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高科(688367):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时间:2024年09月03日 17:51:00 中财网
原标题:工大高科: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负责工大高科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实施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制定了相应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 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了保 荐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 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 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 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 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 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4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 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 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 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 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5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 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 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等方式,了解公司业务情况, 对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诺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 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 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依照相关 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 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 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 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 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 的程序与规则等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 公司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 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公 司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 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 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 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 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 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 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 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 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 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 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 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 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 施予以纠正2024年1-6月,公司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 该等事项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 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 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4年1-6月,公司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 履行承诺的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 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 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 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 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4年1-6月,公司不存在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的情况
1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 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 《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 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2024年1-6月,公司未发生该 等情况
 形;(三)公司出现《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 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 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 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下 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 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 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 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 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2024年1-6月,公司不存在需 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领域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多种学科技术的交叉运用和严格的产品安全完整性等级认证等,对前沿技术的探索和技术产业化的应用要求相对较高。公司需要根据市场需求及行业发展趋势确定产品研发方向和策略,持续推进技术升级和新产品开发,并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成熟产品推向市场。若公司未来不能准确把握行业应用的发展趋势,持续进行技术迭代升级并有效完成产品的成熟应用,亦或技术研发形成的成果未能实现产业化和市场化,可能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下降。

(二)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为矿山、冶金、石化、港口、电力等领域的国有大型企业,此类客户大多数是在上半年对全年的投资和采购进行规划并实施项目招标,下半年进行项目验收、项目结算。受上述因素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其中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大,公司经营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三)部分集成电路芯片依赖进口的风险
目前公司生产所需的部分集成电路芯片系国外品牌。如果相关芯片制造商所在国贸易政策发生长期重大不利变化,且国产芯片不能及时替代,公司未来可能无法采购上述原材料,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四)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随业务规模的扩大而持续增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公司主要客户为矿山、冶金、石化、港口、电力等领域的国有大型企业,虽总体信用状况良好但付款周期较长。如果未来客户受到行业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宏观政策等因素的影响,经营情况或财务状况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应收账款管理不当,可能存在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产生坏账的风险,进而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市场开拓及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在相关产业政策的不断推动下,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相关行业尤其是智能矿山行业发展迅速,更多企业被吸引进来,竞争对手数量增加;行业内主要公司也纷纷扩大生产规模、加快研发速度,行业竞争愈加激烈。在此情况下,客户对于产品的需求层次将不断提升,产品升级需求也将日益增强,未来公司将面临更为严峻的市场挑战。因此,公司若不能将既有的研发优势转化为市场营销优势,将会对公司未来行业地位与市场开拓产生不利影响。

(六)行业政策风险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相关行业尤其是智能矿山行业发展的政策,加强了资源投入,拉动了相关产品需求的不断增长,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相关行业尤其是智能矿山行业发展迅速。如果未来国家的产业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导致相关的市场需求缩减,而公司不能在经营和产品技术上及时调整以适应相关政策的变化,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宏观经济变化的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涉及矿山、冶金、石化、港口、电力等行业,而这些行业及相关企业的经营和效益状况与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呈正相关性。因此,公司业务发展受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影响较大。如果我国宏观经济出现周期性波动,可能会导致公司下游行业景气度下滑,市场需求延缓或减少,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4年1-6月,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1-6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1-6月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22,755,793.3787,274,595.6440.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86,750.238,261,942.6537.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341,425.226,160,726.2951.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99,560.70-15,414,715.56不适用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同比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77,135,420.71573,913,648.680.56
总资产782,555,768.55776,641,798.510.76
2024年1-6月,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4年1-6月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30.0944.4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30.0944.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0.110.0757.1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71.45增加0.5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1.611.08增加0.53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8.5212.48减少3.96个百分点
2024年1-6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2024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275.58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40.65%,主要系本期公司坚持积极应对策略,在稳固现有市场的基础上,深挖存量客户需求,并以多元化的市场开发策略,加速进军新地域、新市场,取得了一定成效。

2、2024年1-6月,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和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138.68万元和934.14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分别增加37.82%和51.63%,主要系:(1)营业收入增加,毛利额增加;(2)公司加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清收工作,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相比期初减少,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相比上年同期减少。

3、2024年1-6月,公司经营性活动现金流相比上年同期增加1,771.43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回款较好,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相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同时公司在上年同期缴纳了以前年度按政策缓缴的税款,本期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减少等原因所致。

4、2024年1-6月,公司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为0.13元和0.11元,相比上年同期分别增加44.44%和57.14%,主要系净利润增加所致。

5、2024年1-6月,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扣非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97%和1.61%,相比上年同期分别增加0.52个百分点和0.53个百分点,主要系归母净利润和扣非归母净利润增加所致。

6、2024年1-6月,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8.52%,相比上年同期减少3.96个百分点,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同时股份支付费用减少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具体如下:
(一)技术研发与产品体系优势
1、先进的核心技术
公司自成立以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技术领域,形成了具有完整自主知识产权的、以铁路信号安全完整性技术与防失爆设计技术为代表的核心技术体系,主要包括2项平台技术、18项产品技术。

通过持续的自主创新与产品研发,公司成功获得并取得了一系列政府重大科研项目、技术奖项、国家标准及发明专利。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获得了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项、国家安全生产科技成果一等奖1项、国家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1项、中国专利优秀奖2项及安徽省科技进步一等奖4项等科学技术奖项;承担了6项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主持制订国家标准1项,参与制订国家标准5项;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认定7项;已取得授权发明专利80项、实用新型专利37项、软件著作权46项。

报告期内,公司承建的“钢铁行业铁路运输智慧管控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应用”项目成功入选工信部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典型产品、应用和服务案例(第一批)名单;同时,公司自主研发的“单轨吊机车无人驾驶系统”入选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编制的《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3年版)》。

2、持续的自主创新能力
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具备持续自主创新能力。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有分布式控制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安徽省矿山物联网与安全监控技术重点实验室、安徽省铁路智能运输安全关键技术与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同时也是安全关键工业测控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共建单位。上述国家级与省部级研发平台的设立为公司持续自主创新提供了科研条件支撑。同时,公司还自行投资建设了符合产品电磁兼容要求的EMC实验室、电子产品性能例行检测实验室,为公司的技术创新提供了完备的实验平台。公司注重研发投入,拥有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研发团队,先后主持了国家863计划项目1项、工信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4项、科技部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项目1项等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参与了国家863主题项目1项,为公司的持续研发提供了强大动力。

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的新产品“GKM-38i工业铁路智能运维平台”在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应用并召开应用示范现场会,不仅强化了公司作为行业领先智能解决方案提供商的地位,还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树立了新标杆,加速了全行业向智能化、数据驱动型运维模式转变的进程。

3、完整的产品体系
依托公司先进的核心技术和持续的自主创新能力,公司形成了完整的产品体系。公司目前是国内同时拥有地面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产品和井下窄轨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产品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地面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系列产品将铁路信号计算机联锁系统与工业铁路运输智能调度进行深度融合,产品的功能覆盖计算机联锁与调度执行、列车运行安全防护、作业计划自动生成与执行、机车到发与编解、生产过程安全监督、物流信息实时跟踪等全部控制与调度环节。其中,全电子计算机联锁系统在业内率先通过系统级的安全完整性等级SIL4认证。公司矿井井下窄轨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产品通过构建多网合一的矿山井下高速信息传输通道,在矿井综合自动化系统的基础上,将井下机车、矿车、胶轮车、人员、物料等移动对象的目标身份识别、移动轨迹跟踪、联锁协同控制、运行状态监测、流转过程管理、设备信息交互、远程信息发布等功能综合集成,实现统一技术平台下的矿井移动目标综合安全监控与信息管理。

上述两大系列产品在矿山、冶金、石化、港口、电力以及其他专用线与专用铁路领域的数百个铁路站场广泛应用,并在越南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应用。

(二)安全设计与行业资质优势
公司建立了科学严格的产品安全设计体系,地面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系列产品遵循欧洲安全标准(EN5012X系列)研发安全产品,所有产品严格进行可靠性、可用性、可维护性及安全性(RAMS)分析与设计,研发过程遵照 VV模型,从体系上保证了产品的功能、性能、安全性和可靠性;矿井井下窄轨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产品遵循国标GB3836.X系列研发产品,所有产品都要经过严格的防失爆设计、隔爆兼本安性能检验与例行试验。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地面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系列产品获得安全完整性等级SIL4认证产品2项、SIL2认证产品1项,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32项、防爆合格证28项、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23项。其中,GKI-33e全电子计算机联锁系统是国内在工业铁路领域获得系统级最高安全等级SIL4认证的联锁产品。

(三)应用业绩与行业地位优势
公司是我国工业铁路领域领先的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产品、解决方案提供商。在地面工业铁路领域,公司产品在行业较早研制、较早应用、技术水平领先,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在智能化矿山领域,公司从事该系列产品研制生产近二十年,是国标《煤矿井下机车车辆运输信号设计规范》(GB50388-2016)的主持制订单位。公司作为国内较早从事本行业产品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的企业,产品已在矿山、冶金、石化、港口、电力以及其他专用线与专用铁路领域的数百个铁路站场广泛应用,并在越南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应用,获得了用户的充分认可,行业地位突出,竞争优势明显。

报告期内,新华社专题报道了《工大高科与德国沙尔夫联手打造无人驾驶单轨吊机车守护矿区安澜》,该合作案例入选《中国智·惠生活》案例集,并在2024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上发布,进一步凸显了公司在无人驾驶单轨吊机车领域的创新成就,展现了公司在国际合作中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的积极作用。

(四)人才优势
公司长期重视人才培养与激励,自主培养了一支高素质、高水平人才队伍,并成为公司中坚力量。公司人员专业背景涉及计算机应用、铁路通信信号、矿业安全技术及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检测技术与自动化等学科,专业交叉互补性强。公司有多人担任行业相关各级专家委员会专家,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2021年9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成立矿山智能化建设专家委员会,公司技术带头人、现任总经理兼董事程运安先生入选为专家委员会专家。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长魏臻先生作为主要完成人之一参与的“地下金属矿智能开采关键技术与装备”项目,荣获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同时,公司还拥有国家“万人计划”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3人,安徽省政府特殊津贴2人,安徽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4人,安徽省技术领军人才5人,他们成长于公司,也将长期服务于公司,对公司忠诚度高。团结稳定、高素质、高水平的人才队伍为公司长期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五)品牌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以自主创新打造企业自主品牌为企业核心发展思路,以“以客户需求为引导、携合作伙伴共上行”为市场理念,以“尊重客户、贴近客户、倾听客户需求,快速响应”为服务宗旨。凭借成熟可靠的技术、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公司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并在业界建立了良好的声誉与影响力。在此基础上,公司先后荣获“安徽名牌”、“安徽省著名商标”、“安徽省自主创新品牌示范企业”、“合肥市品牌示范企业”等荣誉称号,入选2022年“安徽上市公司系列榜单”之“综合发展能力10强”和“创新能力10强”及2023年煤炭行业信息技术企业20强名单。

报告期内,公司的卓越表现进一步得到了认可,荣获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2023年“皖美品牌示范企业”称号,并入选合肥市“亩均效益评价A类企业”。同时,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努力也获得了肯定,被评为“2023年度合肥高新区安全生产优秀企业”。这些荣誉的获得,不仅彰显了公司的专业实力,也为公司与客户之间建立了更加稳固的长期互信合作关系,进一步巩固了公司的品牌优势。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4年 1-6月,公司研发投入 1,045.8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52%,较上年同期减少了3.96个百分点。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85人,占公司总人数的40.09%。

2024年1-6月,公司新增发明专利2项;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共
取得发明专利80项、实用新型专利37项、软件著作权46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公司于 2021年 6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净额为18,650.35万元。截止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5,822.74万元,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金 9,50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335.04万元(含利息净收入)。

公司2024年1-6月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直接持股(股)间接持股(股)
1魏臻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13,294,7104,893,460
2诸葛战斌副董事长、副总经理2,982,650414,700
3张汉龙副董事长650,650-
4程运安董事、总经理2,531,510580,580
5吕蓉君独立董事--
6廖朝晖独立董事--
7姜志华监事会主席430,000331,760
8李超职工代表监事--
9张丽监事--
10程磊副总经理2,180,535414,700
11徐自军副总经理-248,820
12李艳红副总经理-248,820
13余维财务负责人6,500-
14胡梦慧董事会秘书35,000-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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