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众股份(603037):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证券代码:603037 证券简称:凯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颖韬先生持有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2,928,1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339%。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杨颖韬先生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40,000股(含),占公司总股本的1.8946%。 2.本次减持计划系杨颖韬先生自主决定,考虑到管理团队的新老交替和公司的长远发展,杨颖韬先生拟向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部分股份,不涉及向市场减持。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情形。 (三)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首发上市时,杨颖韬先生就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的减持意向及减持方式承诺如下: 1、基于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累计减持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5%; 2、其持有股份公司的股票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的数量不超过股份公司股份总数 1%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其持有股份公司的股票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的数量超过股份公司股份总数 1%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3、若其于承诺的持有股份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价”); 4、其减持股份时,将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股份公司,并由股份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股份公司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可以减持股份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等将相应调整。 5、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其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买卖公司股份行为,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若其违反上述承诺,其同意将实际交易股票所获全部收益归股份公司所有;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等将相应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拟减持的具体原因 考虑到管理团队的新老交替和公司的长远发展,杨颖韬拟将所持凯众股份的部分股份转让给一致行动人。本次转让为一致行动人内部持股调整,不涉及向市场减持。本次转让后,杨颖韬及其一致行动人杨建刚、侯瑞宏、侯振坤四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不变,四人仍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杨颖韬先生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杨颖韬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杨颖韬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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