,公司研发的“高难废水零排放处理装备”入选工信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的《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3年版)》。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一支以“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和“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为载体的环保水处理科研技术队伍,公司在重视内部研发的同时,积极推动与外部研发机构包括高校等的技术合作及交流,先后与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华南理工大学、扬州大学等国内一流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

吸收并借鉴高校等科研机构的新技术,有助于不断完善并保持公司技术在行业内的先进性。

公司核心科研团队均拥有多年的水处理行业经验,对于水处理相关新技术的敏感度高,长期密切关注国内外环保科技前沿的最新动态,紧紧围绕行业的痛点、难点问题,结合自身优势组织力量持续开展自主创新,相继取得了一批研发成果并成功开展了成果转化。自行研发的多项产品获得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承担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和江苏省火炬计划项目,并获得南通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多2022 “ ” 2
项荣誉。公司于 年度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023年,公司获得了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公司的“高难废水零排放处理装备”被第三方权威机构评定为国际先进水平,入选《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3年版)》。

2、公司拥有优质的核心客户资源和较高的品牌知名度
凭借国内先进的水处理技术和成熟的项目管理经验,公司客户资源优势明显,且拥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成功为国内五大发电集团及华润电力、京能集团、粤电集团等地方各大电力企业及邯郸钢铁、广发集团、中泰集团等行业龙头企业完成了多项大型、复杂、质量优良的工业水处理工程;公司于2012年10月31日获得中核集团合格供应商资质,在“给水及污水处理设备的设计、制造(外包)和服务”方面为中核集团总部及下属单位提供产品(或服务)。优质的客户资源和较高的品牌知名度是公司良好发展的重要保障,使公司能够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占得先机。

3、公司具备工业水处理领域一体化服务优势
公司专注工业水处理领域,坚持技术工艺的精益化与项目的品质化,具有丰富的水处理项目经验,构建了完整的系统集成和全面的技术服务综合能力。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给水处理、废水处理系列水处理成套设备系统,并可提供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及系统集成、运行技术服务和工程承包等一体化综合服务。

在技术能力提升与项目经验积累的相互促进下,公司先后完成了一系列技术难度大、实施困难的水处理项目,在面对新的市场机遇与挑战时,依托以往项目经验的积累和沉淀,运用自身成熟的技术集成水平,满足客户综合问题解决的需求。

公司依托在工业水处理领域相关核心技术与综合问题解决能力,通过自主/合作研发,打造关键材料制备能力,将核心驱动力延伸至材料、技术、装备端,推动业务纵向一体化发展,构筑企业细分领域发展护城河,将关键材料及技术的应用延伸至高值资源化等经济效益更高的细分领域,支撑公司高质量发展。

4、公司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和成熟的管理团队
经过20多年的发展,公司培养了一支具备丰富行业经验、创新能力和实践管理经验的专业技术团队及成熟管理团队。公司技术团队以技术创新作为研发立项的战略依据,始终关注行业内技术的发展动态,对新技术及时跟进,并进行相应的人才储备和技术储备,保证公司在前沿技术领域占有一席之地,并且逐步实现技术突破。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成员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专业背景,长期专注于相关业务的研发、生产和管理,探索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且对行业有深刻的认识,能够把握行业发展的方向,及时调整公司技术方向和业务发展战略。

5、合理的组织架构、高效的运营管理体系
公司通过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和体系并引进优秀的人才,支持公司的快速增长。公司根据多年积累的业务经验,设置了合理紧凑的组织架构,构建了水务事业部、电力事业部、研发技术中心、采购中心、工程中心等部门,能够协同高效地开展销售、研发、采购等业务活动。在面向市场服务客户的目标指导下,公司制定了预算管理体系、绩效管理体系、培训体系、战略管理等运行体系,以保证公司运营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2024年半年度,京源环保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核心竞争优势。2024年半年度,公司研发投入1,046.79万元,保持较高水平。

(二)研发进展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专利申请及核心技术不断突破,2024年半年度,新增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拥有发明专利14件(其中美国专利1件),实用新型专利91件,外观设计专利2件,软件著作权46件。

2024年半年度,公司获得的知识产权情况如下:

本期新增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
5182
4399
002
3049
000
124232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工业水处理领域,主要向大型企业客户提供环保水处理专用设备设计、咨询、系统集成、销售以及工程承包业务。2024年半年度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6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京源环保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68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4.34元。截至2020年4月2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384,742,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1,994,125.28元,募集资金净额342,748,074.72元。

截至2020年4月2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11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46,245,761.86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3,120,860.01元;于2020年4月2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346,245,761.86元(含置换预先投入资金13,120,860.01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50,590.00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203,456.95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详见下表:单位:元

(二)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8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公开发行332.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3,250.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税)450.00万元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32,800.00万元。截至2022年8月12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税)5,452,830.2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7,047,169.80元。上述事项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521号”验资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866号”鉴证报告确认。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64,479,435.72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00,806.52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7,608,941.03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详见下表:
单位:元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资金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1-6月,公司未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半年度,京源环保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职务期初持股 数(股)期末持股 数(股)2024年半 年度股份 增减变动 量(股)持股 比例 (%)
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长 兼总经理、核心 技术人员22,449,00022,596,000147,00014.83
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16,488,50016,488,500010.82
董事、副总经理5,046,0005,151,000105,0003.38
董事、副总经 理、核心技术人 员4,786,6014,921,001134,4003.23
董事、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2,888,0003,005,600117,6001.97
副总工程师、核 心技术人员053,60053,6000.04
董事000-
独立董事000-
独立董事000-
独立董事000-
监事会主席、核000-
心技术人员    
监事000-
职工代表监事000-
财务负责人000-
核心技术人员000-
核心技术人员000-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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