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能源(600509):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4-临113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月 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24年 1月 24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 9.00元/股的价格回购股份,拟动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月 9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临 009)及 2024年 1月 2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4-临 01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月 31日,公司进行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 2月 1日在上海证编号:2024-临 022)。 截至 2024年 8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4,63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4%,回购的最高价为 5.72元/股,最低价为 4.79元/股,支付累计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004,904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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