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趣科技(300315):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原标题:掌趣科技: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证券代码:300315 证券简称:掌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用途: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2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数量: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064,517股至16,129,032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0.30%至0.59%。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相关股东的减持计划 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尚无减持公司股份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等原因,导致该事项未能在有效期内成功实施或未能全部实施,已回购的股份需全部或部分依法予以注销的风险。 (3)本次回购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等原因,导致该事项未能在有效期内成功实施或未能全部实施,已回购的股份需全部或部分依法予以注销的风险。 (3)本次回购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发展战略以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6.20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视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四)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1、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当前总股本的比例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6.2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6,129,03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9%;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8,064,517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6.2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16,129,032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59%。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权情况将发生如下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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