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天成自控(603085):天成自控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085 证券简称:天成自控 公告编号:2024-068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徐州天成自控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天成”)浙江天成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航空”)、Acro Aircraft Seating Limited(以下简称“AASL”) ? 本次担保金额:分别为5,000万元、3,000万元、2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成自控”)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2024年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在2024年向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台州分行”)签署编号为 ZB8107202400000031、ZB8107202400000032、ZB8107202400000033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分别为徐州天成自控汽车系统有限公司、浙江天成航空科技有限公司、Acro Aircraft Seating Limited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3,000万元、20,000万元最高额担保。 上述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徐州天成自控汽车系统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三工业园北横四路11号 法定代表人:陈庆联 经营范围:车辆、工程机械、飞机、铁路机车、船舶座椅及配件、紧固件、汽车配件、仪器仪表、针纺织品、塑胶制品、橡胶制品制造、销售,儿童座椅设计、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徐州天成总资产29,746.50万元,净资产2,584.00万元,负债总额27,162.50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9,301.06万元,净利润452.11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徐州天成总资产25,362.19万元,净资产2,953.66万元,负债总额22,408.53万元;2024年1-6月营业收入12,587.77万元,净利润369.66万元。 2、浙江天成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始丰街道济公大道1618号 法定代表人:陈昀 经营范围:航空座椅及内饰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及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成航空总资产30,908.25万元,净资产1,289.82万元,负债总额29,618.43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542.74万元,净利润-1,108.31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天成航空总资产38,500.17万元,净资产301.96万元,负债总额38,198.22万元;2024年1-6月营业收入3,888.49万元,净利润-987.86万元。 3、Acro Aircraft Seating Limited 注册地址:英格兰和威尔士 法定代表人:陈昀 经营范围:飞机座椅的研发、装配及销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AASL总资产20,471.86万元,净资产-4,386.77万元,负债总额24,858.63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4,436.17万元,净利润-7,192.19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AASL总资产26,537.28万元,净资产-6989.81万元,负债总额33,527.09万元;2024年1-6月营业收入11,423.23万元,净利润-2,599.11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编号为ZB8107202400000031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签署人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保证人: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主合同债务人:徐州天成自控汽车系统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范围:人民币5,000万元和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5、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编号为ZB8107202400000032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签署人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保证人: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主合同债务人:浙江天成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范围:人民币3,000万元和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5、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三)编号为ZB8107202400000033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签署人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保证人: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主合同债务人:Acro Aircraft Seating Limited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范围:人民币20,000万元和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5、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担保总额为35,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28,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31.74%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5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