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导纳米(688147):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导纳米”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的规定,负责微导纳米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公司总经理 ZHOU REN先生母亲徐秀棣女士的证券账户于 2023年 10月 17日和 2023年 11月 30日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构成短线交易。上述交易股票的亏损金额为 5,303.60元,未产生可收回收益,由其个人承担全部损失。公司已就上述事项于 2024年 5月 22日披露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2024年 6月 19日,ZHOU REN先生因上述事项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口头警示。 针对该事项,保荐机构取得了 ZHOU REN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微导纳米股票情况的说明及致歉函》,并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进一步加强《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迭代及新产品开发风险 随着技术和应用领域的不断发展,下游客户对薄膜沉积设备工艺路线、材料类型、技术指标等要求也不断变化,因此会对产品提出新的要求。公司需要不断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及时研发可满足行业技术要求的产品。 如果公司未能准确理解下游客户的产线设备及工艺技术演进需求,或者技术创新产品不能契合客户需求,如无法持续提供满足电池降本增效需求的产品、无法响应半导体、新型高效电池等领域新出现的应用需求,可能导致公司设备无法满足下游生产制造商的需要,从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新产品验证进度及市场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薄膜沉积设备主要应用于半导体晶圆、光伏电池片的生产环节,直接影响半导体器件性能及光伏电池片的光电转换效率,是下游客户产线的关键工艺设备。因此,客户对公司新产品的验证要求较高、验证周期较长,公司用于半导体各细分领域和新型高效电池的新产品存在验证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在半导体领域,我国半导体设备制造产业起步较晚,目前国内产线关键设备的国产化仍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在光伏领域,新型高效电池扩产计划持续推进,但因技术成熟度、投资成本等限制性因素,规模化量产尚存在不确定性。 如果半导体制造和国内新型高效电池产线发展不及预期,公司未来销售增长将受到限制。 2、季节业绩波动的风险 由于客户采购存在非均匀、非连续等特征,导致公司各季度间的订单签订金额存在较大波动。受产品开发和生产周期、下游市场环境、客户经营状况等因素影响,公司各订单从合同签订、发货到最终验收的周期也存在较大差异,从而使得公司各季度的营业收入波动较大。而与此同时,公司的期间费用支出有较强刚性。由此导致了公司各季度经营业绩存在波动,甚至可能出现单个季度亏损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1、经营业绩波动甚至出现亏损的风险 公司在半导体各细分领域和光伏新型高效电池的产品、技术方面存在持续加强投入的需求,相关投入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如果未来由于新产品开发持续投入但未能及时实现产业转化,或出现市场竞争加剧、下游客户投资需求变化,以及在手订单由于生产、验收周期受外部不利因素影响未能及时转化为收入等情形,可能使公司面临一定的经营压力,从而导致公司未来业绩存在大幅波动甚至出现亏损的风险。 2、存货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较高,主要是由于公司发出商品的验收周期相对较长导致。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的要求并结合存货的实际状况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但仍不能排除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其他难以预计的原因,导致存货无法顺利实现销售,或者存货价格出现大幅下跌的情况,使得公司面临存货跌价风险。 3、研发投入未能有效转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随着在半导体领域产业化不断推进和光伏领域持续投入,公司研发人员以及研发项目投入增加,导致研发费用呈持续上升趋势。若研发费用持续增加,但研发投入未能有效实现成果转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应收账款不能按期回收的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的客户数量逐步增加,应收账款的金额及占比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如果出现下游行业波动、客户自身财务状况恶化等因素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按期回收,并导致需要计提较大金额的坏账准备或无法回收发生坏账的情况,将对公司经营业绩、经营性现金流等产生不利影响。 (四)行业及宏观环境风险 1、行业周期波动和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的经营状况与下游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在半导体领域,如果由于国际政治和经济形势引起的对尖端技术的封锁或者下游行业的周期性波动等因素,导致半导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及对设备需求的下降,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在光伏领域,如果由于未来光伏行业行业景气度进一步下降或者产能严重过剩,进而影响下游企业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国际贸易摩擦加剧的风险 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重新调整及贸易摩擦对全球经济发展和世界政经格局造成重大冲击,如果由于上述因素可能出现上述国外供应商受相关政策影响减少或者停止对公司零部件的供应,或者由于国产替代的元器件无法达到境外相关产品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进而影响公司产品生产能力、生产进度和交货时间,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4年 1-6月,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 1-6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2024年 1-6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78,697.58万元,同比增长 105.9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光伏和半导体领域内的产品工艺覆盖度和技术水平的持续提升,获得客户验收的设备数量增长,前期在手订单陆续实现收入转化所致。其中,光伏设备收入同比增长 84.76%,半导体设备收入同比增长 812.94%。 2024年 1-6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284.72万元,同比减少 2,572.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营业毛利同比增长,但由于公司规模的扩大以及研发投入的增加,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上升较多;此外,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信用风险计提坏账损失增加。2024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145.56万元。 2024年 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9,509.08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为满足订单生产的需要,公司采购原材料金额大幅增加。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2024年 1-6月,公司在技术路线、研发团队、研发平台、技术积累、研发创新能力、平台化的产品矩阵布局、客户资源和客户服务等方面具备竞争优势,具体体现为: (一)先进技术路线优势 公司以 ALD技术为核心,专注于 ALD、CVD等薄膜沉积工艺技术研发和应用场景拓展。ALD工艺可以在 100%阶梯覆盖率的基础上实现原子层级(1个纳米约为 10个原子)的薄膜厚度。随着制程技术节点的不断进步,ALD工艺优异的沉积均匀性和一致性使得其在微纳电子学和纳米材料等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潜力,会越来越受到青睐。 此外,ALD技术作为一种具有普适意义的真空镀膜技术,在柔性电子等新型显示、MEMS、催化及光学器件等诸多高精尖领域均拥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 上述任一领域的应用前景均体现了 ALD的技术特点及优势,为公司的后续发展提供了广阔市场空间。 (二)优秀的研发团队和完善的产业化应用中心平台的优势 公司创始团队、核心管理人员拥有丰富的国内外顶级半导体设备公司研发和运营管理经验,并积极引入和培养一批经验丰富的电气、工艺、机械、软件等领域工程师,形成了跨专业、多层次的人才梯队。公司的研发技术团队结构合理,专业知识储备深厚,工艺开发、产线验证经验丰富,是奠定公司技术实力的基石。 同时,公司已建立的产业化应用中心以现有技术为基础,围绕国产化替代的战略需求,结合行业内最前沿的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针对先进技术和工艺性能,搭建了研发平台、高端研发人才培养平台以及未来新项目发展孵化器。产业化应用中心使公司具有前瞻应用定制化能力,可为客户提供全场景 Demo设备线,从而能够及时响应客户的各类需求,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解决方案。 (三)技术积累与研发创新能力优势 公司坚持自主研发,已形成薄膜沉积反应器设计技术、高产能真空镀膜技术、真空镀膜设备工艺反应气体控制技术等十项核心技术,上述核心技术成功应用于公司各类产品。公司半导体 iTomic HiK系列 ALD设备和光伏 KF系列 ALD设备均被评为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产品,半导体领域设备成为国产首台成功应用于集成电路制造前道生产线的量产型 High-k原子层沉积设备,其他产品也已在半导体及泛半导体领域经过量产验证,并获得重复订单。 (四)平台化的产品矩阵布局优势 公司的设备产品覆盖半导体、光伏、柔性电子等不同的下游应用市场,半导体领域公司以 ALD为核心正逐步拓展 CVD等多种镀膜技术和产品,光伏领域公司持续推进以 ALD为核心的工艺整线策略和新一代高效光伏电池技术开发,同时依托产业化应用中心平台探索先进薄膜沉积技术在其他新兴应用领域的发展机会。多领域、多品类产品覆盖能够一定程度平抑各细分市场波动对公司业绩带来的影响,同时不断拓宽公司市场规模和成长空间。 (五)优质客户资源优势 在半导体领域内,公司率先攻克难度较高的逻辑电路栅氧层氧化铪工艺并获得了客户的重复订单,为公司向全工艺段覆盖奠定客户基础。公司先后获得逻辑、存储、化合物半导体和新型显示领域内多家国内知名半导体公司的商业订单,并与多家国内主流半导体厂商及验证平台签署了保密协议并开展产品技术验证等工作。光伏领域已覆盖包括通威、隆基、晶澳、晶科、阿特斯、天合光能等在内的多家知名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商。 (六)高效客户服务优势 公司主要产品为非标准化产品,通过将基础研发与行业应用紧密结合,以下游企业的实际需求为研发导向,为客户定制化开发可量产的工艺及设备。公司技术服务体系健全,为客户提供及时的驻厂技术服务支持,及时到达现场排查故障、解决问题,保证快速响应客户的需求,缩短新产品导入的工艺磨合时间。 综上,2024年 1-6月,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4年 1-6月,报告期研发投入总额相比去年同期增加 13,141.06万元,增长幅度为 134.05%,系公司进一步扩充研发团队、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加快新产品研发活动所致。 研发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年 11月 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0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44.553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4.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100,236,426.5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6,765,068.3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23,471,358.18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2年 12月 20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年 12月 20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6404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微导纳米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 1、控股股东 无锡万海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海盈投资”)直接持有公司 232,581,62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50.82%,为公司控股股东。 2、实际控制人 王燕清、倪亚兰、王磊组成的家族通过万海盈投资、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海盈管理”)、无锡德厚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厚盈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60.18%的股份,同时王磊担任公司董事长、倪亚兰担任公司董事。王燕清、倪亚兰系夫妻关系,王磊系王燕清、倪亚兰之子,王燕清、倪亚兰、王磊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王磊通过参与认购中信证券微导纳米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微导 1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此外,王燕清、倪亚兰、王磊因间接持有无锡毓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疌泉君海荣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LI WEI MIN、LI XIANG、胡彬、潘景伟分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2,831,704股、20,158,464股、12,594,008股、8,994,000股,持股比例分别为 9.36%、4.40%、2.75%、1.97%。LI WEI MIN担任公司副董事长、首席技术官,LI XIANG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联席首席技术官,胡彬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潘景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龙文、俞潇莹分别持有聚海盈管理 0.34%、0.27%的出资份额,聚海盈管理持有公司 37,798,352股股份。龙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俞潇莹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胡彬、龙文、俞潇莹通过参与认购微导 1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此外,公司监事樊利平因间接持有江阴毅达高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四期基金(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认购的微导 1号,于 2024年 1-6月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130,191股。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微导1号持有公司股份 1,765,867股。 除上述情况以外,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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