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恒生物(688639):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年 9月 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洋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规模进行如下调整: 调整前: 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68,857.09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