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电梯(30093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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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9月05日 18:55:4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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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通用电梯: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通用电梯”或“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如下: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通用电梯 |
保荐代表人姓名:覃新林 | 联系电话:010-66555196 |
保荐代表人姓名:卢文军 | 联系电话:010-6655519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不适用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
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1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已阅读相关文件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已阅读相关文件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已阅读相关文件 |
项目 | 工作内容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5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0次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
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
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
愿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利润分配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次发行前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避免对公司资金
占用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住房公积金
、社会保险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 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覃新林 卢文军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5 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