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信精密(301512):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
证券代码:301512 证券简称:智信精密 公告编号:2024-031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71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9.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2,880.2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302.6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577.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4888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华智诚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一)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规范银行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近日注销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中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人民币1.29元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日常经营流动资金。 截至公告之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人及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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