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房能源(001210):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2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 月 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 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前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至专户。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6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近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现就相 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风险 1.虽然保本型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影响,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 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等。 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对本项授权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 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现金管理,并将加强对相关产品标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三、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经营发展和财 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上述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尚未到期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未到期本金 金额为10,000万元(含本次)。 六、备查文件 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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