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光电(30016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

时间:2024年09月05日 17:21:12 中财网
原标题:雷曼光电: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8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之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杰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函告,获悉上述股东近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 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 押股份数量 (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质押起始日解除日期质权人
李漫铁13,300,00024.40%3.17%2023年9月 5日2024年9月 3日深圳市高 新投集团 有限公司
王丽珊       
  12,300,00031.97%2.93%   
南京杰得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7,580,00068.48%6.57%   
合计53,180,00039.90%12.68%--- 
二、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数 量(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是否 为限 售股是否 为补 充质 押质押 起始 日质押 到期 日质权人质押 用途
李漫铁20,460,00037.53%4.88%2024 年9月2025 年9月深圳市 高新投融资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数 量(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是否 为限 售股是否 为补 充质 押质押 起始 日质押 到期 日质权人质押 用途
南京杰得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40,275,000100.00%9.60%  4日5日集团有 限公司 
合计60,735,00064.07%14.48%------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 例累计被质押 股份数量 (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已质押股份 情况 未质押股份 情况 
      已质押 股份限 售和冻 结数量占已 质押 股份 比例未质押 股份限 售和冻 结数量占未 质押 股份 比例
李漫铁54,514,50912.99%20,460,00037.53%4.88%00%00%
王丽珊38,478,0009.17%20,500,00053.28%4.89%00%00%
李跃宗5,612,0001.34%00.00%0.00%00%00%
李琛4,526,4911.08%00.00%0.00%00%00%
南京杰得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40,275,0009.60%40,275,000100.00%9.60%00%00%
南京希旭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4,152,5000.99%00.00%0.00%00%00%
合计147,558,50035.17%81,235,00055.05%19.36%00%00%
注:上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已经全部解除限售,按照《公司法》规定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其所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上述表格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47,55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 419,510,030股的 35.17%,其中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81,235,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5.05%,占公司总股本的 19.36%。

三、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20,500,000股,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的 13.89%,占公司总股本的 4.89%,对应融资余额为 3,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81,235,000股,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的 55.05%,占公司总股本的 19.36%,对应融资余额为 17,89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未产生重大影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5、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其将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相关交易证明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9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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