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波动]东峰集团(601515):东峰集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9月2日、9月3日、9月4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9月2日、9月3日、9月4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前期已披露的信息以外,经公司自查,并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生产经营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2024年9月2日、9月3日、9月4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股价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后续信息请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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