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博特科(300757):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4年09月03日 18:56:22 中财网
原标题:罗博特科: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4-073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 9月 3日下午 15: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 9月 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9月 3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9月 3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唯亭街道港浪路 3号罗博特科 A栋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戴军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3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5,221,81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6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9,454,55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4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767,25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99%。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28人,代表有表权股份 5,767,25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22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767,25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9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律师参加并见证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5,091,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008%;反对 113,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736%;弃权 16,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56%。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5,637,3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7.7473%;反对 113,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9635%;弃权 16,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892%。

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柯凌峰律师、洪赵骏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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