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盛生物(30087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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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9月04日 18:40:4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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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回盛生物: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
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武汉
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回盛生物 |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子晗 | 联系电话:021-68801539 |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兴华 | 联系电话:021-68801539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一次,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自 2024
年 4月承接持续督导,2024年 1-3月
的募集资金交易明细在承接持续督导
后获取并查阅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会次数 | 0次,已阅相关文件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已阅相关文件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已阅相关文件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4次(2024年 1-3月相关工作由原保荐
机构执行)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0次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0次,拟 2024年下半年开展培训工作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公司因 2023年度业绩预告
信息披露不及时,于 2024
年8月19日收到深交所监管
函。 | 督促公司按照监管部门
和相关规则的要求,重
视并整改相关问题,认
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 受一季度下游生猪养殖行业
行情低迷、二季度兽药市场
需求修复滞后、原料药项目
发酵水平和工艺流程尚在逐
步优化过程中、持有的 ST
天邦(002124.SZ)股票公允
价值变动损失以及可转换公
司债券费用化利息增加等多
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 2024
年 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5,187.87万 | 向公司了解业绩下降的
原因,持续跟踪公司业
务发展和业绩变化情
况,督促公司采取积极
措施改善生产经营情
况,并及时履行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 |
|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26.32%;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为-2,430.00万元,较
上年同期下降-448.27%,业
绩下降幅度较大。 |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
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所作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公告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预案期间所作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 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等相关
议案。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需要,公司决
定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并与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保荐与承销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
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
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
的持续督导工作。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自保荐协
议签订之日起开展保荐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
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
更为中信建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指派保荐代表人陈
子晗先生、张兴华先生负责公司具体的保荐和持续督
导工作。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
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
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1)2024年 1月,中信建投证券因在保荐芯天下 IPO
项目过程中未对发行人所处市场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
司情况予以充分关注并核查发行人对终端客户的销售
情况,对发行人业绩预计情况未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并
督促发行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
(2)2024年 1月,中信建投证券因在云鼎科技非公开
持续督导过程中未能持续督导上市公司完善制度、采
取措施规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使用过
程,被山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3)2024年 5月,中信建投证券因在常熟汽饰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持续督导工作中,未关注发行人 |
| 历次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
募投目实施进度未达计划进度的情况,披露的募集资
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中发表了不真实的核
查意见,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中信建投证券积
极落实整改,通过发布业务提醒、持续开展合规培训、
深入学习相关法规、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人员的持续
督导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投行执业能力,增强持续督
导工作力度。
除此之外,保荐机构不存在因保荐本发行人被证监会
或深交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
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陈子晗 张兴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4 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