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恺英网络(00251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第二次现金分红增持股份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4-039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第二次现金分红增持股份的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金锋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沈军先生、 董事兼副总经理赵凡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骞军法先生、副总经理林彬先生、 副总经理唐悦先生、财务总监黄振锋先生、董事会秘书刘洪林先生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5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金锋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沈军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赵凡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骞军法先生、副总经理林彬先生、副总经理唐悦先生、财务总监黄振锋先生、董事会秘书刘洪林先生通知,获悉上述人员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2024年第二次现金分红增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未来五年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及《关于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任职期间内未来五年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金锋先生承诺将金锋先生(包括一致行动人绍兴市安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绍兴安嵊”)中归属金锋先生部分)于2024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期间收到的公司税后分红所得用于持续每年增持公司股份。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沈军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赵凡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骞军法先生、副总经理林彬先生、副总经理唐悦先生、财务总监黄振锋先生、董事会秘书刘洪林先生承诺将2024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期间收到的公司税后分红所得用于持续每年增持公司股份。 2024年7月23日至7月24日,上述人员进行了2024年第一次现金分红增持,增持金额1,100.95万元,增持股数129.41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7月 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第一次现金分红增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以公司目前总股本2,152,517,63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25,931,608股后的总股本 2,126,586,0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9月3日。 二、本次增持情况 1、截至2024年9月5日,上述人员已完成2024年第二次现金分红增持。 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注2:金锋先生税前分红金额包括一致行动人绍兴安嵊中归属金锋先生部分。 2、股份增持前后上述人员持股变化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本次增持后6个月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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